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利.雅各的傑作:畫像
亨利.雅各(Henry James, 1843-1916)在美國文學史上有重要地位。他的哥哥維廉.雅各(William James, 1842-1910),是哲學家,醫生,並哈佛大學最早的心理學和哲學教授,並哥倫比亞等大學教授。有話說:亨利寫文藝像哲學;維廉寫哲學像文藝。
馬克吐溫
雅各約與馬克吐溫(Mark Twain,名Samuel L. Clemens, 1835-1910)同時,二人卻有顯著的不同。
雅各從不說明他的判斷,只讓讀者自己去發現,去斷定。馬克吐溫是說故事的大家,他的作品就是說故事。
很有趣味的是,馬克吐溫的重要作品,總是離不開想如何發財。雅各的作品中的主角,卻總是有很多錢,問題在如何用錢,而這成為倫理上的決定。這差別似乎跟二人的出身有關:馬克吐溫生在密西西比的鄉間,早年為了生活掙扎。雅各生在波士頓的富有家庭,雖然他自己從來沒大富有過,從用不着為生活發愁。所以錢對馬克吐溫是實際生活問題;對於雅各,卻是倫理上的思考。
二人對於二十世紀的美國文學,都有極大的影響。從文字淺明的風格上說,美國作家是馬克吐溫的子孫;但從深層的思考和結構上,還是受雅各的影響,無論是“意識流”,或主觀描述,新紀實體,雅各都是先驅,不僅影響美國文學,也影響世界文壇。到二十世紀中,世人漸漸更為了解這關係,而雅各的聲譽越來越高。
這樣,馬克吐溫的作品,是簡明,清新,通俗,影響一般讀者;雅各的作品則含蓄,深刻,細膩,所以有人稱他為“作家中的作家”。
他們二人的主要寫作期間,是從南北內戰以後,到二十世紀初的美國,馬克吐溫稱之為“鍍金的世代”(The Gilded Age);亨利.雅各卻稱之為“錯誤的世代”(The Age of Mistake)。二人都對:那是只重物質價格,失去道德價值的世代。
馬克吐溫多次到過歐洲,目的是旅行,演講,弄錢。雅各卻從心裏愛歐洲,以為舊大陸更適於他居住;最後,在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他因美國遲疑不參戰,深感不耐,認為是道義上的恥辱,並為了表示支持英國的奮戰,歸化為英國籍,獲英王喬治五世授予勳爵。
1905年,雅各才得牛津大學和哈佛大學頒贈榮譽博士學位,並獲選入美國藝文學會,未免太晚了些。在五十一年的寫作生涯中,他寫了二十部小說,一百多短篇小說,並十二部戲劇,還有許多文藝理論及批評,成為第一位享有國際聲譽的美國作家。
雅各對自己的才華,深具信心,對自己作品的要求,也極為嚴格。他從早就立志作“文豪”。他似是戲語,卻有些自豪的說:“有一天,我被埋葬的散文,會踢開墓石,忽焉翻身起來!”
亨利.雅各於1843年四月十五日,生在紐約市,是老亨利.雅各的第二個兒子,比長子維廉只小十五個月;另外還有兩個弟弟和一個妹妹。
老亨利出身普林斯頓神學院,卻從未牧會;他才思敏捷,博學善文,與當世歐美的思想家有交往。他有特異的教育理想,因為家庭富裕,孩子們由私人教師教導,全家長年遨遊歐洲。
維廉.雅各
到1860年,才回到美國,在羅德島新港(Newport)安頓下來。維廉有一段時間學繪畫;亨利也有機會出入拉法基(John La Farge)畫室,並同名畫師翰特(William Morris Hunt)來往,受到他們的影響。在那裏,亨利熟悉了許多繪畫語詞,也從書架上,讀了不少法國作品。那是亨利文學上的覺醒時期。
1862年,他們家搬去劍橋,兄弟二人入了哈佛大學;維廉學醫,亨利習法律。但亨利.雅各漸漸決定一生的志趣在於文學,而歐洲是他居住的理想地方。在漫遊法國,意大利,俄國,德國等地之後,結識了許多藝文界的朋友,最後,他決定在英國久居。
亨利.雅各一生未曾結婚;但不妨礙他寫女人。確立聲譽的作品,使他躍身世界文壇,是一位淑女的畫像(The Portrait of A Lady,1881)。這書不僅是刻畫外貌,而是全面的,深入的,刻畫欲望,意志,思想,心理的寫實作品。瑪歌麗特.富勒(Margaret Fuller)說:“法國的藝術風格,是把裏面的思想表露出來。藝術必須把內在的生命,充分表現在外面的記號。”這話用在亨利的作品上,可以得到證實。
The Portrait of A Lady是個單純的書名,單純到平淡的地步;但著者卻知道是他着力的傑作,最近於完全。他預先寫信給連載的大西洋月刊(The Atlantic)編者,他的朋友浩維爾(William Dean Howells),要絕對守祕。甚至寫信給自己的父親:“對這部鉅大的小說,要保持宗教般的秘密。”亨利在他的筆記上,也寫着:“這小說的特點,在於它的結構;不過,那也是它的弱點:太嚴謹了,太注重心理,缺乏意外的發展。”
我看這畫像的“框架”,使其成為傑作並創作範本。
首先,一位淑女的畫像(The Portrait of A Lady),在語意上說,有三個不同的意義:可以說,有人在給一位淑女畫像(For A Lady);或淑女在為別人畫像(By A Lady);或描繪那位淑女的畫像(On A Lady)。
在書中,有四個男人,對女主角有不同的看法:
陶契特(Ralph Touchett),以淑女為淑女;
華博敦爵士(Lord Warburton),以畫像為淑女;
顧德梧(Casper Goodwood),以畫像為畫像;
奧思茫(Gilbert Osmond),以淑女為畫像。
女主角伊莎貝.亞契爾(Isabel Archer),是個敗落名門的孤女,住在老屋裏,窮困無依。她富有的表兄陶契特,認為她有才華,有前途,看上了她,深愛她,將她接到家中華廈居住看顧,卻自知體弱不久人世,不合愛她的條件;出於真誠的愛,勸說他富有的老父,在病革的時候,將財產遺給伊莎貝,不讓她知道出於自己的贈予;為的是“助她一帆風”,焉知不是造成覆舟?老父以為這未必是福,但卻照兒子的意願作了。伊莎貝成為富女。這是塑造淑女,以陶父的死結束,作為大致完成。
伊莎貝有了財產,她主動的要找個塑造的對象;她要把一無所是,奸險的奧思茫,塑造成理想的丈夫,以至下嫁給他;無視於其缺陷,雖然知道其騙財的陰謀,卻甘入其彀中,幾乎是自虐。有人勸伊莎貝,不如把錢給他,嫁給別人。但她不肯聽,為了實驗她“畫像”的目的,終於陷在悲慘中;生了一名男孩,只六個月而夭折。
最後,是描繪這女子,執意偏行,終於如飛蛾投火;在痛苦中,錯而不肯改。朋友們有的知道她不幸的處境,伊莎貝只坐在壁爐無火的寒灰前,痛悔她誤嫁給自己虛空不實的理論,美好的幻想。這以陶契特抱病旅行探視所愛的人,最後以死結束。
康德的倫理觀,在書中明顯是重要的準衡。把別人作為塑造的對象,使用錢財,以成功自己的目的,是否是道德的?“不要叫左手知道右手所作的”(馬太福音6:3),是否可作不會錯誤的安全保障?還有,如果把自己的快樂,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上,當然是錯誤的;但如果以別人的成就,作為自己的快樂,是否就沒有錯?何況在錯綜複雜的運作過程中,人不都是誠實的,焉得保證不出錯?有好的構思,不一定畫出傑作。這都是在“畫像”上當考量的。
這樣,顯出倫理是一個複雜的問題。人,本來就是複雜的,人際關係的藝術,哪得不複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