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香陣陣 ✐2007-02-01


讀書樂

從聖經看如何活得更快樂

鄺炳釗著  天道出版社

 

  快樂,是許多人追求的目標。但很少人真的快樂。
  有人以為得快樂的途徑是縱慾,不限制自己的慾望,讓慾望得到滿足就快樂了。只是這種快樂,是不能持久的,反會帶來長久的痛苦。有人以為該制慾,不讓慾望隨意發展,會更容易得到滿足。這是說,先苦後甜,才是真快樂。有很多錢能夠買豪華的物件,享豐富的筵席,自然是快樂;為達到目的,偷竊或貪污,是得快樂的途徑。不過,到東窗事發,琅鐺入獄,就不快樂了。

  我們常聽勸人信主的說:信耶穌,有喜樂,有平安。這樣,如果人不快樂,就把救恩介紹給他。但有一個問題:如果信主得救,還是不快樂,該怎麼作呢?
  本書作者,有很特殊的資格:是執業律師,又是神學博士,修習過基督教輔導學,自然適合於寫這樣的書。個人認為律師而為神所用,是很理想的;教會歷史中,頗有神重用的人,是律師出身,如:加爾文,達祕(John Nelson Darby, 1800-1882),芬尼(Charles Grandison Finney, 1792-1875),司可福(C. I. Scofield, 1843-1921),信手拈來,就很可觀。律師的講話或寫書,通常會有條有理,不會信口開河,語無倫次。所以我抱着期望看這本書,結果,沒有失望,頗有所獲。

  本書的結論,有一段很精警而自然的推理:

我們知道上帝給人很貴重的禮物,就是生命。祂給這禮物,讓我們快樂享受,而不是痛苦忍受。若我們在世的日子,悲多於樂,會否浪費了上帝給我們的禮物呢?祂會否因此難過,覺得我們太糟蹋了生命?我們應該緊記保羅的吩咐:“要常常喜樂...因為這是上帝在基督耶穌裏向你們所定的旨意。”(帖撒羅尼迦前書5:16-18)

  這不是一般的苦行主義理論,那是矯揉造作,違情悖理。因為上帝既然是良善的,祂自然願意人快樂。這快樂,不是一時的快樂,而是恆久的喜樂。
  作者說:如果誰立志不快樂,是比較簡單的,只要“放任自己消極的情緒”;只是立志快樂,是要有一番努力才行。又說:“最大的快樂不是我們有甚麼和我們作甚麼,而是我們是怎樣的:人的內涵比擁有的和其能力更重要。”(頁6)

  本書是從聖經看如何活得更快樂,但不是枯燥的說教,也不是純學術性的作品。著者旁徵博引,有很多真實的故事,有遠方的人,也有就在你身邊的人;有古時的人,也有現代的人;有的是叫人不快樂的,有的是在艱難中有喜樂。經過作者的編列,使讀者從而得到啟發。其中包括的名人,有蕭伯納,羅素,馬克吐溫,和海明威等人。他們對人生的觀念不同,對“快樂”的定義,和達致快樂的途徑,也南轅北轍,常不能實行他們所倡言的;而且如海明威,以自殺作為結束生命的方式,顯然不足證明是快樂的結果。當然,我們不能完全以人廢言,但讀者可以深思明辨,從聖經標準尋索快樂的人生。
  人生的目的是甚麼呢?
  韋斯敏斯德小要理問答The Shorter Westminster Catechism):“人的主要目的,就是榮耀神,永遠以祂為樂。”因此,本書開宗明義第一章,就是“以神為樂”。神是喜樂泉源。在神以外,沒有真正持久的快樂。
  作者智慧的名言,值得思誦:“快樂是副產品,不是追求的目的;快樂不是目的地,而是旅程。”(頁6)所以,尋樂不能得樂,主耶穌要我們“先求神的國和祂的義”,在生命的旅程中,能夠快樂的度過。
  顯然的,本書不像市上流行的“如何”手冊一樣,應許讀者有簡易速成的快樂法。荷馬史詩中,奧德修的水手們,到了蓮國,只要吃下蓮子,就可以渾然忘憂,但也忘卻家鄉和生命的目標。那並不是福。
  怎樣會快樂呢?

生命意義

  作者解釋:基督徒生命的目標,就是完成上帝交給我們的使命。主耶穌在上十字架以前,能夠向天父禱告說:“我在地上已經榮耀你,你所託付我的事,我已成全了。”(約翰福音17:4)這也是保羅信主後的人生方向,沒有違背那天上來的異象(使徒行傳26:19),按上帝交給他的使命,四處傳福音鼓勵人悔改信主。(頁99,100)

積極樂觀

  被囚在監獄的生活,總不會是理想的。但使徒保羅的監獄書信中,會出現這樣的話:“常常喜樂...一無挂慮”(頁36)!“保羅提到面對苦難,也指出若從永恆那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來看,就會以現在所受的只是至暫至輕。”
  作者也提到另一個經過監獄生活的人,就是約瑟。“約瑟用不同的角度去看所受的苦,他把哥哥賣他到埃及,解作是上帝打發他先到該地。”(頁121)有這樣的看法,不僅能夠安度苦難,而且到以後升高掌權的時候,也會不懷苦毒,不施報復。
  樂觀是另一種觀點:看見將來,看見神,雖然在人不堪其苦的環境,仍然能夠不改其樂。

禱告交託

  書中說到一位精神崩潰的宣教士(頁40-42),和一位傑出的醫生,學得交託的功課。“要休息,知道祂是上帝。”(詩篇46:10)這不僅是信心的表現,也是謙卑的實際:承認自己不能控制一切,自己不負重擔,是快樂的要件之一。

知足感恩

  書中有一段特別有意義的話:

猶太教甚至鼓勵人,上洗手間後就頌讚:“上帝啊,你為全地的主,願你得稱頌,因為你按你無限的智慧為人造了各種出口。若一個出口應關閉時打開,或應打開時關閉,則人不可以生存。上帝啊,你真配受稱頌,你醫治人類,又為人行奇事。”這種凡事感恩的精神值得效法。(頁173)

  誠意想來,這樣的禱告,該不是笑談,而是美談。
  作者建議:“我們應該履行保羅的教訓:凡事謝恩。不但在痛苦中數算上帝的恩典並獻上感謝,平時也要凡事感恩。”他還提倡:應該有自己的“感恩記錄簿”。(頁173)會感恩的人,自然是快樂的人。

愛你鄰舍

  作者很會用比喻和故事寓道。他引幾個淺明的故事,講明愛鄰舍的道理,而且叫人及時實行:“最重要的時候,就是現在;最重要的人,就是在你面前的人;最重要的事,就是好好地待人。”(頁79,80)

  書中講到一件動人的事實:
  一位老宣教士,在遠方的旅館中孤獨的逝世。侍役久不見他外出,開門進入房間,發現老人家已經去世,身旁留有一張字條,上面寫着六個英文字:“No Reserve, No Retreat, No Regret.”(沒有保留,沒有後退;沒有後悔。)“他一生盡力完成了上帝給的使命,把福音傳給人,所以沒有一點後悔,滿心快樂回天家。”(見頁102)
  看這老宣教士的情境:當他走盡生命歷程的時候,具備各種不快樂的條件,有憤世自恨的借口;孤單,遠在異鄉,而且衰老。是誰說過:老人很少快樂的。但他是例外。
  老人不快樂的原因,是隨着歲月的增加,背負着加重的歉疚和悔恨。但這個老人,臨終的“三不”,正與使徒保羅的“三了”凱歌前後輝映:“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所信的道我已經守住了。從此以後,有公義的冠冕為我存留。”(提摩太後書4:7,8)
  這樣看來,無論甚麼人,無論在甚麼環境,如果他要,就能夠快樂。有古老的話說:有人可以愛,有事可以作,有將來的盼望,基本上就可有快樂的要素。(于中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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