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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桐城派古文及其他
“桐城派”古文是清中葉最著名的一個散文流派。主要作家有方苞、劉大魁、姚鼐,他們都是安徽桐城人,“桐城派”即因此得名。
“桐城派”古文的基本理論,是從方苞(1668—1749)開始建立的。苞字鳳九,號靈為,又號望溪。他繼承歸有光的“唐宋派”古文傳統,提出“義法”的主張:“義即易之所謂‘言有物’也,法即易之所謂‘言有序’也,義以為經,而法緯之,然後為成體之文”(《望溪先生文集·又書貨殖傳後》)。“義法”是方苞論文的唯一標準。他所謂“義”,指文章的中心思想,實際是從維護封建統治的儒家思想出發的基本觀點。他所謂“法”,指的是表達中心思想或基本觀點的形式技巧,包括結構條理,運用材料、語言等等。從這方面看,他是概括了向來古文家在章法、用語上的一些成就的。如章法上,他主張“明於體要,而所載之事不雜”(《書蕭相國世家後》);在用語上,他主張“古文中不可入語錄中語,魏晉六朝人藻麗俳語,漢賦中板重字法,詩歌中雋語,《南北史》中俳巧語”(見《沈蓮芳書方望溪先生傳後》引):這就是他所追求的“雅潔”。這樣,雖不免洗滌過甚,陳規戒律過多,但還是便於學者掌握古文的寫作方法的。
劉大魁(1698—1780),字耕南,一字才甫,號海峰。他補充了方苞的理論,以為“義理、書卷、經濟者”,是“行文之實”,是“匠人(文人)之材料”,而“神、氣、音節者”,是“匠人之能事”(《論文偶記》)。到了姚鼐(1731—1815,字姬傳,號惜抱),既欲合“義理”、“考據”、“文章”為一,又以為“神、理、氣、味者,文之精也,格、律、聲、色者,文之粗也”(《古文辭類纂序》):顯然又是劉大魁理論之補充。“桐城派”的古文理論是與清中葉的統治思想適應的。他們強調“義”或“義理”,強調義理和文章的統一,特別強調文章的一套形式技巧,是要使傳統古文更有效地為封建統治服務。
在寫作實踐上,“桐城派”古文有自己的特點。他們選取事例和運用語言,只期闡明立意(義的具體化)即中心思想或基本觀點所在,不重羅列材料,堆砌文字。他們的文章風貌一般簡潔平淡,而鮮明生動不足。特別由於求“雅”,語言避忌太多,雖覺妥當自然,終乏活氣。他們也有一些較為可取的作品,如方苞的《獄中雜記》、《左忠毅公逸事》,姚鼐的《登泰山記》等。
“桐城派”古文在當時是孤立的,它受到漢學家和駢文家的共同排斥,錢大昕直謂方苞“未喻乎古文之義法”,“所得者,古文之糟粕,非古文之神理”;並同意“王若霖言,靈為以古文為時文,卻以時文為古文”(《與友人書》)。後來李兆洛也“謂義充則法自具,不當歧而二之”(《答高雨農》)。
“桐城派”一個支流“陽湖派”,以陽湖人惲敬、張惠言為代表。惲敬(1757—1817,字子居)的古文理論與“桐城派”基本相同。只在寫作實踐上有一些差異。他的文章較有氣勢,不象“桐城派”那樣拘謹枯淡。語言取法于六經史漢,旁及諸子雜書,因而也較有詞采。在手法上,“散行中時時間以八字駢語”也是“陽湖派”的一個特點。
張惠言(1761—1802,字皋文)少為辭賦,後來寫古文,取法于劉大魁的弟子王明甫。他為文學韓愈、歐陽修。但他更有名的是在詞的創作上。他反對浙西詞派,開創了常州詞派。主張意內言外,比興含蓄,“以國風離騷之情趣,鑄溫韋周辛之面目”,主觀上是要提高詞在詩史上的地位,使詞與風、騷同科。實際是進一步把詞引向恍惚迷離、無病呻吟的道路。後繼者有周濟(1781—1839,字保緒)。他提倡詞要有“論世”的作用,認為“詩有史,詞亦有史,庶乎自樹一幟矣”。這就是要求詞反映現實,批評現實,詞應充分發揮其社會作用,不應僅僅成為個人“離別懷思,感士不遇,陳陳相因,唾沈互拾”的無聊玩藝。他有《宋四家詞選》,特別推尊辛棄疾,以為“進之以稼軒,感慨時事,系懷君國,而後體尊”,具體地說明瞭他的現實主義觀點。周濟卒於鴉片戰爭前夕,他的時代各種社會矛盾已非常明朗尖銳,他的詞論比張惠言前進了一大步,反映了現實的要求,是當時進步的文藝思潮的一種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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