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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天說地 ✐2017-11-01

痛苦神恩再思─“唯獨恩典”

紀念馬丁路德改教五百周年

殷穎

 

─側看約伯的遍體鱗傷,及保羅身上那根痛刺的必要─

  我曾寫過一篇“痛苦的恩典”(收入2005年心靈的苦杯與饗宴79頁),該篇文稿着重人外在的(特別是人之外體)的病痛。十二年後,再執筆撰述此篇,盼能深入討論人由外體痛苦所產生的內在反應,也盼能更進一步深入了解:由外體影響,導致人內心的痛苦,俾更能彰顯神的恩典。
  本文要討論兩位重要聖經人物:舊約的約伯,及新約的使徒保羅;皆為一般信徒所熟知聖經中受苦者的代表,前者比後者更苦。人人也都想了解:何以“義人”約伯會受苦?而約伯可代表“義人”?言人人殊,莫衷一是。約伯記中約伯的三友,各逞口舌之利,早已將約伯批判並定論:他是一個“罪人”。理由是:人所以受苦並患重病,必然是因為犯了罪。三友極端的批評,雖由神為其平反,但最後約伯也坦承自己的不義。
  關於人之疾病,是否因為犯罪?基督有很清楚的說明。

耶穌過去的時候,看見一個人生來是瞎眼的。門徒問耶穌說:“拉比,這人生來是瞎眼的,是誰犯了罪?是這人呢?是他父母呢?”耶穌回答說:“也不是這人犯了罪,也不是他父母犯了罪,是要在他身上顯出神的作為來。”(約翰福音9:1-3)

耶穌的門徒們應已確定瞎子是由於犯罪所致(與約伯的三友同調)。耶穌斬釘截鐵地諭示,疾病並非出於人的犯罪,是要顯出父神的作為。但有些疾病卻是人犯罪的必然後果:如濫交可導致性病,甚至“愛滋”症,便為顯著的例證,應不在此例。而約伯之病痛,當然與犯罪無涉,是神加在人身上的試煉。
  約伯記為一本古老版本的書(約在主前1500年,為始祖稍晚的後期),全書以舞台劇及詩歌的體裁呈現。此書命意艱深,是一本不易了解的書,解經者也各有不同意見。
  至於保羅所受的諸般痛苦,也是我們耳熟能詳的。

“我比他們多受勞苦,多下監牢,受鞭打是過重的,冒死是屢次有的;被猶太人鞭打五次,每次四十減去一下;被棍打了三次,被石頭打了一次,遇着船壞三次,一晝一夜在深海裏。又屢次行遠路,遭江河的危險,盜賊的危險,同族的危險,外邦人的危險,城裏的危險,曠野的危險,海中的危險,假弟兄的危險。受勞碌,受困苦,多次不得睡,又飢又渴,多次不得食,受寒冷,赤身露體。除了這外面的事,還有為眾教會掛心的事,天天壓在我身上。有誰軟弱,我不軟弱呢?有誰跌倒,我不焦急呢?我若必須自誇,就誇那關乎我軟弱的事便了。那永遠可稱頌之主耶穌的父神,知道我不說謊。在大馬色亞哩達王手下的提督,把守大馬色城要捉拿我;我就從窗戶中,在筐子裏從城牆上被人縋下去,脫離了他的手。”(哥林多後書11:23-33)

而這些受苦的經歷,也都是在保羅執行主交付的聖工時所遭受的,亦皆應在主的允許之下所發生的一切。尤有進者,當保羅靈性到達巔峰,能上窺第三層天,還能聽到樂園裏隱秘的言語時,他向神祈求:盼除掉他那根肉體中的痛刺。它,應使保羅極難忍受之痛苦,才一連三次向神祈求要這根刺離開他,卻無法如願。他自己解釋說,因為他得到的啟示太大,且過於自高,所以才有一根刺加於他的肉體來制約他。這種痛苦,也是撒但的差役在攻擊他,而這不就是當初撒但攻擊約伯,使他渾身生瘡的再版嗎?由於保羅誠實的坦承,讓一切身罹病痛的信徒患者,都可因而得到“安慰”:為何人患病祈求神醫,未能得到應允之原因。我們便應再讀,三讀詩人的訓誨:

“我受苦是與我有益,為要使我學習你的律例。”(詩篇119:71)

世上無人喜歡吃苦,其中應包括約伯與保羅,以及你,我;但約伯與保羅的諍言與見證,我們卻無法不重視,因為這都是神的恩典。甘,是恩典(人人都想得到,但極可能是先甘後苦,且為無解的永恆之苦)。苦,更是恩典(人人都不願承受,但苦後為甘,而且是永恆的甘)。二者相較,必選其一,無法逃避;此為基督徒必須修習的課題。
  下載保羅的這段見證,更值得我們深思。

“祂對我說:我的恩典夠你用的,因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所以,我更喜歡誇自己的軟弱,好叫基督的能力覆庇我;我為基督的緣故,就以軟弱,凌辱,急難,逼迫,困苦為可喜樂的;因我甚麼時候軟弱,甚麼時候就剛強了。”(哥林多後書12:9-10)


保羅遭遇過多次海難

在這裏,保羅將一般人所了解的強與弱倒置了;這是違反人性的思維與認知,很難使人接受這種強,弱的反義。而更難吞下的是:“以軟弱,凌辱,急難,逼迫,困苦為可喜樂的”。保羅這劑五味大補帖,還真不容易下嚥;空口說一說倒還可以,要是動真格的,任誰都招架不起!這如同法利賽人,要將難擔的擔子放在別人肩膀上,自己卻光說不練。前面這兩項,關於軟弱與凌辱,因還沒動到筋骨,光是精神的凌虐,一般人也不易忍氣吞聲。但急難與逼迫,便可能是要傷筋動骨了。他被鞭打五次,如果看過基督受難記,應記得主在大祭司庭院中,被羅馬兵丁鞭打的慘狀:主被打得皮開肉綻,鮮血盈庭,基督哀號的慘聲,驚心動魄,淒厲入耳,連觀看的人都膽顫心驚,更何況受難者。而保羅卻被鞭打過五次,又被棍打了三次,還被石頭砸了一次,應是體無完膚了吧。而所謂“困苦”者,他遭遇過多次海難,與盜賊劫難,內憂外患,勞頓,失眠,飢寒交迫,赤身露體,但還要掛心教會內弟兄的軟弱。在大馬士革,當時因提督要捉拿他,關閉城門搜捕,他還要央人將他放在筐子中,由窗戶縋下逃命,如喪家之犬。這種困苦,也非一般人所能挺得住的。問題來了,神何以未拯救保羅,而讓他經歷這許多厄難呢?這些都是基督徒必須經歷的痛苦嗎?出人意料的是,保羅卻認為這是可“喜樂”的。讀者至此,可暫時掩卷深思:這等痛苦艱難,足以“喜樂”?如果你,我遭受以上任何經歷之一,應也難以喜樂。保羅卻肯定的說:是可以喜樂的。因他才是真正背起十字架來跟從主的一位門徒。他在腓立比書中說:

“你們蒙恩,不但得以信服基督,並要為祂受苦。”(腓立比書1:29)

他還一再強調說:

“你們要靠主常常喜樂;我再說,你們要喜樂。”(腓立比書4:4)

原來保羅不是光說不練,他都是動真格的,而且他也都身體力行了。不像許多今之傳道人,只在台上講講,一走下講台即判若兩人。
  新約保羅的部分先按下不說,再讓我回頭來看舊約的約伯。
  約伯並沒有經歷過保羅傳道時遭受的痛苦,他的生活相當安適,連撒但都看不過去,還向神提出問難。上帝為約伯說盡了好話:

“地上再沒有人像他完全正直,敬畏神,遠離惡事。你雖激動我攻擊他,無故的毀滅他,他仍然持守他的純正。”(約伯記2:3)

但約伯以前恰似活在無菌室中的花朵,備受神的優遇與保護。約伯敬畏上帝,豈是無故呢?撒但又獻策:

“你豈不是四面圍上籬笆,圍護他和他的家,並他一切所有的嗎?他所作的,都蒙你賜福,他的家產也在地上增多。你再伸手,毀一切所有的,他必當棄掉你。”(約伯記1:10-11)

而這就是約伯遭受苦難的緣起。約伯在生活中一直過着好日子,撒但卻不肯放過他,要求神予約伯以苦難的試煉。約伯經歷各種苦難,均能保守信仰,並不離開神。
  保羅與約伯皆在試驗中遭受苦難,二人相較,約伯之苦難似有過之,因他不僅身外之物的財產喪失,連他的子女亦遭淪亡,骨肉之痛莫此為甚!撒但仍持續加碼,攻擊他的肉體,使他由腳掌到頭頂長滿毒瘡。約伯坐在爐灰中,以瓦片刮身體,這應不只是痛,還有奇癢。有所謂“痛可忍,而癢不可忍”,約伯忍着痛,還要以瓦片來刮身體,痛癢交加,痛苦無比。
  約伯之苦難,由內心到外體,全陷於無比的苦楚煎熬中;無可奈何之餘,約伯便頻頻咒詛自己的生日,他甚至還以死亡為頌歌。以他的遭遇,當然可以理解。而其中有無對神的怨懟,則不得而知。但我們必須了解,約伯所處的時代,救恩尚未出現,而保羅的時代,基督的十架救恩已經完備,此為重大關鍵。所以兩位受苦者的反應似有些不同,因兩人的時代背景差距約為1,500多年,這是必要了解的。
  這兩位受苦人物代表,在不同的時代,以及他們所經歷的苦難中,都讓我們看到人生中苦難的另一面:透過苦難,更能彰顯的恩典。約伯最後在百般的苦難中淬礪出更璀璨堅強的生命,不再僅活在四面築了籬笆的安樂窩中。他最後的見證是:

“祂試煉我之後,我必如精金。”(約伯記23:10)

他的痛苦,是試煉的必經過程。


苦難中的約伯與三位朋友

  保羅所經歷的諸般苦難,更是由軟弱轉為剛強的必經之路。他是以其生命再走過基督當初走過的苦道,所以保羅便以為有此種榮幸是應該喜樂的。
  準此,約伯的苦難是必須的,他身上的毒瘡是必須的。保羅的苦難是必須的,他身上的那根痛刺也是必要的。
  他們兩位所代表的苦難生活,應為所有信徒之人生標記,都是應當感恩的。這也正是馬丁路德所揭示的“唯獨恩典”之深刻意義。恩典,必須親自品嚐,才知道:祂是美善(詩篇34:8)。苦難,則是品嚐天恩滋味的必經之途。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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