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香陣陣 ✐2014-12-01


論語析讀(十一)

“慎終追遠”與“我必往他那裏去”

石衡潭

 

曾子曰:“慎終追遠,民德歸厚矣。”(學而1.9)

注釋

  慎終:慎重地對待父母的死亡。追遠:祭祀追念自己的祖先。

“慎,謹也。”(說文解字.心部)

終,鄭玄:“老死曰終。”(楊伯峻.論語譯注);慎終,孔安國:“慎終者,喪盡其哀。追遠者,祭盡其敬。君能行此二者,民化其德,皆歸於厚也。”(論語注疏

“慎終,謂喪盡其哀也。喪為人之終,人子宜窮其哀戚,是慎終也。追遠,謂三年之後,為之宗廟,祭盡其敬也。三年後去親轉遠,而祭極敬,是追遠也。一云:‘靡不有初,鮮克有終,終宜慎也。久遠之事錄而不忘,是追遠也。’”(皇侃.論語集解義疏
子思曰:“喪三日而殯,凡附於身者,必誠必信,勿之有悔焉耳矣。三月而葬,凡附於棺者,必誠必信,勿之有悔焉耳矣。”(禮記.檀弓上)
子貢問喪,子曰:“敬為上,哀次之,瘠為下。”(禮記.雜記下)
子路曰:“吾聞諸夫子:喪禮,與其哀不足而禮有餘也,不若禮不足而哀有餘也。”(禮記.檀弓上)
“修宗廟,敬祀事,教民追孝也。”(禮記.坊記)
“夫祭之為物大矣,其興物備矣。順以備者也,其教之本與…是故,君子之教也,必由其本,順之至也,祭其是與。故曰:祭者,教之本也已。”(禮記.祭統)
“喪祭之禮,所以教仁愛也。”(大戴禮記.盛德)

對讀

“英雄何竟在陣上仆倒;約拿單何竟在山上被殺。”(撒母耳記下1:25)
“你掩面,他們便驚惶;你收回他們的氣,他們就死亡歸於塵土。你發出你的靈,他們便受造;你使地面更換為新。願耶和華的榮耀存到永遠;願耶和華喜悅自己所造的。”(詩篇104:29-31)

解析

  孔子把對去世父母的喪禮和祖先的祭祀當作非常重要的事情,這是孝的一部分,他對道德與風俗也產生深遠的影響。孔子注重的還是生者對逝者的真實情感,“敬為上,哀次之,瘠為下。”(禮記.雜記下)也並不主張大操大辦。他最心愛的弟子顏淵早逝,顏淵父親請求孔子賣掉車子來為顏淵買槨,孔子沒有答應。因為這不符合禮節,也不利人情感的正常表達。孔子的兒子孔鯉去世,也是按照禮節來辦喪事,也只有棺而沒有槨。
  後世對孔子此語的理解有誤,多變成了講排場,務鋪張。2011年3月4日,浙江溫嶺一陳姓老婦去世,其子女租用當地一重點中學操場大辦喪禮。動用九輛加長林肯,鼓樂隊千人規模,花圈近千隻,黑色地毯貫穿操場,巨幅遺像,兩個大型螢幕,大搖臂攝像機拍現場,總預算達六百萬。弔喪者拎對香燭去鞠個躬,就能拿到幾百元“回禮”和兩包中華煙。類似的情況屢見不鮮。
  儒家對於鬼神的存在,生命之永恆,實在不太當真,但又勉力而為。普通中國人,在面對個體生命之終結時,更是會表現出情不自禁的哀傷和發自心底的絕望。所以,在儒家儀式為主體的葬禮上,需要雜合佛道的內容來超度死者的靈魂和撫慰生人的憂傷。在中國人的葬禮上,常常體現出三教合一的特徵。梁家麟先生說:

“擁有相當程度宗教功能的儒教,由於在教義上缺少牢固的超自然因素,也無法在禮儀上確立貫通神聖與世俗二界的手段,故始終不曾成為真正的宗教,亦未能滿足人們所有的宗教渴求。譬如對喪葬的處理,儒家無疑對喪事的每個環節(從哭祭,入殮,下葬一直到移魂入家廟祭祀)都有一定的節制,但人子對親人的哀思,尤其對死者去處的懸念,卻無法藉儒家理論而得安頓;故佛道的天堂與地獄之說,民間的風水經讖等習俗,仍廣泛地流傳,即身為儒者亦難以免俗。”(註一)

  還有一點比較奇怪的是:中國人在喪禮上要請戲班子和樂隊唱戲唱曲,這些節目佔據的時間往往比喪禮的主體長,而在內容上與表達哀思沒有必然聯繫。一些喪事中演出的戲以逗笑的居多,格調不甚高;而歌舞表演則五花八門,有民間小調,流行歌曲,還有革命歌曲;不只是演員在唱,死者親屬也唱,有的孝子喪禮期間還在靈台前高唱智取威虎山瀏陽河之類的現代京劇和歌曲,大家都覺得沒有甚麼不妥。這是為甚麼呢?實際上也是源於對死亡的恐懼,中國人平時諱言死亡,千方百計淡化死亡,遺忘死亡,而實在必須面對死亡時,又掩飾死亡,美化死亡,把死人帶回生者的世界,把死亡看作一個生活事件,於是,喪禮成為了中國人一生中最隆重的表演。一般來說,中國人一生之中有三次大的表演機會,第一次是出生的時候,第二次是結婚的時候,第三次是死亡的時候。第一次是本色演出,自己不知道也欣賞不了;第二次慎重演出,自己鉚足了勁,可觀眾主要是父母和親友;第三次是盛裝演出,本來是既想當演員又想當觀眾的,可惜實際上沒有這個可能,就只好由孝子賢孫來代勞了。他們的傾情演出是給活着的世界中活着的人看的,是要在活人面前撐面子,撈面子,當然,他們也希望亡者的靈魂能夠看到。所以,在趙本山主演的電影落葉歸根中,我們看到了一位老者在生前為自己舉行喪禮的滑稽場面。這位老者就是想在生前享受自己在死後的哀榮。他的主意高,實在是高。但遺憾的是,這並非真正的死亡,也並非真正的情感表露。人無法真正享受自己的死亡之樂,而在人對死亡的掩飾美化中,死亡的真正意義被忽略了。正如郭于華教授說:

“喪葬禮是針對死亡事件的一種儀式,有着一整套複雜的操作過程。實施和參與儀式的人們如同在進行一場表演,他們專注於儀式的各種程式甚至是每一個細節,要求按照傳統的方式做得準確,不走樣。也就是說,人們在實施傳統儀禮時,最為注重的是‘如何去做’,而不是‘其意義如何’。追尋行動的意義是局外人和研究者的事。”(註二)

  聖經告訴人們:人的身體來於塵土,也要歸於塵土;人的靈魂則因信與不信而會有不同的歸宿。

“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因為神差祂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或作“審判世人”下同],乃是要叫世人因祂得救。信祂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光來到世間,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定他們的罪就是在此。”(約翰福音3:16-19)

所以,基督徒不會把身體的死亡看得太重,不會在喪禮上大肆鋪張,在祭祀中下足功夫,也不會深刻的絕望與過度的哀傷。大衛惋惜約拿單的出師未捷身先死,但並非悲痛到不能自拔的地步。大衛還經歷過喪失愛子之痛。為了救這個孩子,他曾經進入內室,七天七夜不吃,不見任何人,躺倒在地上,向神祈求,可最終孩子還是死了。這時候,大衛就從地上起來,沐浴,抹膏,換了衣裳,進耶和華的殿敬拜,然後回宮,吩咐人擺飯,他便吃了。

臣僕問他說:“你所行的是甚麼意思?孩子活着的時候,你禁食哭泣;孩子死了,你倒起來吃飯。”大衛說:“孩子還活着,我禁食哭泣,因為我想,或者耶和華憐恤我,使孩子不死,也未可知。孩子死了我何必禁食?我豈能使他返回呢?我必往他那裏去,他卻不能回我這裏來。”(撒母耳記下12:21-23)

  著名改革宗釋經家馬太.亨利(Matthew Henry, 1662-1714)評論說:

“對於孩子的夭折,敬虔的父母可以有很大的盼望,因為那些孩子的靈魂正在另一個世界裏享受安息。這個應許是給我們,也是給我們下一代的。這應許是給門戶沒有設欄的人,正如嬰孩的一樣。”

我們可以有信心,那些死的時候還未到達負責任年齡的小孩子,都去到天堂,因為耶穌說:

“因為在天國的,正是這樣的人。”(馬太福音19:14)

  大衛對神的審判的反應,明顯地反映出他對神的性情有深入的認識。孩子未死,他禱告,因他知道耶和華是有憐憫的神;孩子死後,他敬拜神,因他知道耶和華是公義的神。他忘記已經發生的事,接受神的管教,並前瞻未來。他沒有沮喪,因為他知道神仍然祝福他。這是對待親人去世的正確態度。
  大衛沒有繼續活在罪中,他回轉歸向神,神就赦免了他,使他重新生活。不久,大衛與拔示巴又生了另一個兒子,叫所羅門,就是那命定要繼承父親王位的。透過先知拿單,神給這個孩子多一個名字,叫耶底底亞(耶和華所愛的),叫他記念神的恩典。當我們認罪悔改,回轉歸向神,領受祂赦罪之恩,祂就賜我們新的開始。(下期續)

註一:邢福增,梁家麟:中國祭祖問題(香港:建道神學院,1997),第153頁。
註二:郭于華:死的困擾與生的執着—中國民間喪葬儀禮與傳統生死觀(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92),第8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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