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譯的陷阱
不可不究其源
近來到新英格蘭走了一趟,看見一個名“波士頓茶會”的小館,在碼頭附近。我跟同行的人說:“不知他們是否用海水烹茶!”
這使我想起一個翻譯的笑話。在一本教會出版的書裏面,赫然有“波士頓茶葉黨”,顯然是由Boston Tea Party一詞譯來的。照字看來是不錯;只是歷史上沒有這樣的黨,到現在還是沒有。原來在醞釀獨立的時候,美洲殖民地抗議由英國入口的茶葉徵重稅,忿而把許多箱的茶倒在海裏面,所以戲虐稱為“茶會”(Tea Party)。
不可隨人
通常提到配偶,會聽到:“另一半”(The Other Half),以半為“伴”,似頗風趣。其實,那樣說並不妥當。
照古希臘的傳說,起初被造的不是兩人,而是三個圓球:一個是男性,一個是女性,一個是中性的;造物者把三球都劈成兩半,然後任他們去尋找另一半。結果,男性的找到了另一半女性,女性找到了另一半男性,只中性的還是中性的,所以是同性戀。他們這樣說,是因古希臘不以同性戀為恥。
你看,這個說法,不僅是異教色彩,還涉及同性戀問題,所以不可濫用。
不可妄猜
有人把Murphy's Law譯為“摩菲的法律”。這是因為不求甚解的結果。摩菲來源不詳,不過絕不是甚麼“法律”。
那是一句成語,該譯為“摩菲定律”,意思是:“任何事物能出錯的,就要出錯。”(Anything that can go wrong will go wrong.)如果是說一般公務員處事的態度,那就是任其自然發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