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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天說地 ✐2016-07-15

誰作主?

于中旻

 


亨利

  十九世紀的大英帝國,霸佔着地球表面上最大的疆域。那時,憑藉其船堅砲利,強力推銷其毀滅性的毒品鴉片。科學的進步,有武有力,使人覺得能夠自己作主人,征服世界,不感覺需要有神,更遠離遵行神旨意的觀念;道德的退化,使人為所欲為,違背天理良心,最好不必負責,需要沒有神。不認識神,沒有感恩的心,以為過好生活是該有的權利;經歷到自然界所加的病痛,社會的疾苦,就以為是遭受不公待遇,以為該抗議。許多人的人生觀,價值觀,就是這樣。
  基督徒知道自己是屬主的人:“我們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活,也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死。我們若活着,是為主而活;若死了,是為主而死;所以我們或活或死,總是主的人。”(羅馬書14:7,8)得蒙救贖的人,有這樣的歸屬感,決定自己的人生觀。這就如在律法上,獲得自由權利的奴隸,為了主人的愛所羈縻,決定把耳朵在門框上被穿透,表明不自由出入,完全聽命於主人,惟主人的意志是從(參出埃及記21:5,6)。
  亨利(William Ernest Henley, 1849-1903)以反抗的心理,似是刻意模仿浪漫詩人拜倫(George Gordon Byron, 1788-1824),寫下了他有名的詩作“無畏”(Invictus, 1875)。

自南極到北極覆蓋無盡
 地獄般的黑暗得以脫身,
不知何方神聖我該感恩,
 給我這不可征服的靈魂。

失去的好境遇我曾擁有,
 我沒有哀號也不曾退後。
在機運殘酷的棒擊之下
 我頭破血流但沒有低頭。

這裏遠處是流淚和忿怒
 圍繞的不過是死蔭可怖,
經歷過多年的威脅折辱
 發現我仍堅持絕不恐懼。

無論那是道門如何狹窄,
 經卷上的刑罰如何滿載,
我是支配我靈魂的首領;
 我是我自己命運的主宰。

 

Out of the night that covers me,
 Black as the Pit form pole to pole,
I thank whatever gods may be
 For my unconquerable soul.

In the fell clutch of circumstances,
 I have not winced nor cried aloud.
Under the bludgeonings of chance
 My head is bloody, but unbowed.

Beyond this place of wrath and tears
 Looms but the Horror of the shade,
And yet the menace of the years
 Finds, and shall find, me unafraid.

It matters not how strait the gate,
 How charged with punishments the scroll,
I am the master of my fate;
 I am the captain of my soul.

  這可怕的強項宣告,沒有甚麽比“無法無天”的形容詞更適合;正是那個時代的歐洲,狂傲的集體精神。
  狂人尼采(Friedrich Wilhelm Nietzsche, 1844-1900)大亨利四五歲,恰算是難兄難弟。
  比他們早了許多年,美國名作家梅爾維爾(Herman Melville, 1819-1891)筆下的大白鯨(Moby-Dick, 1851)中,獨腳船長亞哈,悍猛的拼搏,以自己的生命,在驚風駭濤中,同不可知,不可征服搏鬥,幾乎可算是大洋彼岸亨利先存的典型。
  早年感染結核病,在當時的醫藥條件,亨利將二十四歲時,被鋸掉一條腿,以保全那條命。我們有理由相信,他在寫下那首詩以前,儘可有機會讀到梅爾維爾的名作。更為重要,更自然的是,人遇到橫逆的反應,會亂喊狂叫。我只看見一個事例,有人在極成功順遂的境況,明顯的敬畏感恩表達:“怎麼會是我!”可惜,這樣的人實在太少了。
  英國哲學家羅素(Bertrand Russell, 1872-1970),推崇拜倫為浪漫主義時代精神的代表;他認為盧梭還溫和怯懦,拜倫則剛猛無畏。
  美國史學家杜蘭特(Will Durant, 1885-1981)則把那世紀稱為“拿破崙時代”。那位眇小丈夫,“固一世之雄也”,以其意志強加諸大部分歐洲和部分非洲人民,卻受到反常的崇拜,說來似乎奇怪,連被侵害疆域的人民,包括有思想的哲人智者,也視其為天縱英哲!至於拿破崙自己呢?他在末後自省,承認其一生不超過五分鐘,想及國家和人民;眼見那些為不同目的追隨自己的人,紛紛離去,而那無兵無勇的拿撒勒人耶穌,跟從祂的人,並不因迫害而消散,基督教經久不衰。
  主耶穌基督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馬太福音16:24)“跟從”的條件,是先要“捨己”,當然老我必須要下寶座,不能再自己作領袖,就放棄自己的目的,自己的價值觀,自己的生活行動方式,自己的路線,完全為要成就神的旨意,跟從主走十字架道路。使徒轉變後的生活:“原來基督的愛激勵我們,因我們想一人既替眾人死,眾人就都死了;並且祂替眾人死,是叫那些活着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她們死而復活的主活。”(哥林多後書5:14,15)這是主耶穌的道路,也是祂真正的成功。
  感謝主,願我們都甘願不再作主,一生作主忠誠的僕人。阿們。

(同載於聖經網 aboutbible.net 之“天上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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