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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點心靈 ✐2020-04-01

我們來談天(三)

天人合一

余仙

 

這一切的事成就,是要應驗主藉先知所說的話說:“必有童女,懷孕生子,人要稱祂的名為‘以馬內利’。”以馬內利翻出來就是“神與我們同在”。(馬太福音1:22,23)

  在中國文化中,傳統“天”的觀念,自然是在頭上面這片蔚藍的天空,白天太陽從東方轉到西方,然後沉落到地平線下。黑夜臨到大地,夜空出現月和星,照亮黑暗。這一切是那麼陳設有序,運行不紊,使農稼飲食供應周全。人會產生模糊的“旅店”的概念。不過,他沒有見過主人,只好摸索了解這裏的設備和規律。當然,這需要很長的時間。…

  中國人對於天的觀念,是這樣產生的。
  談到天,先想到的是自然界的“天”。那高高在上,堅定的穹廬,叫作“天”;上面鑲嵌着許多大小的光體,那些光體還會運行。有“光天化日”,有白雲飄移;有時陰雲滿天;還及時降雨,落雪。有四季周行;秋天的夜晚“星月皎潔,明河在天。”(歐陽修.秋聲賦)所說的是這個天。冬天有瑞雪豐年,旅途上會雪擁藍關;春天“天朗氣清,惠風和暢。”(王羲之.蘭亭序)夏天炎日可畏,濃綠深蔭;農夫鋤禾當午,揮汗如雨。由此產生相關的天時,天氣等。
  天的另一意義,是天然之理。如:“天道酬勤”,努力耕耘,必然有收穫。“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又如:“先明天而道德次之。”(莊子.天道)論到可靠賴的:“王者以民為天,而民以食為天。”(漢書.酈食其傳)這也是說天律不移。
  天的另一重意義,是有位格的天。這與中國生活的倫理架構,有重要關係。最高的政治人物,是“天吏”(孟子.公孫丑),為人們主持正義,“替天行道”。可是不幸政府普遍貪腐,宋江等小股匪幫雖然作不出大事;北方的侵略者就進來了;宋就逐漸消亡。孔子說過:“獲罪於天,無所禱也。”(論語.八佾)所指的是有位格,能判能定的天;孔子也為了表明自己是正派人,品德崇高,指天起誓:“天厭之,天厭之!”(論語.雍也)
  有時為了文氣需要,有加減字的情形,天命,天道,天理等,也會以“天”為省稱,意思還是不變。

  王陽明的“天人合一”,所說的不是科學的語言,所以無關自然界的天;所講的實為心學,心即是理,所謂“致良知,存天理,去人欲”。
  有一天,王陽明和門人走在街上,見有在人相罵。一個說:“你欺心!”另一個說:“你沒天理!”兩人中可能有一個不對,也可能都不對。王稱他們是在“講學”。弟子們以為粗人哪懂得甚麼學?王說:“他們惟知求諸人,不知反諸己。”這不也是知識分子的通病嗎?
  王陽明作了一件好事,是他破除了儒家千百年來對於朱熹的迷信。他自己曾對“格物”的誤解,是因為讀大學的時候,不慎連朱注也讀了下去—“致知在格物”,使早年的陽明先生,誤以為格求事物之理。對於現代人,已普遍知道人文科學與自然科學的分野;所以不會把物理混到“正心,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倫理學一起。王洞察中國千百年來的病弊:“固有欲親其民者矣;然惟不知止於至善,而溺其私心於卑瑣,是以失之權謀智術,而無有乎仁愛怛惻之誠,則五伯功利之徒是矣。”(王陽明.大學問,引自馮友蘭:中國哲學史)王陽明有了這至要的明悟,還“獨於朱子之說,有相牴牾,恆疚於心。”
  其實,在學術的論辯上,為的是求真,用不着懷疚;倒是他的貢獻,應該得到所有人的感謝。“致良知”上,他講得好;“致善行”,他似乎講得不夠。物欲是良知的障礙窒塞,必須除去;物欲也是善行的障礙窒塞,不能知行合一。只是該如何格除這障礙窒塞呢?
  使徒保羅曾有拒惡乏力,行善不能的感嘆,“靠着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的凱歌(羅馬書7:25)。格除物欲解決倫理,但不能解決科技所帶來人類的奴役。
  不過,王陽明的“知行合一”,所講的也只限於倫理。在自然科學方面未盡然適用。因為近代科技的發展,在於知行分開。公輸子(或墨子)能造木鷂,據說試驗飛行了一天;但航空工程師,造出飛機,必須假許多工藝匠作之手。說得更簡單些,懂繪圖的建築師,不能像使用規矩方員的木工,且不說鋼骨水泥了。這樣,知行合一在現代社會的實用上,就管不得那麼多了。知識是一類人,執行是另一類人;他們必得合作,合作得好,才可以有產品,有表現。
  墨子的摩頂放踵,節欲愛人,並不能幫他抵距公輸子的攻擊,他倚恃的是科技。
  倫理的理想,是要求知行合一。王陽明先生說:“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工夫。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若會得時,只說一個知,已自有行在。只說一個行,已自有知在。”這是多麼自然的道理。可是,事實並非如是。溫良恭儉讓,不能打天下;凶惡猛狠鬥,才可以成功。
  宗教原本該是信的人的行動規範。可是悲哀的是,往往只形成一堆教條,一堆教氓,教痞。他們以為講原則是迂腐不可救藥;“有奶便是娘”,才合實用,有功有利。於是作領袖的,不要“一沐三握髮”的周公,只喜歡逢迎君惡的太監周公公。
  日本和中國的軍閥,兵痞,也附庸風雅,並口口聲聲擁會陽明,只略知皮毛,實際上卻無一點與陽明似處;結果是打了不止一場大仗,弄得兩敗俱傷。從他們愚昧的行動上,很難看得出陽明心學,和知行合一的積極價值。

  有天人合一,是理上的“主意”,要再進一步,而以知行合一,達到至善的目的,是需要逾越的深淵。如果把所說的“天”,定格為有位格的神,則是不可能的,因為人與神間,有罪阻隔,必須得先解決;也沒有人能解決。
  惟獨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為人的罪受死,除去了神與人之間的阻隔—成就了神與人同在。(下期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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