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改革的起源
歷史上有一件大事,是宗教改革(Reformation)。從那天起,中古時代結束了,歐洲地圖重新畫過。
這劃時代的事件,是如何發生的?說來是由於一個礦工的兒子,後來作了修士,對於當時贖罪券的疑辯。當時的教皇,認為是“茶杯裏的風波”,並未立即深究;哪知,掀起了軒然大波,幾乎傾覆了羅馬教廷。
1517年十月三十一日,一個奧古斯丁修會的德國修士馬丁路德(Martin Luther, 1483-1546),在威登堡(Wittenberg)的諸聖堂大門上,釘下他所寫的九十五條論點,邀請學者對贖罪券的效能進行辯論。
有多少人參加辯論呢?沒有人參加。不過,這是現代學者的說法,我們沒有當時的紀錄;可能路德的同情者有些人會到場,只是沒有人起來辯論。事情本來可以過去了。
不過,那時有了新的傳播科技,在1450年,印刷術已經發明了。路德把他的九十五條論點,印刷出來,發送到歐洲各地。於是,掀起了波瀾壯闊的宗教改革運動。
宗教改革的發始,是由於路德激於教廷售賣“贖罪券”。他認為那是跡近詐騙的卑鄙行徑。可憐的信徒,在罪咎感的壓力下,花錢為自己,並已死的親人,買取超脫煉獄。事實上,聖經的教導並沒有甚麼“煉獄”,而教皇也沒有赦免死人的權柄;只是斂財的一種手法。不過,路德自己也曾經歷過,那種缺乏心靈平安的苦況,直到他領悟到“因信稱義”的寶貴真理。這樣,再沒有甚麼能夠使他回到舊日的重軛之下;也沒有誰能夠攔阻他,把這福音傳遞給困苦的罪人。所以,神揀選使用這無畏的教士,揭櫫“因信稱義”的真理,成為宗教改革的中心信仰,一切都圍繞着這個口號。
原來那時的宗教,已經失去了福音的熱誠,只剩下了儀式的空殼。為了維持那龐大僵化的組織,維持教皇的權勢,教職人員的飯碗,只是想辦法弄錢。一個有效的辦法,就是利用人的罪咎感,給他們空洞的安慰,而換取群眾的錢財。這是善功思想的開端,是一個可以繼續榨取的資源。正如聖經記載,神所說以色列宗教人的情形:祭司們“吃我民的罪,滿心願意我民犯罪。”(何西阿書4:8)這樣,人民多犯罪,就去聖殿多獻贖罪祭;祭司就有多多的祭肉可吃。
從查考聖經,馬丁路德知道了真理:人脫罪的道路,不是靠着自己的善行,也不是已故聖人的善功,而完全在於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代死贖罪的恩典;可憐無望的罪人,只要相信,就可以白白的稱義。
羅馬書是“因信稱義”真理的寶庫,使他脫離羅馬教廷迷信的奴軛:“義人必因信得生”(羅馬書1:16);“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着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神相和。”(羅馬書5:1)這是何等寶貴的信息!
甚麼是“因信稱義”呢?
使徒保羅在其佈道的行程中,在彼西底的安提阿會堂裏講道的時候,向會眾宣告:
“弟兄們,你們當曉得:赦罪的道是由這人[耶穌基督]傳給你們的;你們靠摩西的律法,在一切不得稱義的事上,信靠這人,就都得稱義了!”(使徒行傳13:38,39)
看,這就是福音!
人有個問題,就是如何得救。宗教告訴人,要行善就能夠得救。說來不錯。不過,甚麼是行善呢?就是思想行為完全照律法,那就是神所要求的完全。可惜,人在律法的面前,只顯明自己的敗壞無望,因為律法是叫人知罪,卻不能使人有行善的能力。
“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馬書3:23)也就是說,達不到神的標準。在原文中,“罪”(hamartia)的基本意義,是射箭偏失了標的,或偏左,或偏右,或過遠,或不及,都是偏失,都是不正確。人無法希望能夠完全合於神的標準。人就常在罪中,不得稱為義。
為甚麼中文譯為“義”這個字呢?
韓愈“原道”說:“行而宜之之謂義。”“宜”的意思是剛剛合適,不多也不少,不能增減,而且還時常這樣。這就是“義”的意思。(寇世遠監督先生的釋論)古往今來,所有的人,沒有人能夠達到這樣的境界,所以以色列人雖然有律法,知道甚麼是好,甚麼才是合宜,只是行不出來。連以色列空前絕後的智者所羅門王也說:“時常行善而不犯罪的義人,世上實在沒有。”(傳道書7:20)不僅品德敗壞惡棍般的教皇沒有資格赦別人的罪,連過去的聖人,也無餘善可賈。罪人唯一的盼望,是耶穌基督;“因為只有一位神,在神和人中間,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提摩太前書2:5)
神知道人的景況,差遣祂的兒子耶穌基督到世上來;祂是神子道成肉身降世,既沒有從始祖墮落來的原罪,也沒有任何偏失罪過;祂是完全的神,也是完全的人,所以能夠代替人的罪,為代替人的罪,被釘死在十字架上,而且三天後復活了。聖經說:“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羅馬書4:25)所以因信稱義,不是因為我們相信,更不是隨便信,必須有正確的信的標的:信耶穌基督所成就的救功,就是祂代替我們的罪,死在十字架上;這樣,神看我們在祂的兒子裏面,就是完全合宜的,像祂的兒子一樣。
馬丁路德不顧性命,向當時世界上最有權勢的羅馬教廷宣戰,堅持這重要的真理:惟獨基督,惟獨聖經,惟獨信心。從此,“因信稱義”成為十六世紀宗教改革的旗幟,至今已經將近五百年了。
不幸,今天教會中有人,不重聖經真理,不顧歷史,妄自尊大,強不知以為知,只迎合世人好新務奇的心理,提出甚麼“因愛稱義”的說法。如果說,稱義的人應該有愛的行動,誰也不能夠說甚麼。但說是“因愛稱義”,則是另一回事了。因為墮落敗壞的世人,死在罪惡過犯之中,自私邪惡,只是愛自己,愛錢財,愛宴樂(提摩太後書3:1-4)哪有甚善行可誇?哪有甚愛心可言?真實的愛,只是信主之後,聖靈在聖徒裏面所結出的果子(加拉太書5:13,14,22)。而且只有先因信稱義,才可以與神團契也在主內團契。只是說“因愛稱義”這樣話的人,是倒果為因,完全是外行話無異開倒車,回到靠行為的故轍;如果這種人在教會中弄權,竊據高位,作了領袖,則更是瞎子領瞎子。信徒應當知所分辨,並要謹防,勿受迷惑。
你留意到嗎?在這裏,是有人想要改變基督教傳統的基要信仰,如同在工程上偷工減料:所偷減的是在於處理“罪”的問題上面。對於作生意人或政客,那樣作開了方便之門,除去了十字架“討厭的地方”;但從基督徒的立場來說,卻沒有那麼簡單了,因為那正是“假師傅,私自引進陷害人的異端,連買他們的主也不承認。”(彼得後書2:1)偷減了基督教信仰的根基,是極其嚴重的事:因為“根基若毀壞,義人還能作甚麼呢?”(詩篇11:3)感謝主,“那已經立好的根基,就是耶穌基督,此外沒有人能立別的根基。”(哥林多前書3:11)是永不會毀壞的。因為教會永生的元首應許:要把祂的“教會建立在這磐石上,陰間的權柄,不能勝過她。”(馬太福音16:18)歷代教會經過外面的迫害,內奸的出賣,仍然屹立不動搖,並且滋長,今後也將在這根基上繼續發展,直到主的榮耀再臨。
求主感動教會,儆醒防備錯謬的理論,不被迷惑;願信徒持守宗教改革的信仰,在基督的根基上生根建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