饒恕與共
饒恕是仁慈,慷慨。通常說“仁恕”。仁,是人同此心,我們共同的需要—赦免。
耶穌教導門徒的禱告:
免我們的債,
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馬太福音6:12)
這貫聯神人關係中間的禱詞,使我們不能不想到十字架。
在路加福音第十一章,記載耶穌的門徒,知道施洗的約翰教導他的門徒禱告,要求主也教導他們—約翰的教導,想必是關於赦罪的問題;因為那是人類“共同”的需要。耶穌教導的禱文中,有“赦免我們的罪,因為我們也赦免凡虧欠我們的人。”(路加福音11:4)
接着,“耶穌又說”,是附送的教導:“你們中間誰有一個朋友…”意思是“共同”的。
比喻的設境—
某人有一個朋友,在半夜,忽然自遠道不請而來。他沒有餅可接待;就去向另一個鄰近的朋友借餅。起初借詞推託;後來“雖不因他是朋友起來給他,但因他情詞迫切的直求,就必起來照他所需用的給他。”(11:8)—因他為別人飢餓半夜來直求,引起他“共同”的感覺:人飢己飢,使人顧及別人“共同”的需要。
人共同的最大需要—赦免。
人生活在世界上,每天少不了遭受侵犯—敵對,傷害,欺騙,誤會,藐視,誣衊…冷的或熱的,如果要計較,報復,睚眥必報,想起來就難活得下去。赦免,是化解這些的自衛裝備。
英國詩人坡璞(Alexander Pope, 1688-1744),矮而殘疾,但品德高尚,疾惡如仇。套句常話,有詩為證:
是的,我自傲,我必須自傲的說,
有些人不怕神,卻是怕我。
這是他的夫子自道。但如此一個人,不是聞過則怒,固執到不可救藥;而是當他知道自己錯的時候,必定認錯;別人知錯,向他認錯,他也饒恕。他為人稱道的名言是:
犯錯是人常情,
饒恕是神聖。
教會的主,耶穌基督,惟有兩次講到“教會”。一次是在彼得受天父指示的認信;主耶穌說:“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磐石上,陰間的權柄不能勝過他。”(馬太福音16:18)
隨後,是講到教會如何維繫和平。
那時,彼得進前來,對耶穌說:“主啊!我弟兄得罪我,我當饒恕他幾次呢?到七次可以嗎?”耶穌說:“我對你說,不是到七次,乃是七十個七次。”(馬太福音18:21,22)
70×7?誰都不能經常帶備計算機,最實際的辦法,是“不計算人的惡”(哥林多前書13:5)。
耶穌說了個極端的比喻。
天國好像一個王,要和他僕人算賬。才算的時候,有人帶了一個欠一千萬銀子的來;因為他沒有甚麼償還之物,主人吩咐,把他,和他的妻子,兒女,並一切所有的,都賣了償還。那僕人就俯伏拜他,說:“主啊!寬容我,將來我都要還清。”那僕人的主人,就動了慈心,把他釋放了,並且免了他的債。(馬太福音18:23-27)
這個高貴的比喻,說到古時以銀子作為貨幣,沒有通貨膨脹,千萬銀子是個無法計算的數目。主人同情他的家庭,慷慨施恩,一筆勾銷!
莫大的憐憫,形似“荒謬”,實在“絕倫”。
別的僕人在旁看在眼裏,頌讚奇異恩典。如果就此結束,應該很好。
那蒙憐憫的僕人出來,無債一身輕,得意忘形,也忘恩,趾高氣揚,仿佛作了王。遇見一個共同服事的僕人,欠他十兩銀子;與所蒙赦免的千萬相比,還不夠一個小時的利息。哪想此君夠狠,揪住他,掐住他的喉嚨,堅持要他立即還債;且按照法律行事,全無憐憫,關他在監獄。
同工見他如此行為,十分不平,報告給主人。經查屬實,主人大怒,把他拘捕下在監獄,因他沒有“憐卹”赦免人的債,像所蒙主“憐卹”赦免一樣。(馬太福音18:28-35)
世上沒有任何法律,要求人必須饒恕赦免。只是蒙恩的聖徒,有責任從心裏饒恕弟兄。
英國詩人德萊頓(John Dryden, 1631-1700)說:
理性要管治,但憐憫要赦免;
前者是律法,後者是特權。
莎士比亞的史劇中,有一個貴族,涉入叛亂的罪;他母親是王乳母,為兒子哀求,堅持要聽到王親口說出那寶貴的話:“赦免”(Pardon!)
有人爭執彼得的“鑰匙權”,要知道,鑰匙是為釋放用的。請留意,這寶貴的應許是如何說的:同樣的語詞,用於個人的“你”,也用於眾數的“你們”—凡你/你們“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馬太福音16:19,18:18)
饒恕—赦免,建立在主愛“共同”上,是團契相交,教會和平的鑰匙。
(同載於聖經網 aboutbible.net 之“天上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