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天說地 ✐2008-09-01


人最大的問題

 

  人類有個最大問題,同歷史文化一樣的久遠;這問題記載在聖經最古老的一卷書中:“人在神面前怎能成為義呢?”(約伯記9:2)
  現代不同的心理學家,也達到相同的結論:他們的病人,最普遍的問題是:孤單和罪疚感。可見如何得稱為“義”的問題,仍然存在。
  世人給的方法,是逃避這個問題,或不去想它。但作基督徒,必須能夠面對這個問題,回答這個問題;不能回答這個問題,就不是基督徒。因為基督到世上來,就是要解決這個問題。
  我們且看聖經給我們的答案。

亞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復活,使無變有的神。他在主面前作我們世人的父,如經上所記:“我已經立你作多國的父。”…仰望神的應許,總沒有因不信,心裏起疑惑,反倒因信,心裏得堅固,將榮耀歸給神。且滿心相信,神所應許的必能作成,所以這就算為他的義。“算為他義的”這句話,不是單為他寫的,也是為我們將來得算為義之人寫的,就是我們這信神使我們的主耶穌從死裏復活的人。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羅馬書4:17-25)

信心是與他的行為並行,而且信心因着行為才得成全。這就應驗經上所說:“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他又得稱為神的朋友。(雅各書2:21-23)

  稱義,就是所有的言行思想,都作得合宜-人,每天平均要作八千個選擇;每次都作得對,絕不發生錯誤,機率非常少,也就是說,不會錯的人不多;何況這不是說,被人看為合宜,而是被鑒察人內心,全知的神看為合宜。這樣的“知心”,而被神稱義,才是神的朋友。
  人多喜歡稱有聲望,有品德,地位高,有影響力的人為朋友。當然,與神作朋友,是更理想的事。
  不過,人的情形是“體貼肉體,與神為仇;因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而且屬肉體的人,不能得神的喜歡。”(羅馬書8:7,8)
  因此,必須要先得神的喜悅。那怎能辦得到呢?
  聖經說:“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因為到神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神,且信祂賞賜那尋求祂的人。”(希伯來書11:6)
  在聖經裏面,亞伯拉罕是信心的榜樣,是我們信的始祖。他因為信,就因信稱義。因此,亞伯拉罕得了個最榮耀的名銜:“神的朋友”。
  從仇敵,到朋友,是最好的事。因此,我們要察看,聖經所說亞伯拉罕的信心,是怎樣的信心呢?
  這就是“因信稱義”。
  在創世記第十五章記載:“亞伯蘭〔亞伯拉罕〕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創世記15:6)單是信心。在雅各書第二章,卻記載:“亞伯拉罕把兒子獻在壇上…稱義是因行為稱義…不是單因信”(雅各書2:21-24)二者必須統合。
  但如何統合呢?原來以上兩處經文,是相連相續的,是一事的兩面。
  他信神能夠使無變為有。
  亞伯拉罕與妻子撒拉,都早已經過了生育年齡,神卻應許他:“你本身所生的,才成為你的後嗣。”這似乎是可笑的事。但還有更可笑,而且近於諷刺的事。神領他走到外邊,對他說:“你向天觀看,數算眾星,能數得過來嗎?”(創世記15:4-6)
  這有甚麼不對呢?我們都看過天上的繁星,實在是多得很。不過,那是在夜間。但在這裏,耶和華領他到外面去看的時候,卻是在光天化日之下呢!怎麼知道?
  我們來看。
  耶和華為要顯明祂的話是不更改的,鄭重其事的與亞伯拉罕立約。老人家忙碌的預備了各樣的立約牲畜,該要不少時間;然後,到了“日頭正落的時候”,他倦極而眠,一睡之後,才“日落天黑”(創世記15:8-17)。這樣,倒數上去,耶和華領他出去仰觀天星的時候,豈不正是大白天嗎?
  白天怎能夠看星?一顆也沒有,怎能說“數不過來”?這是信心的眼睛才能夠看得見的。眾星都在那裏!
  因為神是使無變有的神。
  真朋友要經過試驗。作神的朋友並不容易。神還要叫他經過另一個試驗。我們大概聽說過,要試驗真正的朋友,要向他借筆錢試試看。神要的比借錢更多。
  時間過得很快。亞伯拉罕一百歲的時候,他妻子,九十歲的撒拉,生了一個兒子以撒。在以撒長到大約十七八歲的時候,神向亞伯拉罕說話;神雖然是用微小的聲音,對他卻仿佛是晴天霹靂:“你帶着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你所愛的以撒,往摩利亞地去,在我所要指示你的山上,把他獻為燔祭。”(創世記22:1-19)
  奉獻,必須是所愛的。你所不愛的,算不得奉獻。可是,神給你應許的兒子,老年獨生的兒子,所愛的以撒,從以撒所生的,才算是後嗣;現在,神竟然要把以撒獻為燔祭!
  獻為燔祭,焚燒成灰,怎能生出像天上星的後嗣?亞伯拉罕不曾發出疑問,因為在全能的神,那不會成為問題,不是人該問的問題。但當父親把兒子綑綁起來,放在祭壇上,以撒雖然順服全無反抗,卻童言無忌,問父親說:“神應許從以撒生的,才成為你的後嗣;現在又叫你把我獻為燔祭,怎能生出後嗣呢?”
  父親說:“神能夠使死人復活。”
  兒子說:“我獻在壇上為燔祭,被燒成灰後,山風勁急,必然吹得無影無蹤,還會復活嗎?”
  作父親的說:“在神沒有難成的事。你是父母如同枯木的時候,結出的果子;神是使無變有的神,是叫死人復活的神,必然成就祂的應許。”
  亞伯拉罕信神能夠使死人復活。
  當他願意無條件的獻上兒子的時候,神就預備挂在樹上的羊羔代替,亞伯拉罕獻上羊羔為燔祭。這就是從死中得回他的兒子來。
  亞伯拉罕稱那地方為“耶和華以勒”,意思是“耶和華必預備”;人順從神,神就預備。亞伯拉罕通過了信心的試驗,被稱為神的朋友。
  這樣,亞伯拉罕所信的,是使無變有,使死人復活的神,在以撒身上得到了統一。二者是一回事。
  可是,這與我們有甚麼關係呢?這耶穌基督為我們而生,道成肉身,藉童女馬利亞而生,是從無變有;祂為我們釘十字架,是神預備的羔羊,代替我們的罪;三天後,從死裏復活,我們因信祂,就得神稱為義:不僅不再算為有罪,更因在神愛子裏面,被神稱為合宜。聖經說:

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
  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羅馬書4:25)

  聖經又說:

神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捨了,豈不也把萬物和祂一同白白的賜給我們嗎?(羅馬書8:32)

  “耶和華以勒”最重要的意義,是神藉着耶穌基督在十字架的死,為我們成就救恩,使信的人成為神的兒女,得永遠的基業;其他一切賜福,都是白白附加的。
  耶穌基督在被釘十字架之前,對信祂的門徒說最後的話:“人為朋友捨命,人的愛心沒有比這個大的。你們若遵行我所吩咐的,就是我的朋友了。”(約翰福音15:13,14)
  願你現在就接受祂,為主,為救主,奉獻最好的給祂,作神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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