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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天說地 ✐2022-07-15

隱私與公審

于中旻

 

就算是民主政府,有些公眾案卷,也必須限制,在若干年後,才可以公開。這是為了保護當事人,他們是為了公眾作事,不應涉及私人恩怨。不過,對凡事必望解釋的人,總覺得有“不明之冤”。
  在大衛的詩篇中,也有這樣的“隱筆”。看其中之一如此說:

耶和華我的神啊!
我若行了這事,
若有罪孽在我手裏…(詩篇7:3)

以色列的王大衛,有一個長處,就是不遮掩自己的錯誤,更不把自己的過錯諉之別人—他不乏如此機會;就如:設計謀殺烏利亞,他沒說是約押指揮不當(撒母耳記下11:25);更在他的悔罪詩中說:“我向你犯罪…你所喜愛的,是內裏誠實。”(詩篇51:4,6)在數點民數的錯誤時,他沒推給各級執行人員,“心中自責,禱告耶和華說:‘我行這事大有罪了…我犯了罪,行了惡…”(撒母耳記下24:10,17)這才是真正的偉大領袖。
  不過,在詩篇第七篇中,他沒有申明。惟於詩題中加注說:“大衛指着便雅憫人古實的話,向耶和華唱的流離歌。”此古實是何許人也?只在此處出現。
  大衛的兒子押沙龍造反,有一個掃羅族基拉的兒子名叫示每,自然也是便雅憫人,此人落井下石,咒駡大衛,向大衛丟石頭說:“你這流人血的壞人哪,去吧,去吧!你流掃羅全家的血,接續他作王;耶和華把這罪歸在你身上,將這國交給你兒子押沙龍。現在你自取其禍,因為你是流人血的人。”(16:6-8)他頂着“流人血”的名。
  押沙龍革命剛平,民心未定,又一個便雅憫人趁機起來搞分裂:“在那裏恰巧有一個匪徒,名叫示巴…他吹角說:‘我們與大衛無分,與耶西的兒子無涉。以色列人哪,你們各歸各家去吧!’”這匪幫的聲勢鬧得不小,迫使大衛得委任亞瑪撒,採取緊急措施。(撒母耳記下20:1-6)
  這一連串的麻煩,未可等閒視之,推想都是由於“古實的話”。“惡人因奸惡而劬勞,所懷的是毒害,所生的是虛假。”(詩篇7:14)惡人先得孕育惡毒的陰謀,設計如何害人,編造虛假的話。如果要證明那些指責虛假,如同在法律上證明無罪,是不容易的事。
  說大衛“流掃羅家的血”,簡直無異“莫須有”的罪名。仁愛的大衛,所至以“恩惠慈愛隨着”,不僅與約拿單結盟,成為千古美談,也曾許諾掃羅,善待他的後裔。這“流人血”的話,從何說起?真是百口莫辯!
  因此,大衛只能禱告:“耶和華啊!求你按我的公義和我心中的純正判斷我。”(7:8)表現於動作的“公義”行為,人可以看見,但不能詳察;至於“心中純正”,僅是動機,就惟有神才可判斷。


宋教仁

  歷史上有些事件,懸而未決,成為“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百餘年後,蓋棺仍未定論的也有,至今還有人提起的,有宋教仁案。
  宋教仁(1882-1913)字鈍初,為民國初年政界第一英才;是國民黨代理理事長,位僅次於理事長孫文。宋主張內閣制政府;為國民黨贏得臨時國會代表最多數。
  1913年三月二十日,宋應大總統袁世凱召,乘夜車赴北京,商組閣事宜。到北站送行的,有國民黨的諸多要員,有:黃興,廖仲愷,于右任,吳鐵城等,在入口時,忽然有一名猥瑣矮小的人,擠至身後,近距離連開三槍,擊中宋教仁。然後趁亂逃跑了。經急送滬寧鐵路醫院,進行手術,以傷重流血過多,宋於三月二十二日逝世。
  孫文得訊返回,未待循法律途徑,不等偵訊真相,即匆促決定以武力解決,號召“二次革命”,討伐袁世凱政府。無奈各方不同心,實力懸殊,不一月即瓦解。
  至於事實真相,人言言殊。于右任(1879-1964)與宋相交甚深,宋在他懷中絕氣,所撰碑文,頗引人疑思:

于右任泐宋教仁墓
  先生之死,天下惜之。先生之行,天下知之。
  吾又何紀?
  為直筆乎?直筆人戮;為曲筆乎?曲筆天誅。嗟嗟!
  九泉之淚,天下之血;老友之筆,賊人之鐵。
勒之空山,期之良史。銘諸心肝,質諸天地。嗚呼!

作為報人,文中“直筆”“曲筆”的考慮,隱然是知道些內情;那是自己人幹的,才怕說出來丟掉老命,只有“期之良史”。
  至今“良史”還未出現。宋逝世已百多年了。但我們相信神“已經命定施行審判”(詩篇7:6-8)。
  此類的事件很多,惟獨全知全能的神,等時候到了,公義審判全地。

(同載於聖經網 aboutbible.net 之“天上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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