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書樂
掘地深耕
James R.E. Craighead著 陳韻珊等譯 改革宗出版公司
二十世紀初,中國發生了義和團事件。亂民在慈禧太后等鼓動下,高喊着“扶清滅洋”的口號。大清是扶不起來了,對落在他們手中的洋人,倒着實殺以洩忿。當時山東的義和團有話說:“洋人不殺郭顯德,中國人不殺趙斗南。”敵人的稱讚,才是最真實的稱讚。由此可見郭顯德受當地人普遍尊敬之深。
郭顯德 Hunter Corbett
本書所講的,是有關郭顯德(Hunter Corbett, 1835-1920)的事。有這樣的一位聖徒,是基督的恩典,教會的榮耀。只是連警齋(之鐸)所寫的傳記,現存頗少,不易讀到亦不易讀。有如此一本書,即使是譯作,也是可喜的事。而翻譯的諸同工,整理增加“附錄”的詳實資料,更是可觀的貢獻。實在說,該稱為編譯,因為在原著外已經外加了相當多的部分。對於參與工作者的努力,應該致敬。
郭顯德是美國北長老會的宣教士,在山東工作五十六年之久,宣揚福音,拯救靈魂,作育人才,濟助災荒,處處表現出基督的生命,真是“顯”神大“德”。
郭顯德愛主愛人,信心堅強。他於神學畢業後,奉差來華;在工作上勤奮忠心,並着着顯出其遠見宏圖;他更且善與同工相處,而具有組織能力。他與長老會同工狄考文(Calvin Wilson Mateer, 1836-1908),倪維思(John Livingston Nevius, 1829-1893),同心若金,可稱為“三傑”,其總體宣道的方式,對於事工發展,極有助益。
郭顯德的呼召和奉獻心志,表現於學習和工作。他因為愛中國,潛心研讀中國語文,有高深的造詣。他不畏迫害,忍受疾病之苦,傳福音的熱誠,堪與使徒保羅相比並論(頁70,71)。他持定心志,“若不能在中國存活,也要死在中國!”(頁72)直是殉道者的心志;他極虔誠而靈命豐富,“當他禱告的時候,仿佛所有的勝利都要仰仗他的禱告;當他工作的時候,竭盡所能,似乎所有的成功機會,都在於他的工作。”(頁75)
因為郭顯德不像一般宣教士,能說幾句中國話,而不會寫,或僅能略識之無;他對中國文化的深入了解,使傳揚的好信息,能夠達到群眾,工作的功效隨着(頁89);工作也帶給他喜樂。
他不僅自己傳道,也知道造就門徒。在他到中國的最初十六個月中,有了第一個果子王淬(頁105),在讀了馬可福音之後,問宣教士說:“你們既有這樣的好信息,為甚麼不早傳給我們?”(頁145)這成為宣教長久的挑戰。續有仲允升,林緒堂等,到十多年之後,才有更大的豐收。當然被稱為“中國慕迪”的丁立美,是神所大用的奮興佈道家,是郭顯德所培育的傑出器皿。
郭顯德既善於得魚,對收信徒認真不濫,並且不久他就慎選門徒,加以訓練,使他們作得人的漁夫。全職傳福音的基督徒,有二十五人之多,親如兄弟,在國內支持短缺,經費拮据的時候,就以同甘共苦的精神,把自己有限的資金,與大家分享(頁107-110)。這與一般差會僱工的作法,大相逕庭。
他用各樣的方法,諸般的智慧,為要得人。他不遺棄盲人,竟然傳福音給失明的人,加以造就,選立的盲人長老(頁120),在當時是很希奇的創舉。以後,中國第一所盲啞學校,就建立在煙台。他也利用人求知好奇的心,在煙台市區大道邊,創設了博物館,不僅開啟民智,更用以傳揚福音,每年約有七萬五千至十萬人,得以聽到福音(頁125-130)。
郭顯德在艱苦的境況,忠心固守煙台工場(頁134);但絕不是株守敷衍的觀光宣教士。據當地父老說:郭顯德早年出外佈道,有次給反對者打得爬在地上,但他仍然站起來,勉力工作如初,並且對迫害他的人,全然不懷怨。及後,多人給他的信息和品德感化,工作開展,他率同門徒,每年巡迴各教會二次,佈道教導,各達三個月之久;所及地區,約廣袤三千餘哩,施洗會眾數千人,涵蓋四十餘所學校,四十多個教會。而美北長老會在山東發展成九個教區:登州,煙台,濟南,濰縣。沂州,濟寧州,青島,嶧縣,滕縣等,可見其規模之大。
在美國,“人們對國外情形的無知令人震驚,他們漠不關心的態度更是令人憂心。”(頁136-138)他不像今天的教會增長宣傳家,也不長於製造報告;但他在極少的返國休假時間,到處奔走呼喊,震聾啟聵,使信徒群起參與宣教工作,並在中國災荒期間,踴躍捐助救災。受惠的中國人以百萬計,獲得華人的愛戴。煙台地方予以立碑紀念;滿清政府於1902年贈予他單眼花翎頂戴;1913年,民國政府頒授雙龍嘉禾勳章;現在的政府,也對他於中國文教慈善事業的貢獻,予以表彰(頁208)。可見他盡忠無己的奉獻,得到普遍的肯定。更重要的,是他工作的功效存到永遠,在主的面前蒙記念,將在主台前領受冠冕獎賞。山東教會經歷了大迫害,而屹立不搖動,也有大復興,而開花結果,郭顯德的功不可沒。後來影響中國教會信仰的華北神學院,就建立在滕縣,可以為例證。
讀到這樣的一位人物,懷念“典型在夙昔”,希望華人信徒,能夠見賢思齊,也同樣的奉獻為主,拯救失喪的靈魂,難道我們對自己的同胞,會有更少的愛心關懷?也該想到“以史為鑑,可知興替”,在宣教策略上面,要如何的協和同心,步武先賢的腳蹤,發揚光大!
現在說到所見的問題。書名掘地深耕,不知為甚麼。仔細讀完全卷,並未發現這樣命名的理由。深耕不必掘地,掘地也不必再深耕,稍懂農事的人,不是四肢不勤,五穀不分,都知道不會如此。於理不合,事必未有,猜想該作“拓地深耕”?或“沃土深耕”?
至於章題,可能是為了統一字數,每章二字,有的就有些牽強,難達顯明章旨的目的,需要猜想;例如:“庭爐”是甚麼?是Hearth嗎?
在書內文中,說到郭顯德的先人,於十八世紀時,鎔“鋁”合金以為子彈,大概有問題。一則那時還沒有發現鋁,後來初有之時,其貴逾金,不會作子彈;而且鋁鎔點高,斷無用作子彈之理(頁4),想來該是鉛合金吧。至於為甚麼將軍所屬的軍官,會指揮“由邊疆居民組成的兵團”,是小材大用,還是小題大作?就叫人想不通了。
又如郭等所乘既是商船,船上何來的“軍官”(頁45)?想來應該譯作“職員”,或如今天稱作“幹部”。
說到山東當時當地的交通工具“苫子”,通稱該是“馱轎”,不是像轎車有輪由騾馬拖拉,而是二牲畜共馱似轎(頁46)。土語稱“搧子”,與以草芥編製蓋穀物或屋頂的“苫子”,大有分別。
“方丈”與“道長”,不會同是廟中主持,因為佛道不相容,是該知道的事實(頁51)。
對當時的幣制,需要有足夠了解,或作解釋,一文錢與一元,並不是一回事。660弔,每弔是千文,絕不可作“66萬元”,相差太懸殊了。而對郭顯德的敬奉,譯為“一萬二千元”,未免太高得驚人;實際上可能該是一萬二千文,即十二弔錢,時值不會超過二十元(頁60)。
當時的宣教士,因生活醫葯條件差,工作艱苦的關係,常有喪失配偶續娶的事。書中譯文對郭顯德及別的宣教士,屢有“第二任”“第三任”妻子的說法,不免使人誤會為梯次性的多妻,離婚另娶。其實,那對今天的人說,也是不莊的用語,含意譏刺;因為婚姻是“終身”的大事,不該是有“任期”的。正確的用詞是“元配”,或“續弦”,“繼室”;因為當時沒有“任”的觀念,現在也不該推廣,至少要避免誤會。這些都是小事,雖然說瑕不掩瑜,到底應加注意,並不是我故意吹毛求疵,而是希望改正,以增加可讀性,並贏得讀者更大的接納。不過,全書譯文頗為流暢易讀,不像一般譯文詰屈聱牙,是難得的好事好書。(余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