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香陣陣 ✐2019-02-01

論語析讀(六一)

“君使臣以禮,臣事君以忠”與“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

石衡潭

 

定公問:“君使臣,臣事君,如之何?”孔子對曰:“君使臣以禮,臣事君以忠。”(八佾3.19)

注釋

  定公:魯國君,名宋,襄公子,昭公弟。在位十五年,諡曰定。

“言臣之從君如草從風,故君能使臣得禮,則臣事君必盡忠也。君若無禮,則臣亦不忠也。”(皇侃.論語集解義疏

“尹和靜云:君臣,以義合者也。故君使臣以禮,則臣事君以忠也。…元圻案:或問尹氏之說。朱子曰:尹氏之說,則為君而言之爾。若為臣而言,則君之使臣雖不以禮,而臣之事君亦豈可以不忠也哉?”(王應麟.困學紀聞

晏子侍于景公,朝寒。公曰:“請進暖食。”晏子對曰:“嬰,非君奉餽之臣也,敢辭。”公曰:“請進服裘。”對曰:“嬰,非君茵席之臣也,敢辭。”公曰:“然夫子于寡人何為者也?”對曰:“嬰,社稷之臣也。”公曰:“何謂社稷之臣?”對曰:“夫社稷之臣,能立社稷:別上下之義,使當其理;制百官之序,使得其宜;作為辭令,可分布於四方。”自是之後,君不以禮不見晏子。(晏子春秋.雜上)

晏子使於魯,比其返也,景公使國人起大臺之役,歲寒不已,凍餒之者鄉有焉。國人望晏子,晏子至,已復事,公延坐,飲酒,樂。晏子曰:“君若賜臣,臣請歌之。”歌曰:“庶民之言曰,凍水洗我,若之何?太上靡散我,若之何?”歌終,喟然歎而流涕。公就止之,曰:“夫子曷為至此?殆為大台之役夫!寡人將速罷之。”晏子再拜,出而不言,遂如大臺,執朴鞭其不務者,曰:“吾,細人也,皆有蓋廬以避燥濕。君為壹臺而不速成,何為?”國人皆曰:“晏子助天為虐。”晏子歸,未至而君出令,趣罷役,車馳而人趨。仲尼聞之,喟然歎曰:“古之善為人臣者,聲名歸之君,禍災歸之身,入則切磋其君之不善,出則高譽其君之德義。是以雖事惰君,能使垂衣裳,朝諸侯,不敢伐其功。當此道者,其晏子是耶!”(晏子春秋.諫下)

對讀

“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所以,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罰。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懼怕,乃是叫作惡的懼怕。你願意不懼怕掌權的嗎?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稱讚;因為他是神的用人,是與你有益的。你若作惡,卻當懼怕;因為他不是空空地佩劍;他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罰那作惡的。所以你們必須順服,不但是因為刑罰,也是因為良心。你們納糧也為這個緣故;因他們是神的差役,常常特管這事。凡人所當得的,就給他;當得糧的,給他納糧;當得稅的,給他上稅;當懼怕的,懼怕他;當恭敬的,恭敬他。”(羅馬書13:1-7)

“帶到了,便叫使徒站在公會前,大祭司問他們說:‘我們不是嚴嚴的禁止你們,不可奉這名教訓人嗎?你們倒把你們的道理充滿了耶路撒冷,想要叫這人的血歸到我們身上!’彼得和眾使徒回答說:‘順從神不順從人,是應當的。你們掛在木頭上殺害的耶穌,我們祖宗的神已經叫祂復活。神且用右手將祂高舉,叫祂作君王,作救主,將悔改的心和赦罪的恩賜給以色列人。我們為這事作見證,神賜給順從之人的聖靈也為這事作見證。’”(使徒行傳5:27-32)

解析

  在這段對話中,魯定公完全是自己作為君王的角度來說話的,他覺得君王役使臣下,臣下服事君王,這是天經地義的。雖然是問話的口氣,實際上想讓孔子來加以肯定。孔子沒有順着他的話說,而道出了新意。他並沒有推翻魯定公的話,只是加以補充與完善。他是從君臣雙方的角度來說的,對雙方也都有要求。君王要按照禮節來役使臣下,臣下也要以忠誠來服事君王。二者相對相應,也相輔相成。它所包含的意思是:若君王不按照禮節來役使臣下,臣下也沒有必要以忠誠來服事君王。對雙方都有要求,也就彼此可以制約。皇侃是這種看法,朱熹論語集注也基本上是這樣理解的:

“二者皆理之當然,各欲自盡而已。呂氏曰:‘使臣不患其不忠,患禮之不至;事君不患其無禮,患忠之不足。’尹氏曰:‘君臣以義合者也。故君使臣以禮,則臣事君以忠。’”

宋代的湯東澗和王應麟不同意這種講法,大概是受到當時時代的影響。我們認為:孔子所推崇的君臣關係,並不是後來所形成的專制,而是帶有一定的民主性。孔子自己一生的政治實踐也是如此,用孟子的話來說,就是:“孔子可以仕則仕,可以止則止,可以久則久,可以速則速。”即孔子按照各國君王對待自己的態度來決定自己的仕與不仕以及去留長短,而不完全聽命於君王,即使在自己的故國魯國也是如此。我們不能把後來所形成的集權專制的賬,算到孔子頭上。
  聖經中也教導信徒要服從在上有權柄的。在整本新約聖經中都貫串了這一條命令。

“我勸你第一要為萬人懇求,禱告,代求,祝謝;為君王和一切在位的,也該如此;使我們可以敬虔端正,平安無事的度日。”(提摩太前書2:1-2)

在提多書3:1,保羅勸告傳道人:

“你要提醒眾人,叫他們順服作官的,掌權的,遵他的命,預備行各樣的善事。”

在彼得前書2:13-17,彼得也說:

“你們為主的緣故,要順服人的一切制度,或是在上的君王,或是君王所派罰惡賞善的臣宰。因為上帝的旨意原是要你們行善,可以堵住那糊塗無知人的口。…務要尊敬眾人;親愛教中的弟兄;敬畏神;尊敬君王。”

  即使在基督教遭受嚴酷打擊,基督徒備受逼迫的年代,基督教領袖對於政府所說的話也還是沒有改變。游斯丁(Justin Martyr, 100-165)在其名著護教書(Apology l:17)中寫道:“我們都遵守主耶穌的教訓,無論在甚麼地方,我們比其他一切的人更隨時準備繳付給你所指定的官吏,一切普遍及特別的稅項。我們敬拜唯一的上帝。在其他的一切事上,我們樂意的侍候你,承認你是眾人的君王和統治者,並且祈禱除了你君王統治的權柄以外,更有明智的判斷。”德爾圖良(Tertullian, 160-220)在其護教書(Apology 30)中也說:“我們向永恆,真實,活的上帝禱告,為我們的君王的平安祈求。他們必須超乎其他萬物,邀祂的恩寵。…我們不停為我們的君王獻上禱告。我們禱告祈求:生命壽長,國家安全,王室保障,勇敢的軍旅,忠心的議院,道德的百姓,世界的安寧─不論甚麼人或該撒,一如君王意願的。”他還說,基督徒必須尊崇君王,因為“凡掌權的,都是上帝所命的。”最後他結束說:“該撒更是屬於我們的,因為他是我們的上帝所指派的。”
  保羅不是奮銳黨人,也不支持他們。奮銳黨人想要使用暴力手段來推翻政權。他們是發誓採取恐怖手段對待羅馬政府;他們也毀壞房屋,焚燒莊稼,行刺納稅給羅馬政府自己同胞。保羅把基督教與反抗的猶太主義做分離,指出基督教與好公民必須二者兼有。
  基督徒是國家的一分子,享受國家所提供的保護和其他利益,如水電煤氣,溝渠設備,交通系統,教育醫療;如果沒有國家的話,是不能得到的;基督徒不能只是享受他應得的權利,而拒絕他應盡的義務。他是教會身體的一部分,他也是國家全體的一部分;在世界沒有一個孤立的個人。一個人對於國家有他的責任,即使尼羅當道,他仍然要盡他的責任。在良心裏一個人對於國家不能夠漠不關心。
  在保羅所處的以及隨後相當長的時代,羅馬帝國的強大,使其可以抵禦蠻族入侵,給社會提供了秩序與和平;其幅員廣闊,交通發達,條條道路通羅馬;其語言統一,希臘語和拉丁語成為當時的普通話。這些都給基督教的傳播與發展提供了良好的條件。保羅看見國家乃是在上帝手中的工具,免致世界混亂。國家的執政者從事於這項重大的工作。他們知道也好,不知道也好,他們所做的是上帝的工作,基督徒的責任是幫助,並不是阻礙。今天的情況也是一樣。
  當然,國家君王和執政者並非最高的權力,神才是,他們手中的權力也是神所賦予的。他們應該敬畏神,使用權力來賞善罰惡,施行公義。但當執政者的所作所為與此目標相違背甚至是抵擋神敵對神及其子民時,作為基督徒應該有自己持守的原則。“順從神,不順從人,是應當的。”這就是初代數會最主要的原則。譯成“順從”的一詞在新約中極罕見,總共出現不超過四次。它是指絕對的順服;除了實際的,絕對的,毫不疑問的服從之外,沒有任何其他含義。儘管保羅等使徒因此而被捕下監受審,但他們並沒有絲毫的動搖與改變。後來的一些堅貞的信徒們也是如此,在羅馬暴君的殘酷鎮壓中,他們被送到獅子口,被綁上火刑柱,都持定信仰,從容殉道。小以撒與母親一同被抓,羅馬大臣要他否認耶穌基督,他卻說:“從吃媽媽奶的時候起我就是這麼學的。我堅信基督。”他被吊起來鞭打,行刑者將孩子的頭髮連着頭皮從頭上全部扯下來。母親喊道:“忍住,我的孩子!你立刻就要到你的主那裏;他要將永恆人要的冠冕在你光禿的頭上。”母親撫慰着孩子,孩子得到了安慰;母親勸勉着孩子,孩子得到了激勵。於是,他以微笑的面容忍受着敵人的鞭打(參閱約翰.福克斯的殉道史 The Book of Martyrs, by John Fox)。

  在今天,基督徒需要順服政府的管理,維護法律的尊嚴,也要運用憲法來捍衛自己宗教信仰自由的神聖權利。孔子所說的君臣相待之禮也符合於今天許多的場合,若能持守,也可以融洽關係,和諧社會。孔子此處所關注是人際,而沒有談到信仰。不過,在別的地方,孔子對執政者在祭祀活動上的違禮行為也有過嚴厲的批評。(下期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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