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天說地 ✐2008-03-01


問與答

最不幸的單行道:地獄

 

聽到一些熱心的宗教家,談起地獄;我就有反感,不相信慈愛的神,為甚麼會讓人到那種悲慘的境地。對嗎?

  地獄的門口有警告牌:快逃避神的震怒!何必滅亡呢?有子﹝基督耶穌﹞的人有永生!
  加爾文(John Calvin)說:“惡人在自己心裏播下地獄的種子。”有的人就說,地獄就是良心的責備,無盡的痛苦。不過,神的公義絕不同於人犯罪墮落後的良心;而地獄的永火,也不會因人肉體的消毀而止息。其實,加爾文所說的,是人心中有惡念,造成他的惡行,結果是受地獄永遠的痛苦。有的人憑自己的想像,以為神對犯罪的人,只是略施懲戒,不會讓他永遠沉淪。有的人更創出“普救論”的說法,以為到最後不分善惡,要完全得救。不過,這些都是人理智的產品。我們該看聖經怎麼說。
  耶穌基督親口講到地獄。當然,全智全能的主,比任何還未曾到地獄的境界,卻預想更好的待遇的人,更有權威,更加可靠。
  在路加福音第十六章19至31節,耶穌講財主與拉撒路的故事,不是比喻;聖經中的比喻,不用實在的名字,真實故事,才提到人名。傳統給那個財主取名“戴維斯”(Davis),還有別的命名,但並不重要;因為他在生命冊上沒有名字,主耶穌也未提他的名字,表明大名巨富,不過是暫時的,在神面前不蒙記念;貧窮的拉撒路,卻被記念。對比之下,拉撒路在世所受的苦,是暫時的,在永世的福樂,卻是永遠的。
  地獄是真實的所在。在這段經文,“陰間”(Hades)是個受苦的地方,“火焰”使財主痛苦並乾渴,以至求一點涼水潤舌而不可得。耶穌也說到地獄的情形:“在那裏,蟲是不死的,火是不滅的。”(馬可福音9:48;參以賽亞書66:24)那也是被“憎惡”的境況;天堂則是享福樂的榮耀所在。
  在舊約時代,拜偶像的猶大人,於耶路撒冷西南欣嫩子谷的陀斐特,作焚燒垃圾的地方(以賽亞書30:33)。“陀斐特”或“欣嫩子谷”,都是代表地獄的名詞。垃圾,是廢物,原來的器具,失去了效用,不能夠達到當初造它的目的,就被丟棄了,是被厭惡的,所以要遭焚燒。人如果不能夠達到榮耀神的目的,違背神,結局也是被永遠焚燒。
  聖經說:“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基督耶穌]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翰福音3:16)是要拯救人,免到那永遠痛苦的地方去。人不能因否認地獄的存在而免下地獄;必須信靠基督耶穌才可出死入生。
  聖經又說: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恩];[信]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我們原是祂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裏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以弗所書2:8-10)

  犯罪被定罪下地獄的人,如同要被丟棄的無用器具,不能再作甚麼。但慈愛的神,不願人滅亡,完全因為祂的恩典,差祂的獨生子耶穌基督降世,為人的罪被釘死在十字架上,而且三天後復活了,叫信祂的人,罪得赦免,成為新造有用的器皿,為要行神的旨意,成就祂的目的。現在你就相信接受祂,作神的兒女,將來要與祂同得永遠的榮耀。感謝神,願一切的榮耀歸於祂。阿們。(文中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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