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書樂
你為何要信
Mr. & Mrs. Paul Little著 詹正義等譯 證主出版社
基督耶穌降世,已經進入第二十一世紀。但福音並沒有完全傳開,在很多地區,主的名仍然未被稱過。困難在哪裏?
保羅為主的道受許多苦;但不灰心,不以為恥。他說:“因為知道我所信的是誰,也深信祂能保全我所交付祂的,直到那日。”(提摩太後書1:12)
信,是一回事;知道所信的,是另一回事,是更進一步。要知道所信的,才可以有效的傳揚所信的,進而使別人相信皈主。
李德爾(Paul E. Little, 1928-1975)所著Know Why You Believe一書,出版已經逾四十年,曾被福音派神學院,普遍採用為個人佈道的參考書。
李德爾為主作了有效果的得人漁夫,也是文字見證人。很可惜,他因車禍去世;但他的夫人繼續增訂本書,也繼續成為許多人的福分。本書與甘雅各(D. James Kennedy, 1930-2007)的Why I Believe,盧益思(C.S. Lewis, 1898-1973)的Mere Christianity同成為個人佈道經典之作,蒙聖靈使用。
本書經譯成中文,名為你為何要信,也是迭經再版。
全書共分為十二章,依次為:1.基督教合理嗎?2.有神嗎?3.基督是神嗎?4.基督曾否從死裏復活?5.聖經是否神的話?6.聖經文獻可靠嗎?7.考古學有助研究聖經嗎?8.神蹟有可能發生嗎?9.科學和聖經是否相符?10.為甚麼神容許苦難和惡行?11.基督教與其他宗教不同嗎?12.基督徒的經驗真實嗎?
在開宗明義第一章,作者就說到“不是以理性代替信心,而是以理性為信心之基礎。”(頁13)
“基督教是建立在明顯的證據上,它是合理的信仰。基督徒的信心是超越理性的,但不違背理性。”(頁19)
對於絕對多數的人來說,“有神嗎?”並不是個真正的問題,問題的中心,不是神的存在,是他願不願意有神。
許多年前,紐約科學會的會長,舉出八個理由,使他相信必然有神。第一個理由,是說宇宙不可能偶然形成:試把十枚錢,標列從1到10的號碼,混亂的放在袋子裏。然後,再行逐一按序取出。第一次,取得1的機率自然是十分之一;第二次,取得2的機率,則是百分之一;第三,第四…依次都按順序取得3至10,其機率是多少呢?10,000,000,000是正確的答案,就是一百億分之一!這麼微小的可能性,幾乎等於不存在。我們不要忘記:一連串許多的“偶然”,是構成宇宙中任何物體所必須的。任何正常理性的人,都必然得放棄“偶然形成”的幻想了。
還不止此。我們對事物認知,必須的條件是恆久性。也就是說,到了某一程度,假定的“偶然”停止了,變化不再發生。這樣,我們才可以確知甚麼是甚麼。
本書引用愛因斯坦(Albert Einstein, 1879-1955)的話:
無限超越的聖靈,在這微小的細節上啟示祂自己,而我們甚至可以用我們脆弱微小的頭腦來了解。我的宗教信仰即由對祂誠心的崇敬而構成的。我深深地相信有一種藉難以理解的宇宙顯明的,超越的理智力量的存在,這感受構成我對神的觀念。(頁29)
這位智者的一段話,仿佛複述使徒的見證:“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羅馬書1:20)
聖經說:“愚頑人心裏說:沒有神。”(詩篇14:1)相信神的存在,並不是困難的事,比不相信神存在容易得多;因為心智正常的人,總是佔多數。一個隨之而來的問題:耶穌基督是神嗎?這是基督徒與非基督徒的差別,必不可以忽略。
不幸,我們會遇見人說:“我從前不信有神,現在我知道有神,看,我是基督徒了!”這樣的人,有滅亡的危險而不自知。
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裏去。”(約翰福音14:6)知道有神,與到父那裏去,作神家的人,並不是一回事。因為人有罪,與神隔絕;只有藉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代死救贖,信的人才能夠脫滅亡而得永生。
因此,本書用篇幅說明基督是神,而基督的復活是真實的。其他的宗教,所信的是已死之人的理論學說;但基督“因從死裏復活,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羅馬書1:4)
這不僅是基督自己的宣告,也不是基於門徒的傳說附會;而是在聖經早有記載先知的預言。基督耶穌親自對祂當世的猶太人說:“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約翰福音5:39)因此,作者以第五至七章,清楚說明聖經是神的話,而且所記載的是正確的,可以作為我們信仰堅固的根基。
第八,九章,是討論聖經記載的神蹟,與科學和聖經的符合性。作者指出:如果對創造宇宙的神,有正確的認識,就自然知道“自然律是祂創造的,祂必然是超越自然律之上”(頁127),對神蹟就不難接受。
作者把科學和崇拜科學,給予分別:
聖經和科學表面上的衝突,大部分是因着人要聖經說它所沒有說的話,那是源自“科學主義”;所謂“科學主義”,就是以哲理解釋科學的事實,不過這種解釋並非就是事實本身。(頁140)
這樣盲目擁護科學的人,只熱心於贏得爭論,不惜扭曲科學的原則,實在並非忠於科學。
良善的神,為甚麼容許自然界的惡,和社會的惡存在,是一般爭辯神的存在和屬性常用的論點。作者說,相信神是良善的,是今日的基督徒,信仰上最大的試驗。(頁171)因為我們不能完全看見,就只有相信。
最後的兩章,對基督教作理性的評價。
第十一章是講客觀的認知,基督教與其他宗教的不同。基督徒說,“耶穌是通往神的唯一道路,除了耶穌別無拯救”(頁177),並不是說自己比別人好,而是說蒙了恩典,得主的赦免與潔淨,有了基督的義。
第十二章是講主觀的經歷:“人一旦悔改,就有一個新的靈命在他裏面。這新生命,將徹底地影響他整個人。”(頁201)這不僅解決了罪的問題,更引進了一個普世的家庭,有愛的團契與和平。
這舊書的增訂本,值得信徒重新讀,也可以介紹給尚未信的人。(文中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