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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天說地 ✐2016-05-15

天吏觀念的探討

于中旻

 

  孟子頗有辯才,有些新觀念,實在超越他的時代,有時會叫聽者感到不受用。他有句話說得好:“無敵於天下者,天吏也。”(孟子.公孫丑上)因其人是理想主義者,從他老人家口中說出,就有不同的意義。孟子所表示的是“受命於天”,不是受命於自以為天的獨裁者,也不是假借名義自稱“替天行道”的強盜。孟子的話,也沒有宗教的涵意。
  不過,這個名詞,並不是出於孟子的杜撰,而古已有之。“天吏逸德,烈於猛火。”(書經.胤征)但所說的是另一種意思:天子的官吏失德,似苛政,貪腐,濫權,枉法之類,為害比烈火還糟糕。
  “天吏”用於宗教,適合的今譯,該用“神的僕人”。正如“會吏”一詞,是“執事”的另譯,亦可譯為“會役”,總而言之,是僕役,或服務者的意思。不過,當與天連合的時候,就有更高的含義了。如果稱“天使”,“天官”,誰聽了不肅然起敬?
  不幸,現在的宗教人就不同了。他們愛僭稱自己是“主的僕人”,腆不知恥,反以為得意。他們最介意的,總不忘記大大宣講:“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以此試試我,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你們,甚至無處可容。”(瑪拉基書3:10)這種類似發達神學,自然深獲重現實,宗教投資者的心。但不用猜你也知道,那所謂的“倉庫”是太小了些,實在只是他自己的口袋!但是否“神家有糧”呢?他家不僅有糧,還有其他豐富財物;只是會忘記分給別人,所以不免“朱門酒肉臭”;真正神的僕人,仍然沒糧擺上餐桌!
  一項嚴重的問題,他應該考慮:只注意聽眾的口袋,忘記了救恩是失喪者的最大需要;當然包括他自己的最大需要。
  天吏或會吏的另一問題,是手中掌握別人的隱私資料。昔年羅馬教神甫靠記錄會眾的“告解”,施行對可憐靈魂的恫嚇,統轄他們的良心。因此,罪人的骯髒錢,成為他們的獵取目標:“他們吃我民的贖罪祭,滿心願意我民犯罪。”(何西阿書4:8)這是多麼殘忍的生意!可問他們真要人悔改嗎?果真如此,百姓的罪洗淨了,怎麼能夠達成其“洗錢”的目的?所以他們表面反對人打胎,見到犯打胎罪的人來了,先說打胎是殺人罪,然後笑着問:“今天幹了多少?”“只有這麼多嗎?”“不要忘記奉獻十分之一蒙福啊!”在流人血上有分,多麼現實的“分紅”!
  弄了錢太多怎辦?當然,隨從伶俐的今世之子,設立人頭帳戶,或另立虛謊的機構,逃避法制的監察,流入世俗生意:積財,置產,立業。至此,墮落愈低,有時甚且是違法或不道德的生意。不幸,這些都是在神的名義下進行,使神的名受羞辱。這不難推想,是出於誰:世界之王的旨意,行在地上。能說不嚴重嗎?
  這樣,思念地上的事,不思念天上的事,雖戴着“神僕人”的高帽子,實在是“假帽偽善”了。你想,這樣的人還能有與神正常的靈交嗎?還能傳揚上面來的信息嗎?當然不能。但與世界交際,搞生意經,忘記了聖經,如果還有幾名跟從者,也不能希望,或根本不知道屬靈的餵養。
  耶穌當時的情形,猶太地並不缺乏宗教人,而且都精通聖經原文,但主看來百姓“如同羊沒有牧人一般。”更糟的是,“天吏逸德”,苛暴比烈火還可怕,怎不使人退避三舍?
  約瑟夫斯(Josephus, 37-c.100)的猶太古史,記有摩西幼年在埃及王宮的故事。有一天,法老的女兒在逗養子小摩西玩耍。法老也來湊趣,摘下頭上的皇冠戴在摩西的小腦袋上,以為必然會使孩子歡喜,可能也隱含讓其繼承王位的意願;誰知摩西用小手撕下來,摔在地上,又用小腳踐踏。這雖只是個傳說,卻恰與希伯來書的話相符:“摩西因着信,長大了,就不肯稱為法老女兒之子。他寧可和神的百姓同受苦害,也不願暫時享受罪中之樂;他看為基督受的凌辱,比埃及的財物更寶貴。”(希伯來書11:24-26)我們不必強以為約瑟夫斯是受希伯來書的影響,但其對於摩西人格的認同,則無二致。所以摩西是最標準的“天吏”,在神的全家盡忠。我們怎能想像,這樣的人會低鄙到貪財?
  無所懼怕,是“天吏”的另一表現。青年耶利米先知,完全忠心傳神的信息,受盡人的反對迫害,不避得罪有權勢的人物。他說:“然而耶和華與我同在,好像甚可怕的勇士。因此,逼迫我的必都絆跌,不能得勝,他們必大大蒙羞,就是受永不忘記的羞辱,因為他們行事沒有智慧。”(耶利米書20:11)仇敵的沒有智慧,並非不夠機詐,而是不認識神,不知神所立的“天吏”是銅牆鐵壁。正如使徒保羅所說的:“神若幫助我們,誰能敵擋我們呢?神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捨了,豈不也把萬物和祂一同白白的賜給我們嗎?”(羅馬書8:31,32)


耶利米先知

  這樣說來,神的“天吏”,必然是兼有“仁者不憂,智者不惑,勇者不懼”的品德,絕不會貪財出賣自己。
  如此表現的反面,就是術士巴蘭貪財不義的道路。不過,巴蘭還有幾句頗好的理論,如此說:“耶和華說甚麼,我就要說甚麼。”(民數記24:13)那不過是貪財者口上說說而已。只有神的真僕人,才認真實行。
  福來威(John Flavel, c.1627-1691)有一次在講道後,站起來說:“我怎能為你們祝福,讓你們離去呢?因為當中有許多人是如聖經所說的:“不愛主,‘可咒可詛’。‘主必要來!’[哥林多前書16:22 Anathema, Marana tha!]”聽眾當中,有一個十五歲的少年,聽了後,悔改信主,免去主的咒詛。在八十五年後,親自見證其事。(見司布真Lectures To My Students)可以看見神的真僕人,使人受感之深,事工蒙福,結永遠長存的果子。   願主興起真正的天吏,使祂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阿們。

(同載於聖經網 aboutbible.net 之“天上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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