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文走廊 ✐2005-05-01


囚籠裏的悲歌(上)

殷穎

 

記1950年代初期,白色恐怖中,台北鐵窗的
悲歌,與綠島感訓營的受難曲

台北鐵窗的悲歌

  我們一行共五六十名囚徒,被冠上“匪諜”罪名的同案犯人們,在1950年(民國39年)三月的料峭春寒中,由馬公島被押上一艘貨輪,駛往高雄;再由高雄碼頭解上火車,運往台北。到達台北車站時,上了手銬,被憲兵被押上在火車站大門前等候運送的卡車。一時憲警刀出鞘,彈上膛,環圍警戒,如臨大敵。
  火車站前堵滿了大批搭車的乘客,大家來圍觀“匪諜”的風采。我們這些在澎湖被關押了數月的“匪諜”們,這時才相互看到彼此的面目。人人囚首垢面,滿頭髮亂,兩頰長滿了髒亂的鬚髭,雙腮與兩目深陷,衣衫襤褸,個個一副十足的死囚模樣。

  我們被送到台北市青島東路,台灣保安司令部軍法處屬下的看守所羈押。
  五十幾個人,被關進一間囚籠。當時的看守所人滿為患,連山東名將李延年也關在那裏,但他是一人住一間囚室。
  當時,看守所只能騰出一間囚籠,來容納我們這批人犯。囚籠是用木柱四面圍起來,在一個大監牢中,一排排有許多這種囚籠。每一間囚籠可容納約二十人左右,但卻填進了雙倍的人犯,如沙丁魚般密集地塞進去。
  我們只能分成兩排對坐着,人與人肩膀緊擠在一起。晚上睡眠時,只能輪班睡;一邊人坐着,讓另一邊的人蜷着身子臥下休息。這樣睡一兩個小時後,便要被對面的人推醒,只好坐起來讓另一邊的人蜷身臥下來睡。囚籠雖四面都通風,但空氣仍然惡濁。只好在中間懸掛一條毯子,下面綁上一根木條,兩面再各繫一條繩子,這樣由兩邊相互拉動着,使惡濁的空氣可以稍稍排出。
  這種生活一待便是兩個多月。

  囚籠的角落上,擺了一個馬桶,供這五六十人大小便之用。因為人多,不到一天便要滿溢出來了。每天清晨,由兩人將便桶抬到外面去倒掉。按說應該大家輪班來抬,但我卻從無機會輪到;因為這種權利永遠由幾個老煙槍包辦了,不吸菸的人根本沒有倒馬桶的資格。
  出去倒的人,可以在途中趁監護人員不留神的時候,抽一個冷子,彎腰在路邊撿到一兩個菸蒂;而這一兩個菸頭,對老煙槍來說,真是如獲至寶。
  開始時我還納悶,因為獄中嚴禁吸菸。當然,有錢的犯人,也可以整包的賄賂看守人員購來享用;但窮“匪諜”哪能妄想買菸抽?即使撿到了菸頭,又由何處取火點燃?

  但我真是開了眼界:古人能鑽木取火,獄中囚犯卻能發明搓綿絮取火。
  老煙槍由壁上折下一塊木板,再由棉被中抽出一條棉絮,將這截棉絮拉成長條,繞在一支筷子上,然後置於地板上,以木板在上面猛搓;過數分鐘後,將纏在筷子上的棉絮取下,撕成兩截,然後將兩截棉絮的一端互相接近,再上下抖動,一會兒便現出火花了。
  這方法還真科學,棉絮先因在木板下摩擦而生電,再撕開以兩端相觸抖動,讓兩截棉絮中的陰電與陽電各集一端,如此便會爆出火花,供作吸菸的火種。這一招真讓人嘆為觀止。
  老煙槍將撿回的幾個煙頭拆開,再以報紙捲起來,便是一截香煙了。點燃後,幾個老煙槍全部的頭都湊到一塊,輪流各吸一口;輪到的都不肯放棄,要下一個輪到的人,拚命地奪過來才能吸上一口,過過菸癮。其惡形惡狀,看了不禁令人嘆息與作嘔。
  我在獄中看到老煙槍這副德性,發誓永遠不沾染這種不良嗜好。

  看守所的苦獄,說起來還是比我們在澎湖陸軍第三十九師囚禁時的待遇好,因為最起碼每天會供給兩缽米飯。在澎湖關押時,後來被囚在暗無天日的防空洞中,一兩天才送來半筐冷飯,五六十人各搶抓一把,我還多半搶不到手。而青島東路看守所,每日兩次供應一缽飯,飯上還澆一勺湯,湯都是用玻璃菜(高麗菜)煮成的,並在湯桶上面倒一點油,叫作“明油”,是給人看的。其實澆到你缽中的,可能連一點油花也沾不上。

  獄中的看守,本來向例應是吃囚犯的,但遇上了我們這一票“匪諜”,一窮二白,苦不堪言。所以獄卒看到這些囚犯太可憐,還動了惻隱之心,送了我們一大碗粗鹽。每人便分到一小撮鹽粒,視如珍寶,包起來藏在口袋中;等飯來了,便取出幾粒來拌在飯中佐餐。這期間還發生過一件鬥毆事件,有一人的鹽包不見了,疑是另一人偷去,兩人一言不合,大打出手,且打到頭破血流。人性中最卑劣的部分,常會在危難時展露無遺。

  我們這批“匪諜”在澎湖馬公島囚禁了幾個月後,被移送到保安司令部看守所中,才能享受到每日“放風”的待遇。也才有水,可以洗洗臉;甚至也可以用水澆在身上沖沖浴。那時最珍貴的東西,莫如能撿到別的囚犯遺下的一小塊肥皂頭,甚至肥皂屑,便如獲異寶。因為在澎湖陰暗潮溼的防空洞中,關閉了幾個月後,蟲蝨疥瘡早已滿布全身,體無完膚了。

  在青島東路看守所中關了兩個多月,最難忘的時刻是每天晚上就寢前,各間囚籠裏的犯人們,都會不約而同的,齊唱一首悲愴的流亡歌曲:

  遼河的水呵!松花江的浪呵!…
  母親在思念你呵!
  孩子們哪,孩子們哪,
  母親在呼喚你…
  遼河的水呵!松花江的浪呵!…

  歌聲發自每一個囚犯的胸臆,愈唱愈高昂,愈唱愈悲愴,到後來便會哽咽地,零零落落地止息。
  這首沉痛的悲歌,一直在1950年代初期的台北看守所中流傳着,至於後來流傳到甚麼時候,我沒有考證,並不清楚了。

  在青島東路看守所中,最緊張恐怖的時刻是凌晨的四五點鐘,如有一名囚犯在此刻被提去,便是押到馬場町去槍斃了。熬過了這一刻,一天的命才算能保住。
  我們這批“匪諜”在關了兩個多月之後,終於有一天,軍法處要開庭審理,審訊竟十分快速,每人不過三五分鐘,等於點卯一樣,各人略事訊問即結案。原來保安司令部早已察覺,三十九師是自行製造出了一批批的“匪諜”;根本是大冤獄,毫無根據,是真正的莫須有。所以訊問時,匪諜的事根本不提。但白色恐怖時代的政策是,“寧可錯抓一百,不能錯放一個”。凡是有關此類案件的唯一去處,是送綠島保安司令部的“新生訓導處”(處長姚盛齋)接受感訓。但我們的“匪諜”罪名卻又改為“政治思想犯”。
  如是這批“政治思想犯”,在一兩個小時中便流水審畢,造冊送訓結案了。

  記得:軍法官在問完了我的姓名與年齡後,告訴我三十九師移送我的罪名為“思想前進”(當時三十九師套用了許多中共的名詞,來懲治“匪諜”)。我便反問軍法官,難道思想落伍才是正確的嗎?軍法官笑而不答。
  我便這樣被正式貼上了“政治思想犯”的紅色標籤,而這個標籤一貼就是五十多年。

  我們這批人,是1950年代初期中,最早移送感訓的大宗“政治思想犯”。像當今護衛人權的長者,也曾在綠島被關過的柏楊等知名人物,都還是後起之秀。我們這一案與山東流亡學生匪諜案,才是綠島感訓營中最早的拓荒者。

  揮別了每晚悲吟:“遼河的水呵!松花江的浪呵!”的看守所監獄生涯,在炎夏的酷暑中,正式踏進了思想感訓的集中營。

澎湖的小鐵幕

  1949年,我隨軍由青島撤退至基隆,然後再搭輪開往澎湖的馬公島。我的原單位便奉命裁撤,撥給當時在澎湖整補的陸軍第三十九師。師長名韓鳳儀,原隸屬四十軍。四十軍的軍長是李振清,在大陸時駐守河南新鄉,安陽一帶,原係龐炳勳,馬法五之舊部,為西北軍馮玉祥的系統。四十軍雖非中央系正統,但該軍在國共戰爭中,雖潰敗卻不投降,並撤至台灣。
  台灣當時由東南行政長官陳誠主持軍政,陳誠因李振清不投中共,較之許多中央軍更為忠貞;遂刻意提拔,授以澎湖防衛司令,並將李之殘部整編為陸軍第三十九師。將陸續由大陸撤退來台的一些不同軍事單位,都撥充為其兵源。
  但三十九師之幹部,多未受過正式軍事養成教育,以老粗居多。軍長李振清本人便不識幾個大字。在主持紀念週時,連“國父遺囑”都唸不周全。他們對編入之軍官幹部,普存排斥態度,埋下了整肅的伏筆。
  尤為不幸者,有數千山東流亡學生,最後撤退到廣州,當局便派三十九師副師長羅延瑞,將這批學生接到澎湖。原先告知學生要受軍訓,但可繼續讀書;然而到達澎湖後,立即編入軍隊當大頭兵。學生們當然不滿。且這批學生,多已高中畢業;而三十九師的下級幹部排連長,卻多半是由河南鄉間來的行伍出身的老粗,與學生的知識水平相差懸殊,根本無能力統御,因此與學生時生衝突。李振清,韓鳳儀十分震怒,認為學生不服管教,必須予以整飭。便製造了著名的“山東流亡學生匪諜案件”。並逮捕了兩位山東流亡中學的校長,鄒鑑與張敏之,及十餘名師生,全部打成匪諜。於民國39年一月初,在台北馬場町槍斃。造成台灣早期最大的一件白色恐怖冤案。

  其實,當時三十九師在澎湖所逮捕的學生,多達數百人,其中有一部分,已在澎湖的漁翁島防地處決了。處決的方式,是夜間將一些特別調皮搗蛋的學生裝入麻袋,再填上石頭,投之深海。我曾致函柏楊先生,呼籲除在綠島樹立的白色恐怖紀念碑之外,也應在澎湖的漁翁島,樹立一座白色恐怖紀念碑,以紀念當年被三十九師投入海中的許多青年學子的冤魂。

  這件學生填海事件,後來在陳履安先生競選總統期間,還在電視訪問中提起過,陳說:“當年在澎湖的一些學生,因不願當兵,便被丟到海中。”而當時台灣的主政者,正是陳履安之父陳誠將軍。三十九師逮捕的這幾百名學生中的剩餘者,後來也都送到“新生訓導處”管訓,編為新生總隊的第二大隊。

  當時,在澎湖主持整肅學生,及我們這個冤案的首腦人物,除李振清,韓鳳儀外,尚有澎湖防衛司令部的政治部主任尹殿甲,及三十九師政治部主任李春光。執行整肅的主要辦案成員,為三十九師政治部的秘書陳福生,幹事王子畛,及兩名趙姓參謀。他們因辦理山東流亡學生“匪諜”案有功,還為三十九師贏來了榮譽獎牌。於是,該師便再接再勵,繼續製造了許多匪諜冤案。而我被牽涉的這個冤案,便緊接在山東流亡學生的大案之後。

  記得:我在民國39年一月十日,讀了報紙上槍斃山東流亡中學師生的新聞後,隔日(一月十二日)便在馬公被捕。從此展開了我長達三年苦獄的“政治思想犯”生涯,使我幾乎瘐死獄中。由於關押期間的凌虐與缺乏食物,而嚴重地毀損了我的健康,使我雙目幾乎失明。而當時我才十九歲。

  民國38年,國軍自大陸潰敗。在紛紛撤台的殘軍敗將中,最受東南行政長官陳誠器重的,並非中央嫡系的軍隊,反倒是西北軍的殘部李振清。李忠貞反共,攜殘部來台;陳誠不但委以重任,並將由大陸撤來的一些軍事單位送到澎湖,編入李部第三十九師。但該師只要兵不要官,對編入之軍官,多以“匪諜”名義予以整肅。我們這個由青島撤來的單位,便被設計成“南下工作團”的匪諜組織,並且還為他們安排了各種職務(如組長,組員等),然後再屈打成招,將一批忠貞的國軍幹部,炮製成標準的“匪諜”。

  三十九師政治部的偵訊人員,都會套用中共的各種名詞,所謂“坦白”,“前進”等中共語言,都是他們慣用的口頭禪。他們問案更嗜用各種酷刑:其中有所謂“跳舞”,即將兩部軍用電話機的電線綁在受刑人兩手的拇指上,要“受刑人”脫掉鞋襪,赤足踏在地上;再在地上潑了水,然後行刑者搖動電話機,受刑人便會觸電發出慘叫,且全身跳動。此刑極為殘酷,受刑者都會供認為“匪諜”而不諱。另外的刑罰,有讓受刑人捲起褲腿,跪在碎貝殼與尖石上,讓貝殼尖石刺入肉中,雙膝血肉模糊。受刑人如不承認為匪諜,便不准起來。這種酷刑也十分有效。此外尚有其他花樣繁多的刑具,任你是鐵打的金剛,也逃不出“匪諜”的命運。

  三十九師不要編入的軍官,但有一個例外:要軍醫與軍需;我當時的職務是軍需,所以立刻被編入三十九師師部的軍需處工作。軍需處在師部大樓的二樓辦公,辦公室後面掛起了一架大蚊帳,工作人員晚上便在這裏打地鋪睡覺。而政治部的偵訊室便在大樓的地下室,夜半常為受刑人的慘叫聲驚醒,會嚇出一身冷汗。

  我當時年少無知,想將三十九師整肅無辜官兵的劣行,向東南長官公署告發,便寫了一封信寄給我原單位的蔣司令。但澎湖當時一切都由防衛部嚴控,號稱“小鐵幕”,司令官李振清且多次以他統治的小鐵幕為傲,而洋洋自得。郵局的信件,都要經過防衛部的檢查,才可以發出。我自作聰明,拜託一位要去高雄運糧的軍需馬保良,請他到高雄代我發這封信。而這位馬軍需便將我出賣,信交給了政治部。於是我便“自投羅網”而被捕。

羅織罪名

  我在接受偵訊時,才驚異地發現三十九師政治部的這些偵防人員知識水平之低下,與態度之惡劣,遠出我的意料之外。
  其實,在我被逮捕時,我們這個被誣陷為“南下工作團”的冤案,已大致偵結。而且他們編造的那些“組織”,也早已呈報到保安司令部去了。我實際上是一個案外案,因寫信控告他們才遭逮捕。他們也不諱言的告訴我,他們原本沒有要抓我,是我控告他們,洩露了他們的“機密”,才將我逮捕,所以我根本不在他們擬定的“匪諜”名單之內。因此便要為我另起爐灶,製造一個罪名。

  他們沒收了我所有的私人物品,仔細尋找“證據”,終於王子畛向我宣布了兩條罪狀:一是據他說讀了我的日記,發覺我的文筆頗近似魯迅;便問我是不是喜讀左翼作家魯迅的作品。我說,在中學的國文課本裏早就讀過了。但魯迅為大作家,如講我的筆調近似魯迅,太抬舉我了。他便下結論說:因你喜讀左傾文人的著作,思想自然有問題。二是他們在我行囊中找到了一本聖經,也成為罪證。他問我是否是基督徒,我回答是。

  他便說:“你的思想左傾,這便是證據:那稱為基督將軍的馮玉祥已經投共,你既是基督徒,也應與馮玉祥同樣傾向共產黨。”
  我問他:“我們的國父孫中山先生,及總統蔣公,也都是基督徒,難道他們也都是共產黨嗎?”
  他居然說:“他們並非真信耶穌,不過是政治作用罷了。”
  我說:“你這番話,如由我口中講出,怕又會成為罪證。但我深信他們的信仰是真誠的。”

  我在澎湖被捕後,只訊問過幾次便結束。他們並未給我用刑,因為他們製造的“匪諜”冤案已結束,已無法再添進去了,所以我才附在驥尾,以“思想前進”的罪名,併案移送台北。 (上)

翼展視窗闊 報取智域深

藝文走廊

成功之道 ✍凌風

談天說地

信仰宗教與文學 ✍于中旻

談天說地

金玉食糧議 ✍于中旻

談天說地

人權與政權 ✍于中旻

談天說地

儒家社會主義的理想 ✍亞谷

藝文走廊

水仙花的故事 ✍凌風

樂趣飄送

柴可夫斯基 Pyotr Ilich Tchaikovsky ✍稽譚

點點心靈

日出.日落 ✍湮瀅

寰宇古今

花生博士柯爾華 ✍史述

雲彩生活

稱心園藝:姬鳳梨 Cryptanthus ✍餘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