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天說地 ✐2006-10-01


緬甸與中國並耶德遜

亞谷

 

  緬甸是中國的南鄰,在公元前二世紀,就與中國通商。據顧亭林的記載:“緬人,古朱波也。漢通西南夷後,謂之撣。唐謂之驃,宋,元謂之緬。自永昌西南,山川延邈,道路修阻,因名之曰緬也。”甸,是郊外的意思。所以“緬甸”是遙遠的邊陲,可見古人譯名,音義兼顧,而且用字文雅,實在難得。近年,緬甸把譯名Burma改為Myanmar,首都仰光則由Rangoon改為Yangon,為擺脫殖民地的記憶,就得堅定與中國的關係。
  後漢書記:緬甸在漢永元九年(A.D.97),即朝貢中國,並獲封賞。約在第四世紀,佛教由中國傳入緬甸。
  唐德宗貞元年間,驃國王雍羌,兩次遣使臣入貢。第二次在貞元十七年(801年),以王子舒難陀為使,獻驃國樂,並舞。當時,名詩人白居易(772-846)任祕書省校書郎,作歌以記其事:

驃國樂,驃國樂,出自大海西南角。
  雍羌之子舒難陀,來獻南音奉正朔。
  德宗立仗禦紫庭,黈纊不塞為爾聽。
  玉螺一吹椎髻聳,銅鼓一擊文身踴;
  珠瓔炫轉星宿搖,花鬘鬥藪龍蛇動。
  曲終王子啟聖人,臣父願為唐外臣。
  左右歡呼何翕習,皆尊德廣之所及。
  須臾百群詣閣門,俯伏拜表賀至尊。
  伏見驃人獻新樂,請書國史傳子孫。
  時有擊壤老農父,暗測君心閑獨語。
  聞君政化甚聖明,欲感人心致太平。
  感人在近不在遠,太平由實非由聲。
  觀身理國國可濟,君如心兮民如體。
  體生疾苦心憯悽,民將和平君愷悌。
  貞元之民若未安,驃樂雖聞君不歡;
  貞元之民苟無病,驃樂不來君亦聖;
  驃樂驃樂徒喧喧,不如聞此芻蕘言。


白居易

  白樂天不愧為“詩史”,雖然是記事,實在蘊涵諍諫,也教導後世。這詩看來是慶遠民來朝,但其目的是要皇帝愛民如體。他說得很有技巧,假託一名老農,揣測君主的仁心,關心人民的疾苦;要以德治國,不窮兵黷武,不是以力服人,也不是欺騙老百姓。也不必陶醉於遠方的緬樂;感人心,致太平,自然近悅遠來。這一篇芻蕘之言,不知能否上達聖聽,但他的職責是司翰墨,他擬了御書,表示對驃國王雍羌嘉勉。

敕驃國王雍羌:卿性弘毅勇,代濟貞良。訓撫師徒,鎮寧邦部。欽承王化,思奉朝章;得睦鄰之善謀,秉事大之明義。又令愛子,遠赴闕庭,萬里納忠,一心稟命,誠信彌著,嘉想益深。今授卿檢校太常卿,並卿男舒難陀那及元佐摩訶思那等二人,亦各授官誥往,至宜領之。此所以表卿勳勤,申朕恩禮,敬受新命,永為外臣,勉宏令圖,以副遐矚。今有少信物,具如別錄,想宜知悉也。冬寒,卿比平安,官吏,百姓等並存問之,遣書指不多及。(章力生:南遊懷古錄,引白香山集卷四十)

  承命擬諭旨的館閣體,當然不是白居易詩老嫗都解的通俗;但末後問及官吏,百姓,不脫他平易近人的特點,不是用巍巍皇帝的官腔,恐怕是很不多見。
  以後,雖有叛有附,但大致維持良好關係;只在改朝換代的時候,原來的效忠情勢,隨之改換,但久後即能順應。
  在明朝的時候,緬甸為中國屬土。明朝末代的永曆帝,被清兵追迫勢窮,黔國公沐天波隨扈,逃難入緬甸;緬甸不得已而接納。到後來,明朝的叛將吳三桂,率大軍壓境,緬甸又不得已交出勢蹙投靠的皇帝,結束了小朝廷,順服大清。
  那時,緬王孟雲受大清冊封,以清為宗主國。英國的印度殖民地政府,武裝走私鴉片,時想染指緬甸。他們欺北京鞭長莫及,早就把鄰近的緬甸,視為囊中物。

  亞道尼嵐.耶德遜和安娜夫婦(Adoniram & Ann Judson),是美國遠方宣教士的先鋒。亞道尼嵐的父親是公理會牧師;安娜是教會執事的女兒。


亞道尼嵐.耶德遜

  生於1788年八月九日,十六歲入普勞維敦學院(Providence College後改名布朗大學Brown University)。在那裏,耶德遜遇到一個高年級同學,也是牧師的兒子,易慕斯(James Eames),完全否認對基督的信仰。當時,這大他四歲的新朋友,不啻所仰望的導師,以為所說的都是對的;易慕斯在畢業離校之前,把無神的思想,成功的灌輸給少年耶德遜。
  1807年夏,耶德遜也畢業了。照早所籌畫的,在浦萊茂茨,開了一所私立學校。但次年暑假,他把開辦不到一年的學校關閉了。無所牽繫,也有不安定的感覺,驅使他走上浪子的道路,想要旅行北部各州。他的父母當然反對;母親更流淚勸阻;勸阻無效,就決定為他祈禱。
  1808年八月十五日,二十歲的少年耶德遜,踏上離家的旅程。
  離家後不久,有一個夜晚,他投宿在一個小旅店。旅店主人說,已經沒有住處,只有一間空房,但隔壁有個病重的人,會發聲擾人;如果耶德遜不計較,可以宿在那裏。沒有選擇的餘地,耶德遜接受了。那夜,隔壁痛苦叫喊,恐懼掙扎的聲音傳來,弄得耶德遜難以成眠;後來,聲音漸漸微弱,他才稍得闔眼。不久,天就亮了。臨行,問逆旅主人,那病人的情況怎樣。得到的答覆:“噢,夜裏死了。”
  “你可知道他的名字?”
  “易慕斯!”
  耶德遜極為震驚,使他想到無神者死亡的悲慘,他自己幾乎就走上那條絕路,還有許多人正在那樣死亡。
  出發上路只一個多月,耶德遜就在同年九月二十二日回家。
  三星期後,進入安都華神學院(Theological Institute at Andover)就讀。
  不過,耶德遜知道,進神學院並不等於能進天國。1808年十一月,他渴慕能夠藉聖靈感動而重生。十二月二日,他敬虔的把自己奉獻給神。
  1809年五月二十八日,亞道尼嵐.耶德遜公開認證自己的信仰,加入浦萊茂茨第三公理會。
  1810年二月,他決定作宣教士,去向異教徒傳福音。耶德遜與同學們共同為此目的禱告。同年六月二十八日,麻薩諸塞州(Massachusetts)教牧協會開會,耶德遜和諾特(Samuel Nott),Newell,密勒斯(Samuel J. Mills)等人,發起組織美國國外宣教會(Board of Commissioners for Foreign Missions),得到接受,並決定派遣耶德遜等四人為去東方的宣教士。
  那年九月五日,耶德遜獲布朗大學文學碩士學位。二十四日,神學也畢業了。
  那時,美國國外宣教還是創舉,他們對遠方宣教都沒有經驗,也無可借鑑。在1811年,耶德遜去了英國,觀察宣教協會和宣教訓練學院。


Ann Judson

  作遠方宣教士的另一準備,最好是夫婦同行。在一年多前,他就結識了安娜(Ann Hasseltine, 1789-1826),她比亞道尼嵐小一歲,也誠信愛主,二人志同道合,於1812年二月五日結婚。
  新婚的耶德遜夫婦,和Newell夫婦,於二月十九日,在撒冷登船啟航,六月十七日,抵達加爾各答。海上的航程為114天。諾特夫婦,浩勒(Gordon Hall)和萊泗(Luther Rice),則從非拉鐵非乘另一艘船,八月八日到加爾各答會合。他們到印度的原因,是希望從英國“遠方宣教之父”維廉.克理(William Carey, 1761-1834),學習先進經驗,並在那裏合作宣教。耶德遜夫婦,在途中研究衡論成人信而受浸的問題,認為更合真理;達成結論,於九月六日由克理的同工華德(William Ward),為他們施洗。萊泗也個別達到同樣決定;於同年的十一月,接受浸禮。他們寫信給美國的國外宣教協會,說明自己改宗奉浸禮的理由,但仍維持良好關係。同時,由萊泗回美,籌畫組成浸信會國外宣教差會。
  不過,英國的東印度公司,並不歡迎宣教士。克理屬英國浸禮會,不是國教聖公會會員,在那裏工作,已受阻撓歧視;他的英國同工華德,得領丹麥護照居留;這幾個美國青年宣教士,在那裏長期居住,自然更是不能容忍的事。而那時正值英美戰爭,東印度公司竟要逮捕他們!他們只好登船逃離印度。
  1813年(嘉慶十八年)七月十三日,耶德遜夫婦抵達仰光,暫時參加維廉.克理兒子Felix Carey的宣教站工作。次年,Felix離開仰光,移往緬甸古都亞華(Ava),並離開教會事奉。耶德遜夫婦沒有正式的差會支持,繼續在仰光工作。但他們致力學習艱難的緬文。
  耶德遜深知,如果有興趣拯救人的靈魂,要傳播福音的信息,絕不是粗淺的會話可以濟事,必須精通緬文,並深入了解緬甸的文化,和佛教信仰,才能夠交通。因此,他致力研究小乘佛教,並學葩利(Pali)文,以求明白他們的經典。
  1814年三月,美國浸信會國外宣教會成立,並且接納耶德遜為他們的宣教士。遠在緬甸的耶德遜夫婦於次年九月,才得到消息;也就是說,到此他們才再屬於一個差會,接受他們的供應;差會也相繼派來助理工作的宣教士。
  1815年九月,耶德遜夫婦在仰光喜獲一個兒子Roger Williams,是為了紀念美洲殖民地第一位浸信會信徒,羅德島的創立人。可惜,歡樂不常,他們初生的孩子,只活了不到八個月,於次年五月四日去世。他們在那裏,飲食和生活習慣,完全與美國不同。當時的緬甸平民,幾乎終年不見肉食,只吃米飯和魚。更可怕的是孤單,安娜是仰光唯一的美國婦女。但安娜在日記中寫着:“感謝神,帶領我來到這遠方的土地。”
  耶德遜說:“所有宣教事工,必須基於神文字的道,才可以有永遠的成功。”因此,他早就着意翻譯聖經。
  致力學習,在屬靈方面,有豐盛的果子。1816年七月,他寫了“緬文文法紀要”,並緬文福音單張。次年五月,完成了緬文馬太福音的翻譯,並開始編寫緬文字典。
  1819年四月四日,耶德遜開始在公眾中,使用緬甸語。從此可以看出,這聰穎有語文天才的宣教士,是怎樣的認真。同時,也開始他有名的“聖潔生活規律”。他知道,在那新的環境,不適用基督教世界的群眾佈道方式,也不是建築廣大的教堂;他仿照佛教的形式,在通衢大道旁邊,採用當地的材料,搭建了一座稱為Zayat的小棚屋,沒有牆壁;願意來的人,可以席地而坐,談道問難。耶德遜的熱誠和知識,給來的人留下深刻印象。抵達緬甸六年之後,他才於那年六月二十七日,給第一個緬甸信徒施浸,是名叫Moung Nau的勞工。
  1820年一月二十七日,耶德遜去緬甸的古都亞華,晉見緬王。他以為用緬文的馬太福音,可以向王介紹基督。王接見了他;但嚴峻拒絕了他自由傳福音的請求。地上的君王,像希律一樣,容不下神膏立的彌賽亞。失望回到仰光;但在七月十八日,他為第十名緬甸基督徒施浸;相信天上的使者和他一同歡喜。
  1823年七月十二日,是一個新的里程碑:耶德遜完成了緬文新約的翻譯,並有舊約綱要。不過,這激起仇敵撒但的忌恨,預備患難和捆鎖的痛苦,等候神的僕人。
  因為自1819年,英國經營新加坡,就刻意自印度孟加拉灣東侵,預備佔領亞拉坎(Arakan),連接下緬甸海岸,進到暹羅灣,和南下馬來亞。1824年,第一次英緬戰爭,英人從孟加拉入侵,連敗緬甸,奪取他們的土地。六月八日,耶德遜夫婦剛好在亞華。緬甸王不分辨英美的不同,只知道他們與自己不同:非我族類,其心必異!就不由分說,下旨把耶德遜下監,上了鐐銬,受了不少酷刑,苦楚使他接近死亡。當然,沒有誰講甚麼“人權”!全世界仿佛遺忘了他;除了一個忠貞全心愛他的人。
  那時,安娜.耶德遜夫人,已經懷有身孕,在炎熱的天氣下,往返奔波,探望監中的丈夫,還得向虎狼般的獄卒講好話,有多麼痛苦!
  1825年一月二十六日,孤單的安娜,沒有丈夫在身邊,生下了女兒馬利亞(Maria Elizabeth)。同年五月二日,耶德遜被移到數哩外的另一個監獄Oung-pen-la監禁;每天去探監的勞苦,真難以想像。耶德遜能夠活着出監,是愛妻關懷安慰鼓勵的結果。
  十一月初,耶德遜暫時被提出監獄,解除鐐銬;並不是釋放,是在監視之下,緬甸陸軍用他為翻譯。那年的最後一天,耶德遜得到釋放,但仍然在北緬甸軍方的監視下。
  1826年二月二十一日,耶德遜夫婦帶着馬利亞,到了英軍Yantabo的軍營中,才算完全恢復自由。三天後,二月二十四日,英緬雙方簽訂了和平條約。
  耶德遜夫婦到仰光附近,伊洛瓦底江口近海的安曷斯(Amherst),是英人開闢的新外僑屯居地。七月二日,把愛妻和幼女安置了;耶德遜自己匆匆去到仰光,轉赴亞華。在那裏,耶德遜聽到消息,安娜於1826年十月二十四日,離開世界。二年來的折騰辛勞,終於耗盡了安娜年華三十七歲的生命。五個月後,馬利亞的小生命也夭折了,在世只兩歲三個月。
  這對耶德遜的打擊,幾乎超過他所能承受的。有很長的時間,他單獨在樹林中,安娜的墓旁,默禱思想,省察自己的道路,展望前途:他難以不相信神;但當他最需要神的時候,神在哪裏?三年中,他為了愛妻的逝世悲哀。
  1823年九月,母校布朗大學授予神學博士學位(D.D.)。1828年五月九日,耶德遜表示放棄榮譽學位,標識着他糞土萬事,堅心完全奉獻的意志。但沒有人注意,繼續稱他。二十天之後,他把自己私有的財產,也完全奉獻給差會。差會繼續差遣同工到來,雖然仍然需要他督導,日常工作可以由同工分勞。
  緬甸局勢安定後,差會繼續派遣宣教士,來與耶德遜同工。
  1827年,鮑德曼夫婦(George & Sarah Boardman)來到緬甸。他們是滿有恩賜,熱心愛主,在仰光海灣東岸的卡倫(Karen)族人中工作。這是非佛教的部族,在緬甸被歧視,比較容易接受福音。盱衡將來,應該注重發展海港茂岷(Maulmain)地區的宣教站。那裏有幾家宣教士,並部分緬人信徒居住,設立了一個小型學校,儼然是基督教社區。1829年,耶德遜全心注入文字事奉,有英文和緬文寫作,繼續修訂緬文新約,並致力於舊約的翻譯。
  1831二月十一日,年九月,喬治.鮑德曼在病榻上,看見同工為三十四名基督徒施浸,然後安然離世。耶德遜施浸的第一名卡倫信徒,名叫柯大溥(Ko-Tha-Byu),原來性情暴烈,是個殺人的慣犯,被福音的大能改變了。經過喬治的耐心栽培,雖然不是牧會的領袖,但成為一位佈道家,引領許多人歸主。
  1833年九月八日,第一百名卡倫基督徒受浸。
  1834年一月三十一日,他歡喜看見多年勞苦的果子,舊約聖經翻譯完成。同年四月十日,耶德遜與撒拉(Mrs. Sara H. Boardman, 1803-1845)結婚;新娘是宣教士的遺孀,前夫於三年前逝世,帶着一個六歲的男孩子。他們又生了八個孩子,有五名長大成人。
  婚後比較安定的生活,使耶德遜能夠專注傳道,寫作,並繼續修訂緬文聖經。撒拉也精擅緬文,她幫助耶德遜翻譯聖經之外,自己還成功的翻譯了天路歷程,是極受推崇的作品。
  1835年九月二十六日,緬文舊約聖經譯本修訂完成;在年底前,交付印刷。十一月二十九日,為第一百名緬人施浸。耶德遜按立了第一位緬人牧師Ko-Thah-a,負責仰光教會。
  1844年末,撒拉.耶德遜的健康急劇惡化。醫生們診斷,返回美國,或者還有救治的希望。
  聽了醫生的話,1845年七月二十三日,耶德遜夫婦啟程回美。九月一日,船到南大西洋的英屬地聖海倫娜島(St. Helena),撒拉於清晨三時去世,就葬在那島上。當晚,船繼續前行,於十月十五日,耶德遜孤身抵達波士頓。
  離國三十三年,第一次歸國。兩度失去妻子,五個孩子埋葬在異國。在美國,千萬的基督徒,讀到過他的英雄故事,耶德遜到了他們中間,仿佛是殉道士復活,引起仰慕和敬畏。從波士頓,到非拉鐵非,萬人空巷,瞻仰他們的宣教士典型,激起了宣道的熱誠。
  在許多仰慕的人中,有一個是愛茉麗(Emily Chubbuck, 1817-1854),小說作家兼詩人,讀了安娜.耶德遜傳,嚮往宣教事工,願意步宣教英雄後塵。結果在1846年六月二日,五十八歲的耶德遜,與只有他一半年齡的愛茉麗結婚。接着,告別親友,再乘船往緬甸出發。十一月三十日,抵達茂岷。
  到了那裏,新耶德遜夫人,立即負起照顧幼年子女的責任,在家務繁忙之外,並學習緬文,能夠翻譯福音單張,並編寫主日學教材。還寫成撒拉.耶德遜的傳記。1847年,聖誕前夕,他們的女兒小愛茉麗(Emily Frances Judson),在緬甸港口城市茂岷出生。
  1849年一月二十四日,耶德遜的英緬字典竣稿;繼續作修訂工作。
  不久,他的肺受感染,轉為嚴重。醫生以為海上旅行,會使他恢復健康。1850年四月十二日,耶德遜在印度洋的船上逝世,並行海葬。
  新寡的愛茉麗,還只三十二歲多。她帶着孩子們,回到美國,繼續寫作維持生活,繼續宣揚耶德遜奉獻的精神,激勵許多青年人,步上艱險的宣教路程。四年後,她去世了。但耶德遜的子女中,有三人作了宣教士,包括小愛茉麗。
  亞道尼嵐.耶德遜以不足二十四歲的青年,踏上了異教黑暗的土地緬甸;那時,緬甸沒有一個基督徒;六十一歲的耶德遜,離世的時候,緬甸已經有七千多基督徒,六十三個教會,並且繼續增長。到1856年,據報卡倫基督徒人數已達一萬一千人。耶德遜成為宣教士的模楷。他所留下的英緬字典,以後一直是宣教士使用的必備工具書;他所譯的緬文聖經,更是神給緬甸永遠的賜福,繼續指引人歸向基督,得着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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