書香陣陣 ✐2007-06-01


讀書樂

活出美好Your Best Life Now

Joel Osteen著  林素聿.程珮然譯  台灣:保羅文化出版社

 

  一眼看到“活出美好”,就可以知道是翻譯作品,頗有先聲奪人的效果。只是如果是要看中文,或只懂中文的讀者,就不免有些費解了。怎樣能活出美好?美好箇甚麼?
  一本暢銷書,一本好書。不過,不是培養基督徒靈命進德的書。這仿佛是“積極性思維”,或是像雅比斯的禱告,或是甚麼“發達神學”之類的書,有同樣的簡單成分:鼓勵人向光明面看,或向前看,向錢看,容易得人接受,而就成為暢銷書。惟其暢銷,所以沒有深度;惟其沒有深度,所以能夠暢銷。有句話說:人尋找他已經有的東西。暢銷書正是說人已經知道的話,自然不會遇到抵拒。
  今天基督教出版社印行的書,至少有百分之八十是翻譯洋人作品;要翻譯的時候,難怪以暢銷書為對象。
  本書第一章的結束,引述一個熟知的高爾夫故事(頁29,30)。整個的故事是這樣的:
  帕摩爾(Arnold Daniel Palmer)是二十世紀美國最佳高爾夫球選手,世界最有名的球手。
  有一次,沙地阿拉伯國王邀請他去表演,極為欣賞他的精湛球技。他去了。並沒有使國王陛下失望。臨別時,問他要甚麼報酬。他想了一下,說請國王給他一支“Golf Club”(球棒);他以為刻有王徽的球棒,放在家裏客廳中,該是很好的紀念品,就算不虛其行了。
  國王的信來了,裏面會是球棒嗎?不是,是一個“Golf Club”(高爾夫俱樂部)的產權證明:包括十八洞的球場,和一幢俱樂部房子。差別的所在,是“俱樂部”和“球棒”都是club。當然,國王是夠慷慨的。
  這故事表明翻譯多麼容易誤意;也可引伸說是超過所想的。不過,當作是“擴大視界”就超越原來的意思了。一般人不會那樣想。

  以樂觀為主調的書,講甚麼憂傷是不合轍的,包括不講為罪憂傷。但作為一位牧者,這主題應該比發財,大房子,選美奪魁更重要得多。
  書中引用聖經,像引述故事一樣,是為了支持作者的論點,過於闡釋經文的本意。
  且看一處大家熟悉的聖經:

我們爭戰的兵器,本不是屬血氣的,乃是在神面前有能力,可以攻破堅固的營壘,將各樣的計謀,各樣攔阻人認識神的那些自高之事,一概攻破了;又將人所有的心意奪回,使他都順服基督。(哥林多後書10:4,5)

  這段很容易明白的經文,看作者如何說:

關鍵在此:你永遠無法超越自己在心中所設的障礙。…這就是聖經所說的“堅固營壘”。這是一個錯誤的思考模式,把我們局限在失敗,不斷的失敗中。而這也就是為甚麼正面思想-希望,信心和得勝-那麼重要。(頁50)

  這樣的引述,簡直是利用,還把聖經當作神的話嗎?如果保羅的原意是如此,他就是傳另一個福音,在傳積極思維的福音了。
  作者對“得勝有餘”的解釋是:“我宣告:沒有任何武器能抵擋我成為富足。”(頁56)請您翻查羅馬書第八章28-39節,就可以知道他說到哪裏去了:使徒保羅所說的“然而,靠着愛我們的主,在這一切的事上已經得勝有餘了。”要知道得的甚麼勝,不能不看上文:“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難道是患難嗎?是困苦嗎?是逼迫嗎?是飢餓嗎?赤身露體嗎?是危險嗎?是刀劍嗎?如經上所記:我們為你[基督]的緣故終日被殺;人看我們如將宰的羊。”這是說,在為愛主而受苦中,靠主得勝。簡直是牛頭不對馬嘴的笑話!如果說,本書作者與聖經和使徒保羅之間,必須有一個是對的,一個是假先知,我寧願站在使徒一邊。
  且看第五章“在恩惠中增長”。作者說:“要發掘如何經歷上帝更多的恩惠。聖經清楚地記載:上帝以榮耀尊貴為我們的冠冕。”他舉的實例是兩次超速開快車,被警察追上,靠他作牧師的父親名聲,而得“恩惠”不究,警察失職縱放他。(頁60,61)除非警察代付罰款,這樣作是該追究責任的。其實,這樣的“見證”,應該是回家受杖責,至少該好好訓斥一番。我聽過一位高級首長,深夜司機駕車違規,沒人看見;但他命司機去警局繳交罰款。附帶說明:那人不是牧師,所以不是基督徒。讀者該可以判斷,哪一個更“尊貴榮耀”。即使不以為恥,荒唐也應該有個限度才是。希望讀者善加分辨,且不可效法他,更絕不可以為尊貴榮耀!
  既然如此,前面為甚麼說這是一本好書呢?好書不一定限於基督教的書,正如好畫,好醫藥,並不限基督教。
  書中談到“憐憫的胸懷”,隨時幫助人(頁298,299),是該效法的榜樣。作者也勉勵人要“卓越與正直”,並舉出廉正誠實的範例,自然是好事。書中提到作者的父親,買了兩件襯衫而未付價款。多年後,在禱告中記起這件事,儘量設法賠罪,雖然當年的店主已經去世,他還是價款加上累積的利息,還給店主的後人。這是合於聖經真理的行動。(頁363)
  最後,書中有幾句值得留意的建議:

朋友,如果你希望得上帝的恩典,就全心全意地去做每一件事,並要用一顆火熱的心去做。不僅你自己會心情更好,身邊周遭的人也都會感染你的熱情。(頁371)

  還有,作者引用聖經:“你們要思念上面的事”(頁139)。該是聖經的原則吧?只是他輕輕掠過,沒加申述。照作者說來,那是積極樂觀的人生。並不曾多說上面的事是甚麼,該如何思念。這是很可惜的事。因為從書中所看到的,多是地上的事。
  你一定看過,基於聖經的勵志書籍,但這本書不是那樣的。
  不過,讀者沒有理由失望,因為作者在書封面上就先說明其中信息是甚麼:Your Best Life Now。書的譯名該可商榷,“善用今生”似更合適,至少容易理解。
  說到這裏,想起書末的附注,說明引文的出處,中文譯本裏,稱之為“注釋”,不免會有些使人困惑。原來“Notes”不應該一律譯為“注釋”,不知其“釋”何在。既然是僅注而未釋的,中文習慣的用語叫“注”。
  我不大願意評論翻譯的問題。但作者(Joel Osteen)是位牧師,他的名字取自舊約先知“約珥”,一般都如此譯;天主教則譯“岳厄爾”。他事奉的教會Lakewood,書中譯為“湖木”;或許可譯為“林湖教會”。那是作者先父牧養的教會,會眾有八千。到了兒子克紹箕裘的時候,移到休斯頓(Houston)市中心,雖然無湖無林,仍用舊名,會眾增加到約三萬,成為美國人數最多的教會。在電視上看來,他青年瀟洒,口才很好,頗有明星的風度,只是現在還缺乏屬靈的深度,祝神賜福會眾,使他們蒙恩。(亞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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