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天說地 ✐2005-05-01


問與答

福音的層面

 

問:有人說:福音是屬靈的事,不應該涉及社會,更不可涉及政治,否則就不屬靈了。對不對?

  我不知道你從那裏聽來這話;是某個人說的?還是一個靈說的?
  你可能聽說過“二元論”與“三元論”,就是有的學者以為人由身體和靈魂二部分合成,另有的卻以為是靈,魂,體,三者合成人。這種條分縷析,爭論不休,實在沒有多大意義。不過二元並非二分,兩者不能混為一談。
  “二分”的意思,是把肉體與靈魂完全分開,而且以為肉體是壞的,屬靈是好的。這種看法,來源是很古老的,而且解釋不同,成為教會早期的異端之一。這種說法,推演到極端,自然就是否認基督的道成肉身:他們認為至善的神,不會成為有邪惡肉身的人。那是教會最早異端,諾斯底主義的教訓。聖徒約翰寫信給教會說:

凡靈認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就是出於神的,從此你們就認出神的靈來。凡靈不認耶穌,就不是出於神,這是那敵基督者的靈。(約翰壹書4:2,3)

  這裏還帶來一個問題:既然肉身是不重要的,甚至是邪惡的,信徒就沒有實行愛人的責任,只要有一個耳朵,就成了屬靈人了。
  這樣的理論,倒是不斷的聽得到。有許多人,以為只要愛人的靈魂就夠了,不關心人實際的生活。其實,身體靈魂是不可分的。人不能單愛某個“靈魂”,而不愛他的身體。
  身體靈魂如果分開,那就是死亡。聖經說:

虛浮的人哪!你願意知道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死的嗎?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把他的兒子以撒獻在壇上,豈不是因行為稱義嗎?可見信心是與他的行為並行,而且信心因着行為才得成全。…身體沒有靈魂是死的,信心沒有行為也是死的。(雅各書2:21-16)

  這裏絕不是說靠行為得救,而是說,得救的信心,必然與相應的行為相符,正如身體與靈魂不能分開一樣。
  無論如何,屬靈不能為不愛人的借口。
  同樣的理由,我們生活在世界上,不僅是有靈魂,也有身體。我們不能單用信心服事神。
  復活的主耶穌,在升天以前,命令門徒說:

“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馬太福音28:18-20)

  這簡單的經文,給我們清楚看見:去,使,施洗,教訓,遵守,同在,有哪一個是身體與靈魂分開的?豈不都是信心和行為並行的嗎?更進一步說,既進入世界,這不能跟政治沒有關係的,而且教訓門徒,遵守主的吩咐,不保證跟凱撒和他的跟從者沒有衝突。
  荷蘭神學家凱柏(Abraham Kuyper, 1837-1920)曾說過一句常為人傳誦的名言:

“在人的整個生命中,惟獨基督有完全的主權;沒有一方吋不是屬於祂的,人不能說:這是我的!”

  這對信心與行為關係的認識,是何等徹底!當然,也說明靈魂與身體是不能分開的。
  某部落的酋長,把一個人殺了,把那頭鄭重的加以處理保存,帶在身邊。問他為甚麼那樣作?回答是:“我太愛那朋友了,不忍與他分離;唯一的辦法,是把他的頭帶在身邊。”這樣的“愛”太不值得鼓勵了,而且也難算為合法。
  對身體與靈魂不能分開缺乏認識,產生這樣的悲劇。但願這只是個駭人聽聞的故事。不過,說的人以為確有其事。
  在另一方面,許多人太強調靈命與肉體之分,也是屬靈的悲劇,或正在演成悲劇。願我們認識清楚其錯誤。(文中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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