寰宇古今 ✐2011-06-01

解毒“達芬奇密碼”(六)

耶穌的婚姻與聖杯

黃鐘

 

耶穌與婦女

  耶穌傳道的日子,接觸到的群眾很多,其中婦女為數也不少。其中有幾位特殊婦女,聖經都有清楚的記載。
  其中有撒馬利亞的婦人,姓名不詳,她與耶穌會面的場所是在雅各井旁,以下就是會面談話的內容,很值得我們去省思;也可作為向布朗立論的回應。
  當日,耶穌與門徒路過撒馬利亞境的敘加城,當時正值午正,耶穌感到行路困倦,就在雅各井旁坐歇,門徒進城去買食物。正巧有一個婦人出來打水。耶穌就向婦人要水喝,就這樣展開了一段珍貴的對話。
  主與婦人談話的內容非常重要,談話的內容,也發人省思;婦人與耶穌的對話,一問一答,談話觸及真理核心,講到救恩,靈恩,永生,相信接受,敬拜,神的本質等。這些充滿真理的啟示,涉及救恩原理,基要神學。都是信徒不可或缺的基要信仰。
  正當談話進入高峰,門徒買好食物回來,看見耶穌和一個他們不屑往來的撒馬利亞婦人談話,心裏是有許多的不滿!耶穌執意的不理會門徒的情緒,還繼續與婦人談下去。門徒實在無法再忍耐下去,於是開腔對主說:“夫子,請吃!”何等不禮貌的示意!耶穌說:“我有食物吃,是你們不知道的。”聽了這話,門徒感到納悶,耶穌繼續說:“我的食物,就是遵行差我來者的旨意,作成祂的工。你們豈不是說‘到收割的時候,還有四個月’嗎?我告訴你們,舉目向田觀看,莊稼已經熟了,可以收割了!收割的人得工價,積蓄五穀到永生。叫撒種的和收割的一同快樂。俗語說:‘那人撒種,這人收割’,這話可見是真的。我差你們去收你們所沒有勞苦的,別人勞苦,你們享受他們所勞苦的。”(約翰福音4:3-38)
  耶穌與婦人的一席對話,也破解猶太人的慣例;也教育了門徒思想中的桎梏。說明了福音無疆界;沒有種族,性別,尊卑等隔閡。

  其次最突出的婦女,就是伯大尼的馬大和馬利亞,拉撒路的兩個姊姊。
  耶穌到耶路撒冷工作的時候,經常帶着門徒到他們的家中作客。在他們的家中也發生過三次不尋常的事件:


Christ in the House of Martha and Mary, ca.1654
by Johannes Vermeer, 1632–1675

  一.是耶穌和門徒到訪,馬大忙於接待;馬利亞卻坐在耶穌腳前聆聽教誨。馬大心有不甘,向耶穌發出埋怨。然後,被耶穌一句話說穿了真相而化解,主說:“馬大!馬大!你為許多的事思慮煩擾;但是,不可少的只有一件,馬利亞已經選擇那上好的福分,是不能奪去的。”(路加福音10:38-42)到底甚麼是耶穌所指的“一件”?讀經的人是諱莫如深!耶穌這種回應,不含兒女私情,而且是在門徒和馬大一家人面前的公開答話,沒有任何需要解碼!
  二.是小弟拉撒路因病去世,耶穌不在鄰近,她們託朋友轉告耶穌,說:“主啊,你所愛的人病了!”多麼感性的禱告?聖經清楚說,“耶穌素來愛馬大和她妹子(馬利亞)並拉撒路”。這裏的“愛”非男女愛情的“愛”;而是他們在耶穌的心中,是一個可愛的家庭。好像我們對一個善解人意,天真活潑又有智慧的人,對他油然生愛。這種“愛”是很客觀,很清潔,很率性的“愛”。結果,耶穌等到拉撒路死去,才到伯大尼他們的家中。這時,拉撒路已經死去四天,馬大和馬利亞心中是有許多委曲,見主的時候,言語間難免有些不滿和怨氣。最後,耶穌還是令拉撒路從死裏復活。藉着一個心愛的拉撒路之死,解釋了死的定義,叫人明白肉體的“死”,不叫死,乃是“睡了”!(約翰福音11)
  三.是耶穌即將離世,再次來到伯大尼三姊弟的家。妹妹馬利亞不動聲色,拿着一瓶“真拿達香膏”來膏耶穌。這個舉動,使整場賓主都感到楞住!大家都感到莫名,這是作甚麼?門徒中起了騷動,有人忍不住的發話說:“何用這樣枉費香膏呢?這香膏可以賣三十多兩銀子賙濟窮人。”他們就向那女人生氣。
  耶穌卻說:“由她吧,為甚麼難為她呢?她在我身上作的是一件美事。因為常有窮人和你們同在,要向他們行善,隨時都可以,只是你們不常有我。她所作的,是盡她所能的。她是為我安葬的事,把香膏預先澆在我身上。我實在告訴你們,普天之下,無論在甚麼地方傳這福音,也要述說這女人所作的以為記念!”(馬可福音14:3-9)回應上一次耶穌所說“不可少的只有一件,馬利亞已經選擇那上好的福分,是不能奪去的”。是否就是預言她這時所作的這一件“美事”。
  任何基督徒都知道,耶穌升天之際所吩咐的“大使命”,就是“傳福音”,教導人,使人作主的“門徒”。今天傳道人的使命就要傳福音,使人作主的門徒;但是不要忘記:“也要述說這個女人所作的,以為記念”的叮囑!

  耶穌周遊各城各鄉傳道的時日,同去的有祂十二個門徒之外,“還有被惡鬼所附,被疾病所累,已經治好的幾個婦女,內中有稱為抹大拉的馬利亞,曾有七個鬼從她身上趕出來。又有希律的家宰苦撒的妻子約亞拿,並蘇撒拿和好些別的婦女,都是用自己的財物供給耶穌和門徒。”(路加福音8:1-3)
  這裏提到幾個婦女,她們經歷過耶穌的恩典,由於感恩的心,就用自己的財物供給耶穌和門徒傳道的費用。用財物供給耶穌和門徒傳道經費,原沒有甚麼特別。耶穌和門徒各地去宣傳天國的福音,當然需要生活費。這些費用肯定會有熱心人士奉獻,否則也不需要請加略人猶大“拿着錢袋”(等於現在組織裏的司庫)。這裏最突出一點,就是提到這批婦女“用自己的財物供給耶穌和門徒”。這說明一點,婦女在耶穌身上所作的,耶穌沒有不放在心上,沒有忽略不記載。


The Entombment, 1507
by Raphael, 1483–1520

  在耶穌釘十字架的俄頃,門徒四散,惟有“從加利利跟着祂來的婦女們,都遠遠的站着,看這些事”(路加福音23:49)。耶穌的屍體從十字架上取下來的時候,她們還勇敢的跟着去看安放的墳墓。
  七日的頭一日,天還未亮,那些婦女帶着香料,要去膏耶穌的身體。這些婦女是抹大拉的馬利亞,約亞拿,雅各的母親馬利亞並撒羅米,還有其他的婦女。(路加福音24:1-11;馬可福音16:1,9-10)這裏又有一批的婦女,首先獲得復活的耶穌向她們顯現,並叫她們通知門徒。
  是基督徒一直以來,都追隨耶穌的腳蹤,不分種族,尊卑,性別的傳福音,教導人。尤其是對女性,從來沒有歧視的意思,特別是現代的教會,女執事,女牧師,女性的神職人員,在許多教會或普世的會議中,女性從來都沒有缺席。
  就以聖經的記載,也有被提名稱讚的女執事,女同工(腓立比書4:2-3;羅馬書16:1;哥林多前書16:19)。彼得講道的時候還引用約珥先知的話說:“在那些日子,我要將我的靈澆灌我的僕人和使女,他們就要說預言。”(使徒行傳2:18)

耶穌與馬利亞

  抹大拉是一個地方名,因為聖經中有許多女子的名字叫馬利亞,所以為了分別起見,都會冠上地名或關係人的名字,以茲識別。新約聖經中共有七個馬利亞:
  主的母親馬利亞(馬太福音1:18)
  革羅罷的妻子馬利亞(約翰福音19:25)
  伯大尼的馬利亞(約翰福音12:3-8)
  那稱呼馬可的約翰的母親馬利亞(使徒行傳12:12)
  羅馬城的馬利亞(羅馬書16:6)
  小雅各和約西的母親馬利亞(馬可福音15:40)
  抹大拉的馬利亞(馬太福音27:56;馬可福音15:40;路加福音23:49;約翰福音19:25)

耶穌與抹大拉馬利亞及聖杯

  抹大拉位於加利利海西岸中部,在迦伯農西南約八公里,提比哩亞北四公里。此城建於主前一世紀,當時是一個興盛的漁港,南北有兩條交通大道,曾經一度成為著名城市。耶穌的時代,此城已經沒落,被迦伯農,提比哩亞所代替。福音書中又叫馬加丹或大瑪努他。(馬太福音15:39;馬可福音8:10)
  抹大拉的馬利亞是來自這個城市,據說該城於早期建築公路時,曾挖出一座墳墓,墓碑上刻有抹大拉馬利亞之名。早期在意大利建有一座紀念馬利亞的紀念堂。七世紀時被毀。十字軍時期重建,後來又被毀。現今又在原址建了一座抹大拉馬利亞教堂。
  聖經記載抹大拉馬利亞,耶穌曾在她身上趕出七個鬼;她蒙恩之後,與一班婦女用財物供應主和門徒。(路加福音8:1-3)
  由於新約聖經中有多位名叫馬利亞,有人將伯大尼馬利亞誤為抹大拉馬利亞;亦有將在西門家宴中,用香膏抹耶穌腳的妓女,作為抹大拉馬利亞。這些張冠李戴的情形,都是沒有必要的臆測,若真是這樣,聖經當然會清楚記載,不會留下令人揣測的空間。
  新約聖經中關於抹大拉馬利亞的記載,有以下的經文:

“有好些婦女在那裏,遠遠的觀看,她們是從加利利跟隨耶穌,來服事祂的。內中有抹大拉的馬利亞…”(馬太福音27:55-56)
“有抹大拉的馬利亞,和那個馬利亞在那裏,對着墳墓坐着。”(馬太福音27:61)
“過了安息日,抹大拉的馬利亞,和雅各的母親馬利亞,並撒羅米,買了香膏要去膏耶穌的身體…”(馬太福音28:1; 馬可福音16:1)
“和祂同去的有十二個門徒,還有被惡鬼所附,被疾病所累,已經治好的幾個婦女,內中有稱為抹大拉的馬利亞,曾有七個鬼從她身上趕出來,…都是用自己的財物供給耶穌和門徒。”(路加福音8:1-3)
“那告訴使徒(主已復活)的,就是抹大拉的馬利亞和約亞拿,並雅各的母親馬利亞。”(路加福音24:10)
“站在耶穌十字架旁邊的,有祂母親,與祂母親的姊妹,並革羅罷的妻子馬利亞,和抹大拉的馬利亞。”(約翰福音19:25)
“抹大拉的馬利亞就去告訴門徒說:‘我已經看見了主。’她又將主對她說的這話告訴他們。”(約翰福音20:18)

  綜合以上經文,說明抹大拉的馬利亞,曾經是一位被七個鬼轄制的女子,與一批加利利下來的婦女,用經濟支持耶穌的傳道事工,可以說是耶穌傳道的伙伴,她跟隨耶穌十分勇敢,主釘十字架的時候,她沒有逃避現場;甚至目睹耶穌屍體埋葬安放,主復活的清晨,她第一個到墳墓,預備香膏膏主,是第一個傳達耶穌復活的訊息。這些記載,沒有一處明示,暗示,她與耶穌有任何超友誼的關係;沒有描述耶穌與她有甚麼親熱的舉動。布朗引用典外文獻腓力福音Gospel of Philip)中一段記載:
  救世主的同伴是抹大拉的馬利亞。耶穌經常親吻她,愛她勝過其他門徒。其他的門徒很氣惱,表達了他們的不滿,他們問耶穌“你為甚麼愛她勝過愛我們所有的人呢?”
  另一段文字是引自馬利亞福音書Gospel of Mary):
  於是彼得說:“救世主真的背着我們跟一個女人講話嗎?我們需要掉轉方向,都聽她的嗎?祂是不是喜歡她啊?”
  利未回答:“彼得,你的脾氣總是這麼暴躁。現在,我發現你正在跟那個女人鬥爭,簡直把她視作敵人。如果主認為她值得愛,你又有甚麼資格來反對她呢?主當然非常了解她,那也是祂愛她勝過愛我們的原因。”
  還有更加胡說八道的是,布朗藉着提彬說:“除了愛情還有其他的利害關係,福音指出,耶穌懷疑祂將會被捕並釘十字架。因此,祂就告訴抹大拉的馬利亞,應該怎樣在祂死後繼續掌管祂的教會。結果,彼得對聽從一個女人的命令非常不滿。我敢說他是個男性主義者。”
  提彬強調根據未經篡改的福音書,耶穌沒有命令彼得去建立基督的教會,而是讓抹大拉的馬利亞去做。耶穌實際上是一個女性主義者。祂想讓抹大拉的馬利亞來掌管祂的教會。
  密碼又引用古代被定為異端的文獻諾斯底教派福音書Gnostic Gospels)內容記載耶穌與抹大拉馬利亞的愛情關係。在書的頁首寫着:

“救世主的配偶是抹大拉馬利亞”

  達芬奇所畫的最後的晚餐是根據聖經的記載,耶穌和門徒在樓房上守“逾越節”。這一幅壁畫是畫在修道院的餐廳,畫中的人物,也是根據聖經的記載,十二位門徒和耶穌。餐後他們就唱詩,步行過汲倫溪,往客西馬尼園去禱告。這裏面從未提及有任何一位女士出現。如果達芬奇在壁畫上加了一位女士,或是將其中一位,畫成女士,修道會當局哪會收貨?


The Last Supper, 1495-1498 by Leonardo da Vinci, 1452-1519
(按圖放大)

  密碼書中的提彬,編造說,“耶穌右邊那個,就是抹大拉馬利亞”。他說達芬奇意識到耶穌和抹大拉馬利亞的關係,和彼得對馬利亞的憎恨程度,所以在最後的晚餐中,耶穌的衣服和馬利亞的衣服正好對應。實際上就是宣告耶穌和馬利亞是真正的一對。畫中,耶穌的臀部和馬利亞的臀部靠在一齊,而身體部分傾斜成“V”形,明顯代表“聖杯”(聖餐杯)。“聖杯”並不是主耶穌與門徒守節時用來象徵祂的“血”為世人流,作多人的贖價。布朗褻瀆性的將“V”形解釋為女性的“子宮”。所說杯中的“血”,則不是“血液”的血;而是“血脈”的血。到底他是問過達芬奇嗎?還是他說了“算”,他就是達芬奇的現代代言人!?
  最後,畫中的構圖,以馬利亞和耶穌中間凹入,二邊向上形成一個“M”字,代表着“馬利亞”和“婚姻”的意思!我的天呀,虧他想得出這個玄機!就用他這種說詞,就證明“耶穌與馬利亞有婚姻關係”嗎?

最後晚餐畫中的“聖杯”

   當耶穌釘十字架之前,祂與門徒聚在一起,守“逾越節”。這是猶太人的大日子,記念神如何將他們的列祖,從埃及為奴之地拯救出來(馬太福音16; 馬可福音14; 路加福音22)。
   席間,耶穌拿起“餅”來,祝了福,就擘開遞給他們(門徒),說:“你們拿着吃,這是我的身體。”又拿起“杯”來,祝謝了,遞給他們,他們都喝了。耶穌說:“這是我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的。我實在告訴你們,我不再喝這葡萄汁,直到我在神的國裏喝新的那日子。”(馬可福音14:22-25)
   猶太人的五旬節,有虔誠的猶太人,從天下各國來到耶路撒冷守節。忽然間從天上有響聲下來,這響聲驚動了來守節的群眾,大家都聚集起來,使徒用起別國的方言,傳起福音,說起神的大作為來。當時群眾聽見使徒的見證,覺得扎心,領受使徒的話,悔改認罪,接受主救恩的有三千人。這就是:五旬節聖靈降臨,新約教會誕生初熟的果子。這批教會初生的嬰孩;“都恆心遵守使徒的教訓,彼此交接,擘餅,禱告。”神將得救的人數,天天加給他們。那時候的教會,沒有公用的經典,禮儀,制度;有的就是使徒的教訓。教會的生活十分簡單,過着分享財物,同心禱告,敬拜讚美的教會生活。最獨特的就是一起用飯;在用飯的時候,例必“擘餅”,這就是當日耶穌“最後晚餐”吩咐他們遵守的。使徒教會每日在一起用飯,用飯時“擘餅”,就是今天教會所舉行“聖餐”(或叫主餐,主的晚餐)。每次用聖餐中舉“杯”記念主,並沒有甚麼特製的“杯”,都是普通用來飲水的杯。用意只是“毋忘主恩”—為的是記念主。
   使徒保羅傳福音到外邦,建立外邦教會,他對哥林多教會說:“我當日傳給你們的,原是從主領受的,就是主耶穌被賣的那一夜,拿起餅來,祝謝了,就擘開,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捨的。你們應當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飯後也照樣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你們每逢喝的時候,要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哥林多前書11:23-25)
   從起初耶穌設立聖餐,到初期使徒教會遵守實行,再到外邦教會延續,沒有一處有改變原本主餐用意的說法和解釋。
   曾有一次,耶穌用五餅二魚餵飽五千人。次日,有許多人再去尋找耶穌。耶穌就講了一些令群眾無法明白的奧妙真理。祂叫群眾不要為那會壞的食物勞力,要為那不能壞的食物勞力。祂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你們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沒有生命在你們裏面。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裏面,我也常在他裏面。…”(約翰福音6:53-57)主耶穌這一番不容易明白的話,是指着甚麼說的?當時聽見的群眾是無法理會。因此,很多人就散開走了!甚至有些原本跟隨主,有意作主門徒的人也都離去不和祂同行。耶穌回過頭來問十二個門徒說:“你們也要去嗎?”西門彼得說:“主呀,你有永生之道,我們還跟從誰呢?我們已經信了,又知道你是神的聖者。”(約翰福音6:67-69)
   彼得的回話,正是對耶穌所說:“吃我肉,喝我血…就有永生,常在我裏面…末日叫他復活…”的一種領悟。他一語中的的總結為“生命之道”我們已經“信了”。“血肉”是生命的實質,說明耶穌為我們贖罪而捨了自己生命的事實;我們用“相信”來接受這個事實,就是“吃肉喝血”的本意。如此,接受此道的人,就有“永生”,這就是今天我們再三強調的“生命之道”。
   回到主耶穌設立“聖餐”的時候,採用同樣的原理,用“吃肉喝血”來說明記念祂捨命贖罪的救恩,哪有甚麼“聖杯”的密碼,與抹大拉馬利亞扯上婚姻關係。若要講“關係”,只可以用來表明“基督徒與耶穌的關係”了。(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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