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五代的文學
(西元581—978年)


《從上官儀到沈全期和宋之問》

第二節:從上官儀到沈全期和宋之問

  初唐時代,當政的文臣多半都是深受齊梁影響的前朝遺老,唐太宗本人對齊梁文風也很愛好。他自己就帶頭寫淫靡浮豔的宮體詩,富麗呆板的宮廷詩。他命令魏征、房玄齡、虞世南等大臣編纂《北堂書鈔》、《藝文類聚》、《文館詞林》等等類書,其目的之一也是?了供給當時文人們採集典故詞藻之用。
  虞世南是這時期遺老詩人的代表。他在陳朝,就因?“文章婉縟”,“徐陵以?類己”而知名。在隋代他就寫過《應詔嘲司花女》等宮體詩。入唐以後的作品幾乎全部是奉和、應詔、侍宴等類的作品。只有《詠蟬》的“居高聲自遠,非是借秋風”等個別詩句尚有興寄。但他死後,唐太宗卻歎息說:“今其雲亡,石渠東觀無複人矣!”從這句話,我們就可以看出貞觀年間的詩壇,實在比隋代還要空虛。倒是詩壇以外的魏征,還寫了一首《述懷詩》,表現了他在隋末群雄起義中的經歷和豪情。而且他也是當時文臣中對唐太宗、虞世南等人的詩風深表不滿的唯一人物。
  正是在這種形勢下,齊梁詩風就繼續蔓延下來,即使有少數新起的優秀詩人,也很難扭轉這種頹風。
  上官儀(?—664),字遊韶,陝州(今河南陝縣)人。他是繼虞世南之後受到太宗、高宗寵信的詩人。他的詩,十之八九也是奉和應詔之作。例如《八詠應制》一詩就是典型的齊梁宮體詩。“瑤笙燕始歸,金堂露初唏。風隨少女至,虹共美人歸”,完全是一派浮華腐化的生活氣息。“殘紅豔粉映簾中,戲蝶流鶯聚窗外”,更是極盡暗示色情的能事。他除了寫這種“綺錯婉媚”的詩而外,還把作詩的對偶,歸納?六種對仗的方法。這雖是?他的宮廷詩服務,但對律詩形式的發展多少起了一點促進作用。
  繼上官儀之後出現在武後時代的宮廷詩人是號稱“文章四友”的李嶠、蘇味道、崔融、杜審言。“四友”之中,杜審言的成就較高。杜審言(645?—708?),字必簡,河南鞏縣人,是杜甫的祖父。他雖然也寫了許多應制詩,但是他身居宮廷的時間較短,在“十年俱薄宦,萬里各他方”(《贈崔融二十韻》)的遊宦中寫過一些較有生活實感的好詩。如《登襄陽城》:
  旅客三秋至,層城四望開。楚山橫地出,漢水接天回。冠蓋非新�堙A章華即舊台。習池風景異,歸路滿塵埃。
  這首詩氣魄相當雄渾。“楚山”兩句,筆力尤其橫壯。他的《春日京中有懷》,是一首更接近成熟的七律:
  今年遊寓獨遊秦,愁思看春不當春。上林苑�堛嵼{發,細柳營前葉漫新。公子南橋應盡興,將軍西第幾留賓?寄語洛城風日道,明年春色倍還人。
  從以上兩詩以及他的另一名作《和晉陵陸丞早春遊望》,我們可以看出他的詩風貌開始變化,而且在五律、七律的形式創造上,曾經用過不少的功夫。他的《守歲侍宴應制》、《大鋪》兩詩,已完全符合七律的規格。
  和四友同時而稍晚,在武後的宮廷�堨X現了沈全期、宋之問這兩個在律詩形式上有重要貢獻的詩人。沈全期(卒于開元初),字雲卿,相州內黃(今河南內黃)人。宋之問(?—712),字延清,虢州弘農(今河南靈寶)人。他們都媚附張易之等權貴,並以善寫應制詩得到武後的賞識。但兩人都曾經貶謫荒遠之地,他們所寫的非宮廷應制的作品中,也有一些優秀的篇章:
  聞道黃龍戍,頻年不解兵。可憐閨�堣諢A長在漢家營。少婦今春意,良人昨夜情。誰能將旗鼓,一?取龍城?
  ——沈全期《雜詩》三首之一
  盧家少婦郁金堂,海燕雙棲玳瑁梁。九月寒砧催木葉,十年征戍憶遼陽。白狼河北音書斷,丹鳳城南秋夜長。誰?含愁獨不見,更教明月照流黃。
  ——沈全期《古意》
  陽月南飛雁,傳聞至此回。我行殊未已,何日複歸來?江靜潮初落,林昏瘴不開。明朝望鄉處,應見嶺頭梅。
  ——宋之問《題大庾嶺北驛》
  嶺外音書斷,經冬複曆春。近鄉情更怯,不敢問來人。
  ——宋之問《渡漢江》
  儘管沈、宋兩人都還沒有擺脫齊梁的影響,但這些詩都有一定的生活體驗作基礎。語言的錘煉,氣勢的流暢,和齊梁浮豔之作不同。在格律形式的完整上,更?歷代批評家所推崇。
  沈、宋對詩歌的貢獻,主要是在聲律方面。《新唐書·宋之問傳》說:
  魏建安迄江左,詩律屢變。至沈約、庾信,以音韻相婉附,屬對精密。及之問、全期,又加靡麗,回忌聲病,約句准篇,如錦繡成文。學者宗之,號?沈、宋。
  沈、宋兩人關於詩律的言論,我們已經看不到了。但是,從現存南北朝、隋、唐詩歌來看,南北朝陰鏗的《夾池竹》、《昭君怨》,徐陵的《關山月》、《鬥雞》,庾信的《蒲州刺史中山公許乞酒一車未送》、《舟中望月》等約二十多篇詩,已暗合五律規格。隋及唐初以來,暗合格律的五律更增加了。至於七律,則庾信的《烏夜啼》,隋煬帝的《江都宮樂歌》、《江都夏》等篇已具雛形,到杜審言已完全合格。由此可見,沈、宋在詩律上的貢獻,並不在他們自己制定一套格律,而在於從前人和當代人應用形式格律的各種實踐經驗中,把已經成熟的形式,肯定下來,最後完成律詩“回忌聲病,約句准篇”的任務,使以後作詩的人有明確的規格可以遵循。律詩形式的定型,在詩歌發展史上是有重要意義的。自此以後,近體詩和古體詩的界限有了更明確的劃分,詩人在創作上,專工新體和專工古體也漸漸有了分道揚鑣之勢。這的確是“詞章改革之大機”(《詩藪》內篇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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