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初至清中葉的文學
(西元1644——1839年)


《李漁和他的戲曲理論》

第四節:李漁和他的戲曲理論

元代雜劇的創作取得了卓越的成就;從明代中葉到清初,傳奇的創作又進入鼎盛時期。在創作實踐的基礎上,戲曲理論相應地得到發展。明徐渭的《南詞敘錄》批判了從《香囊記》以來“以時文為南曲”的傾向;而要求戲曲能“感發人心,歌之使奴、童、婦女皆喻”。臧懋循的《元曲選後序》論曲推重“隨所妝演,無不摹擬曲盡”的“行家”,而認為“出入樂府,文采煥然”的“名家”不足貴;都在戲曲創作傾向方面提出有益的意見。王驥德的《曲律》不僅在音律、作家作品的評論方面提出了寶貴的論點,而且比較系統地論述了戲曲創作的各個方面的問題。同時李贄、馮夢龍等的評點本又結合作品的人物、關目、曲白等加以評論,多所發明。到清代有關戲曲理論的著作更多,然而多集中在韻律、詞藻和本事考證等方面,在創作實踐和舞臺演出方面提出較多可貴意見的當推李漁。
  李漁(1611—1679?)字笠翁,原籍浙江蘭溪人,生於江蘇如臬。自少遍遊四方,曾到過蘇、皖、贛、閩、鄂、魯、豫、陝、甘、晉、北京等地。晚年自南京移家杭州西湖,因自號湖上笠翁。自蓄家妓,攜至各處獻藝,積累了豐富的戲曲演出經驗。他的戲曲論著存《閑情偶寄》中,分為詞曲和演習兩部。詞曲部從結構、詞采、音律、賓白、科諢、格局六方面論戲曲文學,演習部從選劇、變調、授曲、教白、脫套五方面論戲曲表演。
  李漁很重視戲曲文學,他說:“填詞非末技,乃與史傳詩文同流而異派者也。”這是由於他看到了戲曲在人民群眾中的影響和強大的感染力。他認為“傳奇一書,昔人以代木鐸,因愚夫愚婦識字知書者少,勸使為善,誡使勿惡,其道無由,故設此種文詞”。所以,他把戲曲看做封建社會的“壽世之方”、“弭災之具”。他寫戲的目的也“不過借三寸枯管,為聖天子粉飾太平;揭一片佛心,效老道人木鐸�堳恁芋C這種為封建統治者服務的幫閒文人的立場,嚴重地影響到他的戲曲理論和創作的成就。但是,由於他從演出出發,重視舞臺效果,所以他關於戲曲文這和表演方面的論述仍有獨到的見解,而且系統地總結了前人的成就。
  李漁不同於那些專從一個曲牌,一些字句出發的評論家,而很重視作品的結構。他指出當時所撰劇本“所以不被管弦、付優孟者,非審音協律之難,而結構全部規模之末善也”。他提出了立主腦的問題,這就是現在說的主題。他說:“古人作文一篇,定有一篇之主腦。主腦非他,即作者立言之本意也。”從而他又提出一本戲要有一主腦人物,一主腦事件,以中心線索為戲劇矛盾的基礎。他批評當時一些傳奇說:“後人作傳奇,但知為一人而作,不知為一事而作,盡此一人所行之事,逐節鋪陳,有時散金碎玉,以作零出則可,謂之全本,則為斷線之珠,無梁之屋。”這是一般傳奇的通病,他從此出發,提出“減頭緒”、“密針線”的主張,使作品脈絡清楚,結構嚴謹以突出主腦。
  更可貴的是,他將主題思想和結構聯繫起來論述,因為材料組織得是否巧妙,離開主題思想是很難得到正確的解釋的。他在關目的安排方面也有一些值得稱道的見解。他反對蹈襲前人,提出“脫窠臼”,主張選材要“奇”,而又“不當索諸聞見之外”,要求作者從“家常日用之事”中去發掘戲曲題材。他認為生活中有許多“前人未見之事”,也有許多前人“摹寫未盡之情”。這些意見都是有價值的,但是由於他生活圈子的狹小和思想趣味的庸俗,所以創作成就不大。
  他要求戲曲語言的淺顯,他說:“傳奇不比文章,文章作與讀書人看,故不怪其深;戲文做與讀書人與不讀書人同看,故貴淺而不貴深。”並且認為“自古來聖賢所傳之經傳亦只淺而不深”,“能從淺處見才,方是文章高手”。這和當時曲家偏重詞藻典雅華麗的風氣是對立的。他還特別重視賓白的創作,曾說:“曲之有白,就文字論之,則有如經文之於傳注;就物理論之,則如棟梁之於榱桷;就人身論之,則如肢體之於血脈。非但不可相無,且覺稍有不稱,即因此‘賤役’,竟作無用觀者。故知賓白一道,當與曲文等視。”
  他反對語言的“迂腐”、“艱深”、“隱晦”、“粗俗”、“填塞”,要求語言“尖新”、“潔淨”和有“機趣”,主張少用方言。他還要求準確,提出語言要符合人物個性的主張,他說:“填詞義理無窮,說何人,肖何人,議某事,切某事。”又說:“言者,心之聲也。欲代此一人立言,先宜代此一人立心。若非夢往神遊,何謂設身處地。無論立心端正者,我當設身處地,代生端正之想;即遇立心邪辟者,我亦當舍經從權,暫為邪辟之想。務欲心曲隱微,隨口唾出,說一人,肖一人。勿使雷同,弗使浮泛。若水滸傳之敘事,吳道子之寫生,斯稱此道中之絕技。”
  在音律方面,他是主張“恪守詞韻”、“凜遵曲譜”的,但也針對時弊,有所批評。他很不同意當時喜用集曲犯調,生扭數位作曲名的風氣。他說:“只求文字好,音律正,即牌名舊殺,終覺新奇可喜;如以極新極美之名,而填以庸腐乖張之曲,誰其好之。善惡在實,不在名也。”
  關於科諢,他提出“戒淫褻”、“忌俗惡”、“重關係”、“貴自然”。主張科諢合於生旦淨醜的身分,自然包孕事理之中。
  總之,李漁繼承明人的成就,並結合舞臺實際,比較全面而系統地總結了填詞和演習方面的理論,這是難能可貴的。但李漁是道地的幫閒文人,他雖懂得舞臺演出的一些竅門,至於戲曲的思想內容和創作傾向方面的論述就很少可取。
  他寫的劇本保留下來的有十八種,覺見的為《笠翁十種曲》,其中演出最多的《風箏誤》以關目新奇而針線細密著稱;但情節過於巧合,趣味偏於庸俗,是明代阮大鋮一派的繼續。《奈何天》更公開為醜惡的富豪辯護。比較可取的是寫貧苦書生譚楚玉和下層藝人劉藐姑的愛情悲劇《比目魚》,以及根據元人雜劇《柳毅傳書》、《張生煮海》改編的《蜃中樓》。
  李漁之後,乾嘉時著名學者焦循(1763—1820)的《劇說》取材一百六十多種有關戲曲記載的書籍,為研究古典戲曲彙集了相當豐富的參考資料。他的《花部農談》是他在柳陰豆棚之下和農民談花部(注:“花部”與“雅部”(即昆曲)對稱,也叫做“亂彈”,它包括京腔、秦腔、弋陽腔、梆子腔、羅羅腔、二簧調等地方劇種在內。)劇目的摘記,具體論述到《鐵丘墳》、《龍鳳閣》、《兩狼山》、《清風亭》、《王英下山》、《紅逼宮》、《賽琵琶》、《義兒恩》、《雙富貴》、《紫荊樹》等劇目,是研究地方戲的可貴資料,也是有價值的評論文章。焦循很重視花部戲曲,他說:“花部原本於元劇,其事多忠孝節義,足以動人;其詞直質,雖婦孺亦能解;其音慷慨,血氣為之動蕩。”“彼謂花部不及昆腔者,鄙夫之見也!”雖然還不免有傳統的封建道德觀念,在當時士大夫輕視花部的情況下還是值得重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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