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文走廊 ✐2005-02-01


編輯鉤沉(下)

殷穎

 

十.書籍編輯

  文章千古事,出版一本書更是十分嚴肅的事。一本書的誕生,由孕育到出世,在發行到讀者手中之前,都在編輯手裏,所以編者應是書的第二個孕母(第一孕母為作者),也應嚐過生產之苦,及書本問世後的喜悅。因編輯的功勞,有時並不下於原書的作者。

1. 書籍發行人與編輯人的方向必須一致

  作為一個書籍的發行人,以出版書籍為職志,是一種非常高尚的事業。其出版品應對人類有所貢獻,而且其影響會長久存在,甚至會代代相傳。因為書籍並非消費品,具有永恆的價值。當然,書也是商品,可由銷售獲得利益。但較之書籍本身所有的價值,便不可同日而語。如出版者純以金錢利益為目的,是十分可悲的,是選錯了行業,應改行去從事其他工作。出版人必須要提昇自己心靈的層次,才能達到應有的高度。
  一位書籍的出版者,要將自己安放在正確的位置,出版工作才可成功,而利潤亦可隨之呈現,但此為餘事。一位編輯也必須具有相同的志向,才能作出最佳的貢獻,因為出版與編輯的工作嚴格說起來,均為一種終生事業,而非一時的職業。此種事業要有背負十架的精神,才能達到它的要求。一般書籍的出版者與編輯人應如此,一位宗教出版家與編者更應如此。

2. 市場外在的需要與讀者內心的需求

  一般的圖書業者都要緊盯市場的需求,為投讀者的喜好而出版書籍,以追求利潤,其實是捨本逐末的做法。真正的市場調查,除市場表面的現象外,更要能體察並設法滿足讀者內心真正的需求,商業的考量應在其次,讀者心靈的需要才應列為優先。易言之,出版者與編輯人要能開創出讀者的需求,並予以供應,才能拓展出更好的“商機”。出版人與編輯人要一直站在前端引導讀者,而非一味跟在市場後面追隨讀者,一個有遠見而又能瞭解讀者內心需求的出版人與編輯人,要能創造一個嶄新的市場,才是一流的出版家與編輯人。盲目的讀者群,只知道飢餓需要食物,但耶穌說:“你們(出版者與編者)給他們吃吧”(馬太福音14:6)更對覓食的群眾說:“不要為那必壞的食物勞力,要為那存到永生的食物勞力”,“我就是生命的糧,到我這裏來的人必定不餓,信我的永遠不渴”(約翰福音6:27,35)。

3. 出版書籍要有計劃

  出版人與編輯人不可隨意出書,必須要按其宗旨訂出計劃才印書。如為一個宗教出版社,則要配合教會與信徒的需要,或宣教的目的而出書。印數則要根據市場的機制而調整。

4. 書稿的來源

  書稿來源,應在計劃時即已約好作者,編輯要為作者訂定寫作的詳細計劃。書的內容,要完備而詳盡。並要提供必要的寫作資料,列出大綱,並與作者共同商定寫作的計劃與時限,再定時約作者研討寫作的進程,以便在預定時間內可以出版。目前兩岸三地的教會出版界都靠譯書出版,約佔總出版品的百分之八,九十左右,是極不正常的現象。原因是華人教會,沒有培養出自己的作家,教會只忙於增長與差傳,對文字事工一向忽視。但教會的出版家與編輯人卻對培植中文作者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5. 書籍編輯

  由於宗教書籍均與聖經及信仰有關,故編者必須具備深邃的神學素養,並十分熟悉聖經,否則便沒有能力處理書稿。而宗教書又分許多種類,如教義神學,宗教教育,查經教材等等,各有其特性與系統。所以編輯亦應具相關的知識。社方亦可聘特約編輯處理特殊書稿,但最後仍要由執行編輯予以審定。

6. 文庫與叢書

  文庫與叢書,多以通俗見著,內容龐雜,不會涉及艱深的內涵,適於一般讀者的胃口。這類書多半會為出版社創造利潤。商務印書館最早出現在市場上的,是王雲五主編的“萬有文庫”,日文有著名的“岩波文庫”,英文有“企鵝叢書”等,都是六十四開平裝袖珍本叢書,便於攜帶,普受讀者歡迎。編選這種叢書,編者不但要有淵博的學術修養,更要能了解讀者的趣味。選稿不能冷僻,但亦不可低俗,既要能掌握市場走向與讀者的趣味,又不失出版者一貫的風格,編者在拿捏之間,要有其獨特的本領。並要在讀者心目中建立起一種可以信賴的品牌,銷路自會盛行不衰。

7. 編輯應為愛書人

  書籍的出版者與編者都必須首先是一個愛書人。一位編者本身就是一個書迷,要有對書籍終生不渝的愛,才是一個好編輯。出版者與編者對書本身的情感要超越出版物的功利價值。無怨無悔地奉獻自己的心力為讀者出版好書,終生以之。所謂“衣帶漸寬終不悔,為伊消得人憔悴”(“人間詞話”王國維語)。

十一.雜誌編輯

  提起雜誌,在中國的報業史上,基督教還佔了光榮的一頁。中國第一份定期刊物察世俗每月統記傳Chinese Monthly Magazine),由英傳教士馬里遜與米憐在馬六甲創刊發行。參與事工的梁發牧師則為中國第一位報人。“察世俗”以宏揚基督教與介紹新聞與新知為其內容。故此,亦應為第一份福音豫工的刊物。“察世俗”創於1815年,距今已近兩百載,但可惜教會未能保守並發揚此一優良傳統。今日的教會刊物,在中文雜誌中,幾乎是敬陪末座了。
  雜誌大致可分為兩類,即大眾型雜誌,與專業性雜誌,大眾性雜誌著名者如美國的紐約客New Yorker)與讀者文摘Reader's Digest)等,這類雜誌內容廣泛,體裁多方,讀者不分年齡與職業,對象最為廣泛。但要辦好這種雜誌卻十分不易,要投入極大的人力與財力,一般人多不敢嘗試,因成功的機會極少。如今我們在市面上見到的雜誌,多為專業性雜誌。這類刊物僅服務於單一職業領域的讀者:如金融,科技,旅遊,汽車,娛樂...等,各針對特定品味的讀者群。這種專業雜誌,有時專到極冷僻的地步,如今在台灣再也找不到修理皮鞋的人了,但在美國仍有皮鞋修理店,而且修理皮鞋的業者,也發行一種雜誌,專門討論如何修理皮鞋。在紐約甚至有一份“叫花子雜誌”發行對象為乞丐,告訴你哪裏可以找到較好的食物。
  基督教刊物亦屬專業雜誌,其中再分對信徒與對非信徒兩大類。如今在港,台,北美各有數種,在中國僅有一種,發行份數均極有限。多年來,不少教會刊物辦了又停,停了再辦。但均不為教會所重視。教會刊物由於人,財兩缺,所以辦一份刊物都要無所不包,既培靈又布道,對象主要為信徒,但也要用來傳福音。模稜兩可,為其難以立足之主因。
  教會辦刊物,何以由當初能獨步文壇,日後卻逐漸式微,如今淪為可有可無的地步。教會領袖與文字工作者們實應好好檢討。中國基督教除了1889年“廣學會”在上海創辦,由林樂知主編的“萬國公報”,在當時能獨領風騷外,教會從未再創辦過一份能與“萬國公報”相當的刊物。這份期刊在當時發行之廣,影響之巨,後代刊物均難望其項背。中國早期的知識界巨擘,無不受其影響。當時的學子文人,如林語堂,梁啟超,胡適等均為該刊之讀者。林語堂自己講他在廈門鄉下讀書,每期盼讀這份刊物,如大旱之望雲霓。代表了如飢似渴的那一代知識分子對此刊喜愛之心聲。而清末之諸大臣如康有為,張之洞,李鴻章等亦均對該刊極為重視。且均盼能聘請編輯李提摩太為其工作,但均為李氏所拒。
  教會刊物自最初之一鳴驚人,到如今的日漸衰落,不僅令人浩嘆。難道今後便永遠沒有機會再展風華了嗎?否。這是所謂的“長者折枝,是不為也,非不能也。”華人教會之有心人士如能振臂而起,群策群力再辦一份有如此影響力的刊物,絕對有可能。事實上教會需要兩份刊物,一份是對信徒的綜合性雜誌,應包括神學信仰之深入報導與探討,基督教與中華文化的融合,今日海內外教會的種種問題與糾結,華人教會全球性宣道的定位與方向,以及海內外華人教會內在的困惑與探索。若能辦的好,應成為一份十分搶手的刊物,不愁沒有銷路。另一份則為真正傳福音的刊物,不必僅倚靠信徒的支持,而要能吸引非信徒自動訂閱,以之傳播基督教的信仰。只要鎖定了發行的對象與讀者群,並配合電子互聯網,絕對有成功的機會。更何況我們傳福音的事工,有無所不能的神作為我們的後盾。

十二.版面處理與包裝

  出版物的版面,無論封面與內頁,都是純技術層面的問題,但美工的設計稿卻必須根據編輯的意見,不能單獨作業。一本好的雜誌,必須有好的美術設計,有錦上添花的作用。圖片與插圖能增加閱讀的趣味。一流的設計配合一流的文稿,絕對有加分的作用。好的設計與插圖,再配合編者的創意,才能將出版物完美而亮麗地呈獻給讀者。
  書籍的設計與期刊不同,主要分別是期刊的生命有時間性,如一盆繁花,盛開時會用最美的姿態引起你的注意,但在一定時間內,便會凋謝。而書籍無時間性,一本書出版後,希望它會永存,至少也要存留較長的時間。故書籍有其獨特性,不宜雜誌化。如今市面上的書籍,繁花似錦,爭奇鬥艷,各擅勝場。書籍要包裝,才能促銷,無庸置疑。但過分包裝卻不一定會達到促銷的效果。書籍的外觀十分重要,擺在書店平台上,封面搶眼,會讓讀者拿起來翻閱,但內容到底重於外觀。包裝絕不可逾越內涵,或與內涵的風格互異,這樣都會成為反效果。在讓人看來眼花撩亂的書海中,簡單而脫俗的封面,有時更會吸引讀者的眼神。
  雜誌的內容繁雜,版面的變化多端,標題字與插圖更為美工留下許多設計的空間。但書籍的版面較為單純,除兒童書與圖畫書之外,一般的書頁,並不需要特別的美術設計。但書頁應留意的是,必須保留相當的空白,以供閱讀者的目力可以調整與休息,若將整版書頁填滿了密密麻麻的字,便會導致視力的“窒息”,而使讀者閱讀感到吃力。所以書頁的“天地”宜留下相當的空間,以調適視力。傳統的中文書籍,均為直排,自右而左,自上而下。但如今也有許多書改為橫排,自左而右,如西文的排法。國內的書刊則均一律採用自左而右的橫排。只有影印的古籍才保存古老的排版法。港,台等地則二者兼採,中文在字行橫排時,左行或右行,很久以來都十分混亂。不少報紙的版面,竟然用兩種不同排列方式,使讀者困惑。有幾個大報的報眉文字是由左而右排列(因另有英文譯名),但在版面上使用橫排標題時,卻還是由右而左的排列,讓讀者無所是從。這種困擾應儘早規範劃一。自上而下直排之缺點,往往因字行太長,有時無法一目到底。在視力需稍停休息時,便要再移動目光去找回原先停留的地方,會感到不便。而橫排因為字行短,便不會發生這種情形。直排的日文書,早已採用兩段式,即將一頁書分為上下兩段。如此便可節省目力,中文亦應考慮採用。

十三.中文字體分歧的困擾

  目前台,港及北美華人地區所使用的中文,均使用繁體字,但國內早已改用簡體字,這種一文兩字體的分歧,已長達半個世紀。造成兩岸三地出版與閱讀的極度不便。三地的讀者在閱讀另一地域的出版物時,幾乎半數的文字要猜讀,但有些簡體字並非繁字的簡筆,而為新創。要連同上下文一再推敲,或可猜出其中的字義,實為一種極大的困擾。
  當初何以要將繁字改為簡字,我並未去研究這種資料。也許,是為讀寫之簡便吧,但如今人們多已普遍使用電腦,書寫的機會大量減少,而無論簡字或繁字,均只按一次鍵盤,簡,繁字體並無分軒輊。而中文古籍,皆為繁字,為文化傳承不可能捨棄的遺產,故人們如要了解古籍,或要將古籍重新易為簡字出版,便要找一批能讀繁字的“專家”來從事,反增加了許多工作。而繁字除閱讀之外,書法是中文特有的藝術,今天國內的書法家也仍然在用繁字書寫,所以當初如僅為簡便而改變字體,卻是欲簡而益繁了。
  中文在分為兩種字體後,流害所及,當中文出版業向國外申請翻譯版權時,對方多半會用中文的繁字與簡字劃分為兩種合約,分別簽署兩種翻譯版權之不公平待遇,應是中文字體分岐後的一個顯著後遺症。
  中文字體之簡,繁的困擾,何時可以解決,目前尚無法找到答案。但如今拜電腦之賜,已排好的繁體字或簡體字,都可輕易地按鍵相互轉換。但編者應注意的是,國內有許多中文語彙皆為過去這幾十年所新創,多半的新語彙雖大致可以了解,但也有不少語彙,需要加以解釋,才能明瞭其含義。按日用的語文,每五至十年都會有改變,各種語文都會如此,甚至會產生一些全新的字彙。台,港同樣有些新語彙,也非國內讀者所能了解。因此,編輯便應做好此類註釋,才能使不同字體的中文讀者,可以閱讀另一種字體的書刊。

十四.校讎春秋

  華人的出版界到目前為止,仍未能對校對的工作給予應有的重視,實在很遺憾。一般報刊都將校對工作等閒視之。教會出版的書刊尤甚,我多次向教會刊物主編們提出此一問題,但多半認為一篇文章中錯幾個字,無關宏旨,不傷大雅。故長久以來,都將錯字視為當然。剛剛停刊的一份家庭月刊,因編輯與出版分處東西半球,鞭長莫及。故對刊物上的連篇錯字,只能採容忍的態度,莫可奈何。該刊委託香港某單位承印,承印者收了費用,卻未善盡本分,文稿多半打出後即付印,不作校對,故一篇千字以內的短文,可出現十幾個錯植字,令人不忍卒讀。尤有進者,該刊的負責人自己寫了一篇文章,全篇竟有二十幾個錯字,堪稱出版界之奇蹟。
  校對從前稱為校仇,為勘誤之學。劉向別錄載:“一人讀書,校其上下得謬誤為校,一人持本,一人讀書,若怨家相對為讎”。古人十分重視校對,要兩人一組工作,鄭重從事,故古籍之錯謬較少。按一般報紙,一整頁要排印數萬字,但多半要求誤植字不能多於三個。而報紙的壽命僅為一天,截稿編印時間極為緊迫,但校對工作也不敢馬虎。期刊有足夠的時間,更不能有錯漏。書籍編校的時間更十分充裕,連一個錯字都不應出現,否則編者便應負全責。
  校對其實就是編輯的工作,校對工作者之學養素質要求,亦應與編輯相同,否則無法勝任。校對工作者要對書刊作最後的把關,有人稱校對是書刊的美容師,實際上應為品管師,為出版生產線最後的一道防線,過了此關,便無法再補救,便刊印為成品了。一位優秀的校對工作者,能找出作者與編者的疏漏與錯誤。我曾訪問賓州的一間著名出版社,他們有一位作校對的老太太年邁卻無法退休,她說因為接替她的人尚未訓練好。她已工作數十年,身畔備有各種辭典,她工作嚴謹,經驗豐富。所以一位好的校對,比編輯還難找。
  校對工作者校稿時絕不可一目十行,瀏覽一下便過關,要逐字審讀,連標點符號都不可輕易放過。如發現文字有疑義,便要查對字典。有時文中的字體如偶有改易,也要挑出更換。校對時不能將一個詞看了上面的字,便忽略下面的字,以為不會錯,將目光跳過,而要將一個詞語的每個字分開,每一個字都仔細讀,不可輕信眼睛的習慣,要步步為營,字字校仇。校對者最忌諱的是不看原稿,僅讀刊文,讀一遍,唸得通了,便過關,是最最不負責的校對。因為唸通的文字,不一定是原來的文字。朱自清便曾抱怨過這種校對,他說已刊出的文字,如果能看出來是誤植字,因為不通,讀者便知道是校對的錯誤。但如果可以讀通,而實際上卻是錯字,會使作者最覺難過。因嚴謹的作者如朱自清者,每一個用字都十分考究。都經過再三考量,所謂字斟句酌,每一字都不能更易。一個可以讀通的錯字,使讀者誤為出於作者之手,這種錯才不可原諒,讓作者跌腳不迭,情何以堪。
  校對工作是編輯工作中最後的一環,也是最重要的一環,每一個出現在版面上的錯字,都像是一粒毒藥,會將全文扼殺。一粒老鼠屎,會壞了一鍋粥。錯字像是葡萄園中小狐狸(雅歌2:15),牠會毀壞了整個的葡萄園,所以一定要將葡萄園中的小狐狸揪出來,除惡務盡。

十五.勘誤表與更正啟事

  書本的後面若貼上一片勘誤表,列出書頁上文字的正,誤請讀者自行更正閱讀,或報刊上出現一則更正啟事,表示某月某日刊出的消息有誤,更正並道歉。都是出版業的大敗筆,與書刊營業的殺手。這表示出版者在編印處理上的嚴重錯誤。讀者要參照一頁勘誤表才能閱讀。及刊登錯謬的消息被嚴重誤導,心中有多惱火?這種錯誤豈是一頁紙與一句道歉的話便可以交待的?而若出版業者多次出現這種不正常現象,便應該離停刊與停業相距不遠了。
  作者一篇嘔心瀝血的作品,費了多少時間與苦思,為一字一句捻斷了幾根鬍鬚,增加了幾許白髮,但在刊出時,由於植字者與編校人員的疏忽,而破壞了,扭曲了,或顛倒了,漏掉了幾個字,讓作品黯然失色。勘誤表等於在文章上打了一個補靪,貼上了一塊膠布,還能看嗎?而且嚴重的校對錯誤,在特殊情況下,還會發生十分可怕的後果。記得在過去威權時代,某大報將“偉大的領袖”誤排為“偉小的領袖”(按昔鉛字時代,字架上的字不全按部首排列,按手民的習慣排放,故大,小二字,排在同一處字架上,因而誤植),其影響所及,編,校,總編與發行人都遭到撤換的命運。故一字之差,可以影響人的一生。這雖不是一個好的舉例,但卻可以作為警惕。而“更正啟事”若不時出現,編輯的飯碗肯定不保,新聞記者與編者對消息來源未經仔細查證而草率報導,後果之嚴重莫過於此。

十六.稿費與版稅

  一位作者如淪落到要煮字療飢的地步,絕對是一個悲劇。文人的窮困潦倒,自古皆然,無分中外。當然,也有例外,著名的大作家,可以稿費版稅致富,成為專業作家,但卻為數極少,非一般煮字者所可望其項背。這也與國情與人民的道德水平有關。在亞洲日本是出版制度最完善的國家,人民守法的觀念亦居世界前列。其出版界十分發達,人民閱讀的習慣,世所罕見。無論在地鐵或任何交通工具上,普見人手一本讀物專心閱讀。在書店中購書者,從未見要求打折。一些具知名度作家的作品,年破百萬冊者,比比皆是。統計顯示日本的作家為社會高收入者之一,每年收入超過百萬美元的作家,維持在四百位左右。這種情形對中文作者來說,望塵莫及。在中國,最具知名度的作家,也有幾位,但因國人對智慧財產權之漠視,盜印的出版物充斥市面,永遠無法禁絕。侵權以得利習以為常,見怪不怪。在台灣幾十年前,作者在報紙上發表一篇文章,稿費可吃一碗牛肉麵。教會刊物的稿費,則只能飲一杯茶。書籍刊物,因銷量有限,兼亦盛行盜印,故作者收入不豐為意料中事。華人教會中發行之刊物印數更少,如今多半的刊物都免費贈送。所收奉獻以人力,印刷與郵費為主要開支,且多半入不敷出。故一般刊物根本不列稿費項目之預算,文稿一律無酬。大家形成的一種觀念,即撰稿是為主作見證,應該奉獻,不應收稿酬。但一般教會在主日邀約講員證道,卻要贈車馬費,收授雙方也視為當然,令人不解。其實稿酬對一位作者而言,受肯定與尊重的成分,遠在金錢之上。一位初次投稿的作者,在收到稿費通知單時,其欣喜之情,難以言狀。美國的石油大王洛克非勒,當年曾在某刊物上投稿,採用之後,收到一張小額的稿費支票,他當時欣喜若狂,到處向人展示,這是他投稿收到的稿費。因此教會的刊物在財政艱困中,亦應考慮將稿費列為必要的支出,若實在無力支付,亦應刊登啟事,特別致謝。
  任何一種書刊,無論其經營情形如何,都不應不列稿酬與版稅的預算,因為這好比一個生產單位進貨與購買原料的費用。哪有一個生產事業,在設備了機器廠房,雇用了生產的員工,卻不需購買原料,而期待志願捐獻者?聖經有言:“摩西的律法記着說,牛在場上踹穀的時候,不可籠住牠的嘴”(哥林多前書9:9),而作者就是那隻踹穀的耕牛,所以也不可籠住他的嘴。
  一個出版社對作者的稿酬與版稅,千萬不要苛刻,簽訂合約支付稿費與版稅一定要合理,寧採寬鬆與優遇的辦法。因為你所找到的既是最好的作者,為何不付最優的費用?只有花好的價錢才可買到好的原料,才能製出好的產品,也才能為你創造好的利潤。此為良性循環,反之則為惡性循環。這樣,你還有好的原料可用,還能有好的產品供應市場嗎?

十七.版權

  記得早年旅行歐洲考察出版事業時,歐洲出版業者聽說我來自台灣,都說台灣為海盜國家,從不講版權。這話也對,因為在幾十年前,世界任何地方的書,台灣出版商只要覺得可以賺錢,便立刻翻印。翻譯書也不須原作者,或出版者同意,逕自為之。因當時台灣不肯參加國際版權協定。但作為一個宗教出版社,我總認為應當尊重版權,所以我出版的書,都在翻譯之前,先寫信請求作者與出版者許可,並按規定支付版稅。記得要出版當時諾貝爾文學獎得獎作品,索忍尼辛的“古拉格群島”,設法與其在蘇黎世的版權代理公司簽約,還吃盡了苦頭。這部大書的出版,也贏得了出版界最高的榮譽“金鼎獎”,因而獲得當時嚴家淦總統約見,嚴氏暢談他對國際版權的觀念,他在任行政院長時,極力主張參加國際版權,但為當時的書商群起反對而未果,言下頗為遺憾。如今兩岸三地均在國際版權的範圍之內,但遵守的程度,卻大打折扣。一般認為國際版權的極限為作者歿後再延五十年,此後其版權便為世界公有。但美國的版權在2003年1月15日美國聯邦最高法院以七對兩票判定了參,眾兩院,於1998年10月7日所通過,並由克林頓總統於同年同月27日簽署生效的S.550法案即“The Sonny Bono Copyright Term Extension Act”(一般稱為CTEA) ,新規定將自然人之著作保護權期限改為人歿後七十年。受聘雇完成之著作,延長為首次發行後95年。據悉此法案與歐盟於1993年通過之”統一著作權保護期間指令”相一致,故歐美的著作版權,均已改為著作人歿後七十年了。教會出版界所熟悉的考門夫人的靈修作品如“荒漠甘泉”,在兩岸三地不知有多少譯本與版本,大家都不付版稅。以此書為例,作者在生前即將版權授予OMS,該機構存在期間都合法持有版權,擅自譯印者皆為盜版。關於書刊的譯者,如出版社已支付譯者稿費,則譯者便無版權,譯文之版權為出版者所有。教會圈內有一種自圓的說法:屬靈的書刊,為傳福音,不應計較版權,印得愈多傳揚愈廣,講版權是阻攔傳福音。我更聽到一位國內的信徒盜印者理直氣壯的說:“所有版權都是神的,為傳福音,甚麼書都可以印。”這種講法,如同未經你同意便可非法取得你的財物作為“奉獻”一樣,實在不可思議。這種做法如可行之有理,基督何必講“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上帝的物當歸給上帝”(路加福音20:25)?

十八.讀者調查與跟進事工

  有些刊物出版了許多年,但從未做過任何讀者調查,雖自信滿滿,但讀者的真實反應,卻完全不知道。編者在刊物上,闢了一個專欄,應該在一段時間之後,做一次體檢,看看這個專欄是否還有讀者,或已成為一塊印了字的空白。同樣,任何一本書都不可能永遠暢銷,但好書卻會維持常銷。市場可以決定盈虧,但編者卻必須要了解其中原委。一個對讀者有高度敏感的編輯,才能領導風騷與創造風尚,出版之書刊亦才能真正符合讀者的需求。一個不注重讀者調查的編者,只靠自己的判斷與臆測,如盲人騎瞎馬,是非常危險的。
  有些編者會誤信幾封讀者來書的迴響,而感飄飄然,以為自己的書刊已臻完美。讀者或聽,觀眾的來信,僅可代表部分受眾的意見,並非全部。而編者要特別留意的,是你原設定與針對的對象,這一讀者層的反應才是最重要的。如果你辦的是一份傳福音的布道性刊物,收到的讀者來信,表示受益的卻是信徒,編者便應好好檢討你的刊物了。因為你已走錯了方向,要修正刊物的內容。否則你全部的努力都是白費。
   教會內常久以來都在堅持一種錯誤的觀念,不願面對現實。辦一份刊物希望能滿足各種讀者的需要,希望能一網打盡。原本要辦一份傳福音的布道性刊物,但也要兼顧信徒的需要。這正如教會開布道大會,因怕沒有足夠的非信徒聽眾來填滿場地,便也要信徒來參加,變成培靈布道大會。而一份刊物是要長久辦下去,並非一場培靈布道大會。若內容界定不清,兩種讀者都不會滿意,你無法左右逢源,反倒左支右吾,裏外不討好。此類刊物的壽命便不會長久,而浪費了教會有限的資源,才是最可惜的。
  教會的福音豫工,無論是平面媒體的文字事工,或電子媒體的傳播事工,都只是做了整個事工的前半部。前半部為撒種,後半部則為收割。而跟進的工作,正是後半部的重要事工。往往印刷的刊物,書籍與單張小冊,以及廣播,電視節目等,完成了前半部後便棄之不顧,後半部如何,且聽下回分解,不了了之了。而這些花了最大量費用完成的半成品。都因為後半部的跟進工作,沒有好好的配搭,便都浪擲了。或者可以推給神,讓祂自己去收割。而福音書刊未能規劃並做好跟進事工,編者便有責任。如果讀者有迴響,有困惑,要進一步了解福音與聖道,編者便有責任將這類讀者轉移給各地的教會去做實際的跟進工作。也有不少傳媒另設心理協談或輔導中心自己來做跟進事工,也插手到福音豫工的後半部,去扮演一個角色。這種撈過界的做法並不實際,因為最後難道也要自己去成立教會讓你的讀者或聽,觀眾去參加嗎?教會的聖工應各司其職。傳媒收到的半成品的福音果實,應該有效地移交給各地的教會去收割。福音豫工的後半部,不應棄之不顧,讓剛剛萌芽的福音種籽枯萎,任其自生自滅。跟進事工應專屬地方教會,各種傳媒在完成第一階段的工作後,有責任將餘下的事工移轉給教會去接手,才能在福音豫工上畫下圓滿的句號。(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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