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迫性記憶
據新聞周刊(Newsweek),於2008年六月二日,刊載一篇文章,題為“Unable to Forget”報道加利福尼亞州的一名四十二歲婦女,蒲萊斯(Jill Price),能夠記憶從幼至今的每件事,並發生的日期及經過,算起來比多架超巨型電腦儲存的資料還多。也許,你以為這是了不起的事,可以稱為“天才”甚麼的,其實,不僅無甚用處,還成為她不堪的負擔。專家學者以為那是一種病,特為命名Hyperthymestic Syndrome,意為“過度發達的記憶”,可稱為“強迫性記憶”(Compulsive Memory)。
我們知道,“忘恩負義”是品德是嚴重的問題,起因就在於“忘”,對神,對人,都是如此。又有話說:“前事不忘,後事之師。”這表明知識與進步,都建築在記憶的根基上。
照一般人的情形,記憶實在是選擇性的:有些事情,頭腦選擇忘記;有些事情,則選擇記憶。所謂記憶力好,是內心的情感,或潛意識告訴頭腦,集中注意力,這樣,就會記得;反之,就選擇忘記。通常我們對有感情,有興趣的人,事,物,多半容易記得,就是這事實的表現。
有人說:“善謊言的人,必須有好的記憶。”這是政客們的佳箴。否則這次說的,下次走了樣,豈不是自己戳穿謊言?但很多人作不到。
美國前總統列根,就被人捉到過辮子。他會厚着臉皮說:“我忘了。事情多,記憶是有限的。”他反問記者說:“你可記得,十年前的今天,你在哪裏,作甚麼事嗎?”當然,他不會分別:國家大政,跟每天的家常便飯,不可以相提並論。
在聖經中顯明,神是歷史的神,所以注意歷史。祂多次多方提醒祂的子民,他們被揀選,得拯救,蒙引導的歷史,不可忘記歷史的教訓。從歷史中,可以看見神的作為,推知神的法則。
申命記中主要的語詞,就是“記得”,“不可忘記”,或“免得你們忘記”。
從前一位官,在家中有一隻箱篋,鄭重保存;有時,在深夜,獨自打開看一看,然後加鎖珍藏。一般的宦家,都積存財寶,也是常情,沒有人以為有甚麼奇怪。後來,到老病的時候,他把子孫召集來,叫人把那箱子搬來,打開給他們看:原來裏面是一套破舊的衣服,此外別無他物。
他告訴子孫說:“這是我從前貧窮的時候,所穿的衣服。我保存至今,常開來看,為要記得當年貧苦的境況,不敢自高。是這套衣服,提醒我不忘當年,使我一生清廉自守,不敢浪費及貪污。”然後,把那箱子,鄭重傳給子孫。
慈愛的神,對待蒙恩的罪人,聖經說:神“不再記念”,是說全智的神,選擇忘記人過去的敗壞,給人自新的機會。這忘記,是特別的恩典。
我們常見夫妻爭執,或朋友反目,總會翻多年前的舊帳,說對方過去如何如何。這些本來該忘記的事,新愁舊恨,反復搬出來,使人非常的難受;或許,我們自己就這樣作過。這是該忘的不忘。
浪子歸回父家以後,得父親接納,並不需要每天背誦:“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從今以後,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路加福音15:18-19)那一套台詞,也許,會使作父親的聽起來辛苦,覺得孩子對他無條件施予的愛,沒有被充分了解,也就有充分的理由,懷疑以後能不能建立彼此正常的關係。
那位父親,更不會找機會每次數說:“你這個不肖子,糟蹋了我半生的積蓄…”之類的話,赦免就是赦免,如同忘記一樣。
約瑟的弟兄們,遭遇饑荒,不得不投靠在約瑟蔭庇下,在埃及被養活了十七年,還是不能了解約瑟的愛,因為他們良心受責備,記得自己惡待弟弟的情形,求他饒恕(創世記50:15-21)。其實約瑟早就饒恕了他們,只是他們錯誤的記憶,產生不能信任的心,叫他受刺傷,哭了起來。
這樣看來,一直記得該忘記的事,會成為人際關係的阻礙。
信主作新人,在生命的真道上進步,不要讓記憶牽絆;必須“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向着標竿直跑,要得神在基督耶穌裏,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腓立比書3:13,14)
很有趣的,我們要會分別:該忘的事忘卻,該記得的記牢。
顯然的,使徒彼得有些該忘記的事。
想當年,他在加利利海上打魚的事業,乘風破浪的雄健;他過人的膂力,領袖的才能;撇下小船魚網,義無反顧的奉獻。他堅定的跟隨主,講話領頭,凡事爭先,常是每講必錯。他拍胸膛,指天矢日,說總不會不承認主,只是還不到半天,主的警告言猶在耳,就三次不認主!這樣嚴重的失敗,認罪悔改,主還能夠赦免,是何等的奇妙恩典!
主耶穌告訴他:“你回頭以後,要堅固你的弟兄。”(路加福音22:32)這是說,他要記得:他的罪,那麼重的罪,已經得主赦免。
有這樣的經歷,這位大漁人告訴門徒,要分外殷勤,在品德上追求進步,結出榮耀主的果子。如果不進步,就顯明是“忘了他舊日的罪已經得了潔淨。”(彼得後書1:9)
在另一方面,有些事是應該記得的。教導的方法之一,是反復重述。我個人很反對重複;相信也有人跟我一樣。但年老的彼得,不厭反復的一說再說:“你們雖然曉得這些事,並且在你們已有的真道上堅固,我卻要將這些事常常提醒你們。”(彼得後書1:12)
這不是說,傳道人可以不追求,講同樣的道就好了;但有意義,有目的的重複,像音樂中的復奏,詩歌中的疊詞疊句,可以加強其重要性,並不能算是毛病。
我們常聽到說:“赦免同時忘記!”(Forgive and Forget!)其實,赦免罪債,卻不應該忘記罪的苦果,罪的教訓。否則,很容易再犯。
“前車既覆,後車當鑑。”跌倒的教訓,不應該忘記。
蒙神的恩典,不應該忘記。
舊日的失敗,老我的惡習,對人的怨仇,應該忘記。
主耶穌在馬太福音第十八章21至35節,說一個比喻:
僕人蒙主開恩,赦免千萬銀子的重債。不該忘的忘了;
怎敢轉身面對同伴,為了區區十兩銀子,掐住人的咽喉?該忘不忘。
聖詩“奇異恩典”的作者約翰‧牛頓(John Newton),早年曾從事販奴,悔改歸主後,任牧師。晚年記憶漸漸喪失。他說:“我只要記得兩件事就夠了:我是個罪人;主拯救了我。”
奧古斯汀(St. Augustine)的懺悔錄,不僅是文學上的傑作,更是對自己誠實。惟其真,才可以善,可以美。
有一種文學類別,稱為“回憶錄”,近來越為流行。不過,那些發表的所謂“回憶”,頗有選擇性;霧裏看花尚且不真,人工製造經過修飾的照相,形似度就更難說了。何況有些回憶錄的目的,是為了宣揚自己,掩蓋自己的錯失,可信的成分不會太高。當然,那可推說是失去記憶。
你的記憶如何?你有個清澈的記憶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