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個人與第十九個人
-終於出現了一個好撒瑪利亞人
耶穌在兩千多年前講的那個“好撒瑪利亞人的比喻”中(路加福音10:30-37),提到了祭司(傳道人),信徒(利未人)及撒瑪利亞人(外邦人)三人,都看見了那個被強盜打傷,剝去衣裳的遇難者。但前兩者皆望望然不顧而去,(“就從那邊過去了”)。這兩位見死不救的冷漠人,應皆為遇難者的同鄉,更為同一信仰的教徒,但他們對遇難的同胞均未施救,擦身而過。惟有第三個路人,此人是一個異鄉人,原本為猶太人唾棄的異族與異教者,看見這位遇難者便發了慈心,上前出手相救,並將遇難者扶上自己騎的牲口,帶到旅店,予以救治,並預付了各項費用才離去。主講的這個“好撒瑪利亞人”故事,已經讓我們讀了覺得痛惜與遺憾。但在兩千多年之後,在中國大陸卻發生了另一個類似的故事:“小悅悅事件”。2011年10月13日,在廣東省佛山市,兩歲多女童小悅悅,在馬路上被車撞了兩次,奄奄一息。車禍發生後她身旁有十八個路人經過,都看見了受傷的小女孩,都不願停下來施以援手,不顧而去(有街邊的錄影為證)。直到第十九位路人出現,是一位五十八歲的拾荒婦人,陳賢妹。她經過時自然而然地動了慈悲憐憫心,幫小悅悅找到家長送醫救治。但因誤了救治的黃金時間,在醫院中掙扎了七天後離開人間。這一事件,引起各界強烈反應,媒體與報紙連台連篇報導,由大陸擴及全世界,成為一個熱議題。我在同一家報紙上便陸續剪下了約十幾份報導與評論,討論十分熱烈。
兩千多年前基督講述好撒瑪利人的故事,冷漠人與好人的比例為2:1。今天在小悅悅事件中冷漠人與好人的比例則為18:1,冷漠人增加了九倍,好人仍然只有一位。報導與評論中,有官方,媒體政論者,學者等,大家都口吻相同一致批評佛山人的冷漠。佛山人也並非完全冷漠,有數百人聚在一起宣誓:“不要做冷漠的佛山人”。廣東省委書記汪洋則表示,每一個人都要用“良知的尖刀”深刻解剖自身存在的醜陋。
媒體最新民調,官德,醫德,師德都已淪喪:“向錢看導致缺德”,使中國過去的禮義之邦淪為缺德社會。又謂“中國道德已倒退十年”等等,在各種反省與探討中,網民也有相反的意見。民調顯示:如有人倒在路邊,你見了應如何做?六成受訪者選擇打110(報警),但不要靠近傷者。願意直接幫忙的人不到一成,八成選擇悄悄走開,因為“做好人代價太大了”。有三成受訪者對小悅悅事件中冷漠的十八個人,表示“理解”與“支持”,認為不應過於苛責冷漠的路人,因許多情況是社會環境造成的。(存在不一定合理,存在一定有原因。)
10月19日的報導,長沙市有一人被車撞倒,好心人將傷者送醫,卻遭傷者之子要求賠償3500元。救助的好人怕被打,只好賠錢了事。可見好人做不得。針對此事件北大副校長呼籲要重拾助人道德,公開鼓勵要做好人好事,如果中間發生風險,北大要無償提供法律支援。中國青年報也表示要發動輿論制裁,在網上逐漸形成了所謂的“校長撐腰年”,一時爆紅。這都是小悅悅事件發展的餘波。這不禁使我想起四十多年前(1966.4.30),由於一位美國留學生狄仁華,在台北中央日報副刊上撰寫了一篇“人情味與公德心”,批評台灣人當時的自私冷漠,只重人情不講公德,也曾引起台大,政大等發起“青年自覺運動”。但過了一段時間後,便無疾而終。希望小悅悅事件引發人對生命的態度能有所改善。
基督對律法師所提出要求解釋的“愛鄰舍如同自己”,因而講了這個“好撒瑪利亞人”的故事。然後問律法師說:“你想,這三個人,哪一個是落在強盜手中的鄰舍呢?”那人說:“是憐憫他的”。耶穌說:你去照樣行吧。
兩千多年過去了,猶太人的社會仍然是一個冷漠的社會。舉世七十億人口的國際大社會正歷經各種天災人禍的打擊,世人多半表露出冷漠的態度。彌迦先知在二千七百年之前便已道出了上帝的心意:“耶和華[上帝]豈喜悅千千的公羊,或是萬萬的油河麼?…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祂向你所要的是甚麼呢?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上帝同行。”(彌迦書6:7-8)耶穌在傳道時,常常“見有許多的人,就憐憫他們。”(馬太福音14:14),這就是神愛世人的心,也是基督講這個“好撒瑪利亞人”的背景。但世人的心卻因為罪的纏繞與自私的欲望而冷漠了。這便是在基督講述中,面對一個被強盜打傷性命垂危的人,卻望望然從那邊過去了。小悅悅事件發生後眼見這個小生命血流滿地,躺在血泊中,亟待援手,卻有十八個人由她身旁經過不顧而去,直到第十九個人,一位拾荒的婦人出現,才毫不考慮伸出了援手。
在“好撒瑪利亞人”故事中的前兩個人,一個是祭司,即職業在聖殿中供聖職的人,一個是猶太人,應為一位上帝的信奉者,二人都具有宗教背景,且均世代受恩,但眼見遇難的同胞在垂死中掙扎,卻不顧而去。小悅悅事件中前面的十八個人呢?有沒有一位宗教徒?平時持齋唸佛,進廟獻香油錢者,或按時到禮拜堂中聚會讀經祈禱者,何以也能狠下心腸面對一個待救的生命,不顧而去?也許這位信徒想過:“我已將當納的奉獻捐給教會了,這種善事應由教會來做”。但今日的教會呢?在公益項目下列了多少預算呢?由於經濟不景氣,教會中主要的預算(如人事,宣教…)都顧不上,怎有力量去做社會救濟工作。如今專做慈善事業的“慈濟”正如日中天,救濟急難的大業已涵蓋全世界,不如讓他們去做吧。教會只關切人的靈魂才是最重要的,因宣教的事工應遠比救濟重要。然而上帝與基督的天心,是這樣想的嗎?
“好撒瑪利亞人”是救助遭強盜洗劫打傷者,“小悅悅事件”中的第十九個人是唯一發了慈心伸出援手的人,但這兩個人好像都是社會的邊緣人,既不是社會中的主流,也非社會中的清流。撒瑪利亞人是平素為猶太人瞧不起異鄉人,拾荒者更是下層社會在窮困中掙扎的人。這兩位雖然平時遭受不公平待遇,並未憤世嫉俗或存仇恨心報復心,而是充滿悲憫情懷,願捨己救人。這不正是彌迦先知說的“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之心”的典範嗎?其實,也不必用民調或上網來調查,我們自己捫心自問一下,在這兩組人中,我是否也能成為“好撒瑪利亞”中的第三人,或“小悅悅事件”中的第十九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