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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天說地 ✐2025-06-01

公民抗拒

于中旻

 

有現代的民主政治,才有公民抗拒。提起公民抗拒,又把楚婁作為首義的英雄人物。
  其實,有史可稽的公民抗拒,遠早於十九世紀,而且不是發生在美洲新大陸,也不是在西方—是在羅馬統治的第一世紀,發生在猶太省耶路撒冷。
  當時,羅馬政府委任的大議會,拘捕了兩名從加利利來的“沒有學問的小民”(使徒行傳4:13);因為他們向聚集的百姓講話,宣稱耶穌復活了—這耶穌,是經過巡撫本丟彼拉多判決,釘死在十字架的政治犯,因為他自稱是“猶太人的王”(馬太福音27:37)。
  大祭司該亞法,依法是當然主席;他的岳父亞那,望重而德不高,是退休的大祭司,自然也列席。這該亞法信奉功利主義,宣稱集體利益至上:“獨不想,一個人替百姓死,免得通國滅亡,就是你們的益處。”(約翰福音11:50)他們自然警告使徒們,絕不可奉耶穌的名講論教訓人。

彼得,約翰說:“聽從你們,不聽從神,這在神面前合理不合理,你們自己酌量吧;我們所看見,所聽見的,不能不說!”(使徒行傳4:19,20)

那時,使徒們完全在猶太教管轄之下,那些宗教領袖,同時也是官長。被警告之後,使徒們故態復萌,依然不肯順從;不僅講道,還行神蹟,在耶路撒冷信眾增加。這引起宗教人們的忌恨,把他們監禁。但主的使者開了監獄門,也敞開了福音的門;他們在殿裏教訓百姓。再次被帶到官府的使徒們,立場不變,不過對於禁止態度更堅強了。

彼得和眾使徒回答說:“順從神,不順從人,是應當的。你們挂在木頭上殺害的耶穌,我們祖宗的神已經叫祂復活。神且用右手將祂高舉,叫祂作君王,作救主,將悔改的心和赦罪的恩,賜給以色列人。我們為這事作見證;神賜給順從之人的聖靈,也為這事作見證。”(使徒行傳5:29-32)

儘管迫害是官府的事,不順從是信徒的事。還是神使用有名的教法師迦瑪列,出面說公道合理的話—禁止信仰是無用的事;大公會把使徒們打了,釋放了。
  “他們離開公會心裏歡喜;因被算是配為這名受辱。他們就每日在殿裏,在家裏,不住的教訓人,傳耶穌是基督。”(使徒行傳5:41-42)對於不順從的個人,官府無能為力。
  信仰是個人思想的事。以後執政的,掌權的,想以集體壓制個人信仰,總是以失敗告終。

  霍布斯(Thomas Hobbes, 1588-1679)仿佛是十七世紀的先知,他的著作利維坦(Leviathan),預言政府成為轄制人民的巨怪,是敵神的獨裁政府;這名稱見於舊約聖經,中文本譯為“鱷魚”(詩篇74:14;以賽亞書27:1;約伯記41:1)取其近似。只不是所見的動物。新舊庫譯本作“雷未亞坍的諸頭”,表明其頭是多數;其名稱則用音譯。使徒約翰在拔摩海島異象,記載“我又看見一個獸,從海中上來,有十角七頭”(啟示錄13:1)。一般的解釋,是獨裁政府的形像,抗拒神,壓制人民。


Destruction of Leviathan, 1865
by Gustave Doré, 1832-1883

  楚婁(Henry David Thoreau, 1817-1862),是十九世紀美國傑出思想家,主張人權,被認為是天才怪人;新英格蘭地區的知識分子,有些能夠欣賞他。當時的哲人愛默生(Ralph Waldo Emerson, 1803-1882),稱許比他年輕的楚婁為“康科德之人”(The Man of Concord),可見如何推崇。
  這人言行一致,不含糊,不避諱的反抗政府不義的措施。1848年二月,美國侵略鄰國墨西哥,政府不依照憲法程序,未經國會通過,即行用兵。楚婁認為是違法的不義之戰,是少數的個人,利用政府為工具,並不是人民許可的行動,以拒絕繳付稅款抗議。結果,被關進監獄。後來是由朋友隱名代他交了錢,贖他出獄。
  1849年,楚婁寫了個人對於政府的權利和義務,於出版時,被編輯人改為對政府的抵制;1840年代,屢求簡明成為公知的平民不順從(Civil Disobedience)。印度的聖雄甘地(Mahatma Gandhi, 1869-1948),在非洲讀過,領袖和平抗議運動。後來馬丁路德京牧師(Martin Luther King Jr., 1929-1968)從而受啟發,推行黑人和平示威,要求平等的民權運動。
  1859年十月十六日,博浪上尉(John Brown, 1800-1859),領袖二十餘名士兵在弗吉尼亞(Virginia)的哈珀斯渡口(Harpers Ferry)起義。那“瘋狂聖徒”,企圖突襲軍火庫,奪得武器,以為將有眾多的黑人參與,反抗白人的暴虐壓迫,成為浩大的革命洪流。結果,沒有一個黑人參加,他的小群被制服入獄。
  楚婁迅速予以聲援,仗義執言,請求寬恕。不到兩星期,不僅印發“A Plea for Captain John Brown”的長文,還到處散佈,奔走呼號。“奴役黑人的罪債,必須得用血償還。”
  不久後,為解放黑奴的南北戰爭來了。楚婁看見戰爭的開始,但沒有看到勝利。不過,楚婁的信息,並沒有停止,傳揚既遠且久。只是美國還再沒有像楚婁那樣的人。
  “公民抗拒”,限於公民拒絕順從政府違反法理,絕不是叛國;而是愛國的舉動。因此,是公民的權利,也是義務,是“不能不說”。
  基督徒也是公民。如果不社會,就忽略了自己作光作鹽的責任,不能怪政府腐敗。政府如果強制人民靜默,是不可原諒的愚昧,失政,必然遭受懲罰。
  美國更大,更強了,侵略,擴張。不過,沒有信仰和道德原則的政客們,更聰明了,口喊“民主,自由”,欺凌弱小,剝削,掠奪全世界,為神積蓄忿怒,等候末日審判的日子來到。求主憐憫!

插圖:

  1. “Destruction of Leviathan” by Gustave Doré (Wikimedia Commons, accessed 6/2025)

(同載於聖經網 aboutbible.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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