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聖經新約和合本修訂版》的幾點淺見
一.和合本聖經翻譯修訂之沿革
基督復原教近代傳入中國,自馬禮遜始,迄今已逾二百載。馬禮遜蒞華之初,即致力於翻譯中文聖經,於1813年譯成新約,於次年出版。後得米憐協助於1819年完成舊約。1823年在馬六甲出版聖經新舊約全書,名為神天聖書。而早在十九世紀初,馬士曼已在印度將中文聖經譯成(1811年譯成新約,1822年譯畢舊約),這是新約最早譯成的中文聖經版本。1843年南京條約訂定後門戶大開,傳教事業隨之興旺。原有的聖經版本已不符需求,於是倫敦會,公理會,美國浸禮會及馬禮遜教育會等代表,齊集香港討論重新修訂及編輯事宜。1850年新約修訂完成,1852年印製,但舊約因各方意見不一,無法取得協議。
1890年在上海舉行宣教士傳教大會,各教會均要求應有一本標準的通用聖經;遂達成聯合翻譯之協議。並決定組成三個委員會,選定委員譯成文理,淺文理與國語等三種不同經文。但期間由於人事變遷與譯者間意見之分歧,困難頗多。新約文理譯本於1906年印製,新約淺文理則已於1900年即譯成,至1904年才出版。舊約則因文理之變遷,譯員認為無再分文理與淺文理之必要,乃合譯成為一種,於1919年出版。第三組所譯之國語和合本,費時二十七載,備極艱辛。中西譯員平均在和合本的譯文中,每一節都要花上數小時之久。和合本付印出版時,當初參與的人多已辭世,只有富善博士(Rev. Chauncey Goodrich, 1836-1925)一人能看到這本由許多人的心血與汗水合譯成的中文聖經。
二.和合本出版時的幾位翻譯大家及其影響
談到翻譯便無法不讓我們想起翻譯大家嚴復(1854-1921)。他所主張的翻譯三原則︰信,達,雅,至今仍為我們翻譯的圭臬。嚴幾道的文筆嚴謹,其著名譯著為天演論,有人批評嚴氏為翻譯大家,但流傳之作品不多,故其主張不能成為後世翻譯的標準。這種評價是不公允的。嚴氏之譯作流傳不多,主要因為他翻譯的書多為自然科學,社會學與政治學等,這類書有其時間性,過時了,便不再流傳。很可惜他並未翻譯可以流傳的文學作品。同時代的另一位大翻譯家林琴南(1852-1924),所譯的皆為西方文學名著,例如,他所翻譯的茶花女,雖為文言,但十分膾炙人口,無人可出其右。
其實林紓不諳外文,要靠別人口譯,他才可筆之於書;這便頗有些像和合本的中文譯者。這批執筆譯述的中文譯者,多半都不諳外文,他們是靠當時懂中文的外國宣教士口述而執筆記錄,才有了和合本。當然他們都應了然於嚴幾道的信,達,雅翻譯三原則,但他們不是用文理或淺文理,而是用民初一般平民的日常口語記述下來。由於不少譯者可能是北方的信徒,便帶出了一些當時習用的俚語。這便成為主要和合本的風格所在,而這一些俚語在百年之後,居然成為一種“屬靈”的語言了。
民初的翻譯大家中還有一位蘇曼殊(1884-1918),在和合本付印的前一年去世,是一位短命的才子(死時才三十四歲)。他精通英,日文與梵文,他的知名譯作有拜倫詩集與雨果的悲慘世界等,主要的創作則為斷鴻零雁記。其文風對民初的知識界與文學界影響頗大,和合本譯者諸君亦應熟悉蘇氏的譯作。這些民初的著名文人與翻譯大家們的筆意文風應都對和合本的譯者有某些參考作用。
民初還有一位翻譯大家,就是魯迅(1881-1936)。他首創直譯風格,代表作為廚川白村的苦悶的象徵,一個句子可長達四,五十個字,讀完下半句,便忘了上半句,要反覆推敲,上下求索,才略知梗概,這種譯文讀起來十分辛苦;是對讀者眼睛與心靈的雙重折磨。和合本譯者諸君幸而未採用他的譯法,但不幸後來一些早期教會的出版物,卻多有採用。這類譯作讀來佶屈聱牙,不知所云。成為早期教會出版品的特點,為各界所詬病。幸好和合本未採此譯法,否則早已夭折,無法流傳到今天了。不能不感謝神的引導。和合本執筆諸君所集體譯作的這個版本,其成就影響了約一個世紀,億萬人使用的中文聖經。
三.和合本聖經為“五四”時代創造了一種特殊文體
1919年由各差會在上海聯合出版的和合本聖經,剛剛趕上了中國五四文藝復興時代,許多五四時代的文人學者們都讀過,甚至使用過這本聖經;胡適便多次在其著作中提到和合本聖經,林語堂更備極推崇和合本聖經。當年我在他陽明山寓所訪問林氏,他回憶兒時全家每天晚上一同做家庭禮拜時,最後都要用主禱文禱告。當他在背誦主禱文時,臉上洋溢着虔敬的表情,令人感動。林語堂父親為福建漳州長老會的牧師,林氏自幼在基督教家庭長大,並在上海聖約翰大學讀書,後來雖一度信仰失落,最後仍回到神的面前。著有信仰之旅(道聲出版)記述他的信仰歷程。和合本聖經在五四白話文綻放時期發生過關鍵作用,許多聖經中的語彙,在當時已溶入社會沿用至今,例如無可取代的“福音”一詞便早已為社會普遍接受,而且在日常生活中廣泛使用。當代詩人楊牧等曾為文推崇聖經和合本,認為是一種特殊的文體,為五四時代重要的語文風格。兩岸三地著名作家龍應台在其近作“兩本存摺”中引用了和合本傳道書的許多章節,感嘆世事的無常(詳見拙著悲愴大地191頁),說明和合本聖經至今仍為文人所鍾愛。
我們今日已無法追溯當時執筆翻譯的一些和合本的聖經譯者們,但由和合本的語文中,可以讀出許多經文是採用了北方方言來書寫。而這種特殊風格的語法,在教會中使用了近百年之久,已塑造成一種特殊的“和合腔”,甚至成為一種“屬靈的語言”。信徒在一起禱告“交通”時,非用此種語言,不能表達他們“屬靈”的情感。成為一種“和合體”的口吻與口味,非此不能中肯表達心中的感受了。而這也就是“聖經公會”在修訂或重譯時,不得不鄭重聲明,不能偏離和合風格的原因。
四.極端保守派對和合本聖經的看法
和合本聖經國人使用近百年以來,塑造了一批信仰極端保守派的信徒,他們認為和合本聖經逐句逐字皆出於聖靈啟示,一個字都不可改,視修訂與重譯為對聖經之褻瀆,為大不敬。當年好友許牧世受美國聖經公會委託重譯現代中文譯本,便被視為洪水猛獸,甚至將許打成“異端”與“不信派”。這些人當然也不會接受和合本聖經之任何修訂。認為即使和合本聖經譯筆有誤,亦具屬靈深意,不宜輕言改動。這種說法當然是“太超過”了,我並不贊同。記得我為拙著踏着耶穌的腳印寫序文,以“心靈的故鄉”為題,某君看了之後說:“若將‘故鄉’改為‘家鄉’就更美了。”他所持理由是希伯來書第十一章中有句:“他們卻羨慕一個更美的家鄉”(第十六節),他認為這才是“屬靈”的語言。這證明了極端保守派信徒是如何珍惜和合本聖經中的每一個詞彙與片語,信徒在一起聚集時,大家以此種充滿靈意的語言“交通”,心中才能感到舒暢。因為他們已將自己靈性的生活與生命在和合本聖經中深深扎根了。聖經公會也不應忽視這批信徒讀者群,因他們並非少數,乃為教會中的中堅與主流。
五.何謂和合本聖經的風格
由於和合本聖經出現時,正是中國文藝大復興的五四時代,因緣際會這本重要的典籍便成了當時學術界無法不重視的文獻。和合本聖經直接,間接都對中文產生重大影響,將這種影響保留並衍續下來,應為教會很重要的屬靈與文化的資產。我們要保留這個版本,便應重視它的風格(style),因一筆一劃都為當年一群不知名的翻譯者的智慧與心血。他們揣摩祈禱,將和合本聖經的中文筆之於書,傳至今日,這個版本的讀者已近億人口,絕對應有聖靈的同在,以及神的美意。聖經公會做必要的修訂是十分需要的,但應盡量避免破壞和合本聖經的基本格調。
甚麼是和合本聖經的基本風格呢?從當年胡適,林語堂到今日楊牧,龍應台等人所感受到的,就是這種“和合文體”。和合本聖經使用了許多北方方言,俚語與民初時代的詞彙,讓今天的人稍稍感到陌生與離疏,但我們讀來卻仍然能夠了解。這些詞彙如:“巴不得”,“葬埋”,“咒詛”,“護庇”,“地土”,“晌午”,“產難”,“日頭”,“崽子”,“聚斂”,“手段”,“服事”,“交通”,“計算”,“條規”,“意旨”,“兵丁”等等,這些和合本聖經詞藻,若全部都改用今天的語彙,“和合風格”便會蕩然無存了。
中國四大名著(紅樓夢,水滸傳,三國演義與西遊記)各產生於不同的時代背景中,各有其特殊的文風與格調,絕對不可輕易改動,但我們今天不是都還在讀這些作品,並不需改變它們的風格嗎?因此建議和合本聖經中,除非有嚴重的錯失,或今人絕對讀不懂的詞彙,否則應盡量保持原汁原味,不宜輕易更改。
按聖經在全世界有千餘種語言及數千種譯本,和合本卻能歷百年而不衰,近億信徒仍在使用此和合本,且喜愛的程度有增無減。對聖經世界來說真是一個奇蹟。
六.口語與書寫體的商榷
和合本聖經之另一特點是不少經文是以口語譯成,而和合本修訂版卻多半將之改為書寫體。我為文字工作者,絕對不拒絕使用書寫體,但聖經主要的功能是宣講,故口語體應盡量保留,譬如:“生命在他裏頭”(約翰福音1:4)為口語,修訂版改為“在他裏面有生命”(書寫體)。“從他豐滿的恩典裏”(約翰福音1:16)(口語);修訂版改為“從他的豐富裏”(書寫體);“穹蒼傳揚他的手段”(詩篇19:1)(口語),修訂版改為:“穹蒼傳揚他手的作為”(書寫體)。最具代表性的詞彙是口語兼方言的“巴不得”,在新約路加福音十九章42節中,主耶穌說:“巴不得你在這日子知道關係你平安的事。”修訂版改為:“但願你在這日子知道有關你平安的事。”意思雖是一樣的,但“巴不得”語氣中那種情詞迫切的語氣卻不見了。
七.幾處不必(不可)修訂的經文
由於和合本聖經源遠流長,許多信徒早已將聖經中的經文背熟了,如一旦修改,便十分陌生拗口,不易為這些信徒接受,此應為修訂版最大的障礙,故建議舊版中的某些經文,若無錯誤不宜輕改,如詩篇第二十三篇;四福音中的“主禱文”;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十三章中的“愛之頌歌”;以及約翰福音三章16節等,如一旦修訂,必有負面的效應。但我卻發現這些經文都有修訂的文字,如主禱文中的“如同免了人的債”,改為“如同免了別人的債”,按“人”應即指“別人”,有特別列出的必要嗎?約翰福音第三章16節被視為聖經中的聖經,但修訂本卻將“獨生子”改為“獨一的兒子”,唸起來反倒感覺怪怪的;哥林多前書第十三章“愛之頌歌”中將“又捨己身叫人焚燒”改為“又犧牲自己的身體讓人誇讚”,修訂得比現代中文譯本更多,這已經不是小修而是大修了。但幸而詩篇第二十三篇只改了一個字,將“至”改為“致”(新標點和合本)且為同音字,讀起來並沒有區別。這些常用且為大多數信徒背誦了的經文,如無十分必要,似應保留原貌為佳。
八.應考慮現實的困難
聖經公會可能是應教會需求,才動用大批人力物力從事和合版聖經的修訂工作,欲使聖經更臻完善,以達到傳福音的效果。在此之前聖經公會也動用了許多人力物力完成了現代中文譯本的聖經,該版本出版也已多年,我認為這是一個較為完善的譯本。但實際上採用的堂會極少。該版本多半是給文字工作者與教牧人員與神學院老師作參考書用,教會中真正在使用的還是和合本聖經。而今日使用此種版本最多的人口,便在中國大陸。我剛剛向上海“中國兩會”查證,他們已刊印了約七千五百萬本和合本聖經,這些聖經在大陸地區廣泛使用(不知聖經公會是否曾普遍徵詢過這些使用者的意見?)而海外的東南亞及台灣與北美等教會的信徒人口不過百萬左右。若聖經公會要將和合本聖經修訂得很多,我怕在未來還是不可能被普遍採用。因在短時間,甚至長時間內不可能再印七,八千萬本和合本修訂版,換下舊版。結果便又回到現代中文聖經的老路,只能作參考書使用。這樣的結果,不知聖經公會是否考慮過?
九.和合本修訂版的貢獻
和合本修訂的新版,經許多聖經學者專家彙積他們的智慧,多年來努力工作才產生的這個新修訂版本,將原本聖經中的時間,地名與度量衡單位等改成當代的名詞與制度,讀者不必再加以換算,十分方便,特別值得感謝。求神恩佑,使此修訂版可更臻完善,對當下的福音傳播能有更好的效用。
圖一至七的資料由“美國聖經公會”(ABS)提供,張陵兮牧師拍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