寰宇古今 ✐2007-02-01


狼人,人狼,狼與人

天涯過客

 

  英文字彙有兩個字,lycanthropewerewolf,所有字典都歸納為同義字(synonyms)。其實從字源學(etymology)的角度去看,此二字有絲微之別的。Lycanthrope源出希臘文,lycan是狼,thrope是人,即狼人也。Werewolf源出古英文,were是人,即人狼也。嚴格地說,狼人和人狼是兩個不同的動物。


埃及人首獅身(sphinx)石像

  上古時代,地廣人稀,猛獸出沒於叢林和原野間,和人雜居共處,人就不期然產生了錯覺和幻想,有一種動物具有人的智慧,但性格像猛獸般狡猾和兇殘,即中國民間傳說的動物成了精,古埃及就有獅精,現留傳在尼羅河畔的人首獅身(sphinx)石像是證據,中非洲有豹精,印度有虎精,中國有狐狸精,當然歐洲有狼人了,在古希臘神話中,有一怪物,人首狼身,守着非比(Thebe)河邊。當行人要渡河時,此怪物出一謎語問難,能解答的,便供應小舟給他渡河,不能的,便一口將他吃掉了。英法百年之戰時(1337-1453),死傷狼籍,暴屍曠野。陣亡的戰士遺骸,一夕間便變成一具白骨,據聞就是狼人吃掉的。傳說紛紜,不能辨其是非也。有關狼人的故事,充斥西洋文學,不能在此小文逐一枚舉。

  人狼基本就是人,因為受不了現實的折磨,負荷不了心理的壓力。幻覺自己變成了狼,擁有超自然的威力。患此心理病的人,輕則只穿上了狼的皮革仿傚狼嗥,重則模擬野獸的舉動,做出種種越法行為,甚至將人或畜咬破喉嚨致死。從中世紀至文藝復興期間,歐洲出現了不可勝計的人狼,多是和鬼巫,魔術師或吸血鬼連繫在一起,尤其是在降靈會的晚上,有些鬼巫便變成了人狼,四出覓食吸血了,1520至1630間的一百一十年,單在法國中部就記載了三萬宗人狼肆惡之事。1598年在法國的Jura地區有一十六歲的少年Benoit Bidel被人狼咬得重傷,不治逝世,他彌留時的話語,指控Gandillon一家是狼族,全家在酷刑迫供下,自認都是人狼。於是全家被活焚了。究竟他們是否苦打成招呢?無論如何這故事對文人有很大的吸引力,於是有關人狼的文學便如汗牛充棟了,其中有很多篇寫得很傳神,可以執恐怖文學的牛耳,但總保留着一個值得商榷的疑問:究竟人狼是精神病者的幻覺,或盲塞的社會找來的“代罪羔羊”,掩飾當權人士無法無天的罪行,抑或是一超自然動物的現身呢?真耶幻耶?讀後掩卷回味無窮,有餘音繞樑的韻味,所以這些人狼恐怖小說能擠入文學創作之林也。數十年來荷李活將一部分人狼故事拍成電影。其中最負盛名的如Lon Chaney Jr.主演的 Wolf Man(1941),Oliver Reed主演的 The Curse of a Werewolf (1961)。和George Hamilton主演的 An American Werewolf in London(1981)。可惜這些電影為了達到聲響,化裝,和視覺能震驚觀眾的效果,把原著含蓄,雙關之意,荼毒淨盡,剩下來的只有一超自然的故事而已。文學的雋永,全被洗掉。

  中外社會對狼的印象很差。狼人和人狼都不是好東西。聊齋誌異寫了四篇有關狼的故事:“夢狼”是用狼來諷刺虎狼之邦的貪官污吏,其他三篇寫狼的狡黠,貪婪,兇惡,淋漓盡致。俗語中的色狼是蹂躪女子的敗類,中山狼是忘恩負義,以強凌弱的惡霸。“狼戾”,“狼吞”,“狼心狗肺”,“狼子野心”,“蜂目豺聲”,“豺狼當道”,“狼多肉少”,“狼披羊皮”,“狼貪鼠竊”,“狼猛蜂毒”,“鷹視狼顧”…等一連串詞和成語都是來形容歹人的。其實作為一動物而受到這些惡評是非常冤枉的,為甚麼人在芸芸動物中,單挑出狼作口誅筆伐呢?

  狼在動物中的位置是哺乳綱,食肉目,犬科。和為人馴養的狗同屬,所以狼和狗可以交配混種了。在社會組織而言,狼在野獸中,最類似人,甚至比和人同屬靈長目的猿,猴更接近。狼的社會組織是非常嚴密的。在高層之頂是甲狼(alpha wolf),雄性(male),它是群狼(wolf pack)的統帥。依次是乙狼(beta wolf)。最低級的是亥狼(omega wolf)。甲狼的元配夫人是雌甲狼。只有他們方能產子傳宗,雖然興起時甲狼可以和低級的雌狼交配,但其他雌狼懷孕機會很微,除非雄雌甲狼都默許某一雌狼能懷孕了。吃捕得獵物時是要分班次的,絕對不容許越位。一年一次決定甲狼的位置,好似武林高手論劍以分高下,多在和平之下決定,有時也有傷殘,甚至原來的甲狼或乙狼會因重傷倒斃。當位置已定,群狼在一年內和平共處,互相尊重對方地位。幼孩在狼群中最受珍視。每一狼都有撫育幼孩的責任,不分雄雌。當雌甲狼被殺,雌乙狼立即補上空缺。若全部雌狼都死了,雄狼要依次負起養育幼孩的責任。

  和其他食肉目動物一般,狼的牙除了二對尖銳的犬齒外,一對大牙(molars)和最深入的二對副大牙(premolars)是經過修改變成食肉牙(carnassials),以便撕裂肉類食糧。這是食肉目(carnivora)的特徵。雖然熊貓的食糧不是肉而是竹,但也有carnassials,只不過再經修改罷。狼沒有獅,虎,豹的神力,一下子將獵物破腦穿喉。有人見到鹿,豬,或羊被狼吃去一腿,倒在地上輾轉呻吟,奄奄一息,便認為狼相當殘忍了。狼只捕殺足夠的食糧,不會濫殺,不像豹的未雨綢繆,狼是有陣勢捕獵,各狼有牠的崗位。

  十多年前,我很喜歡黎小田作的粵語流行曲“大地恩情”。歌詞是:

河水彎又彎,冷然說憂患,別我鄉里時,眼淚一串濕衣衫。人於天地中,似螻蟻千萬,獨我苦笑離群,當日抑憤鬱心間。若有輕舟強渡,有朝必定再返,水漲水退,難免起落數番。大地倚在河畔,水聲輕說變幻,夢裏依稀滿地青翠,但我鬢上已斑斑。

此歌音樂十分悅耳,歌詞更撥動我的心絃,升起無限感觸。先父年青時離鄉別井,負笈重洋外。在異國白手興家。年老時回鄉,已是風燭殘年,生命已到油盡燈枯了。此歌詞就是他的一生寫照。而狼群中必有一二離群狼(dispersing wolf),其遭際和先父有驚人的相似。狼是合群動物,進退如一,活動範圍只不過方圓數十里,只有離群狼遠走他鄉,離故土數百一千里外,另覓新天地。是不是牠在本土不得志?甲狼位置早定,雖胸有大志而無用武之地,於是毅然出走,不甘沉屈下僚也。唯一不吻合歌詞的,是此狼義無反顧,若不能建立新家庭,寧願流浪天涯,也不會重返家園的。

  上述狼的生態,最能反映出達爾文進化論“優者生存,劣者淘汰”。甲狼位置的爭奪戰,流浪狼的出走謀生,用行軍擺陣的戰略去捕殺獵物,以義不容辭的態度去撫育幼兒,這是多麼類似人的社會啊。尤其是隨時逃避其他動物:人,獅,虎,豹…的威脅。生態環境真是危機四伏,險象環生。這世界絕對不是樂土天堂,稍一不慎便有亡身大禍了。人的濫殺狼是不是全出於妒忌呢?因為狼的社會就是人的縮影。

  二十世紀初期美國政府下令殺狼,時至今天,除阿拉斯加外,其他各州再見不到狼的影蹤。Jack London描寫的原野呼號(Call of the Wild)-狼嗥,在Lower Fortyeight也不能聽到了。狼的滅種破壞了生物的平衡,糜鹿(David's deer),野狼(coyotes),美洲豹(cougars)便蔓衍滋生了。


糜鹿 David's deer

野狼 coyotes

美洲豹 cougars

連鎖反應,因而影響了小生物的生存。黃石公園管理者企圖將狼重引入公園內,但遭到附近牧場的主人激烈反對,業餘獵人也在附和着,恐怕狼會傷害了農牧動物和麋鹿,此案仍在討論中。

  童話故事如小紅帽Little Red Riding hood)將狼描寫成Old Bad Wolf,給人從小就有一不可磨滅的印象,厭惡之甚於封豕長蛇。但人忘記了我們最親密的動物朋友─狗是從狼蛻變出來的。狼有避人的天性,若不是從孩提時便受人撫養,他是見人而遠之的。從小就和人生活在一起的狼,對人也異常忠心。但不同於狗的,狼只能保護人免野獸的侵犯,但當有陌生人闖進,狼不會維護主人的,所以狼不是理想的寵物。有人將狼狗混種,以為混血兒有了野性,比狗兇猛得多了。殊不知一萬二千多年前,第一批狗根本就是狼,隨着環境變易,狗種和狼種便有很大的分歧。若狼狗混種了,這一萬二千年來的功豈不是白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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