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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天說地 ✐2008-08-01


團契與福音

于中旻

 

  在我們通用的和合譯本聖經中,找不到“團契”這個名詞。
  有些新興的譯詞,叫人不敢領教;不過,“團契”是個好的翻譯,已經普遍使用了,也不必耽心不合聖經。
  原來希臘文Koinonia這個字,在中文聖經裏譯成了不同的語詞﹕“相交”,“交通”,“有分”等,視上下文而定。英文聖經中大部分是譯為fellowship,但也譯為communicate,partake,sharing等,並非不常見。
  “團契”雖然是佳譯,在和合譯本的時候,還不是通用語詞,所以不見於中文聖經。同時,不論哪種語文,在實際翻譯的時候,都不能硬行取對譯的方式,必須顧及上下文。為了這個原因,翻譯機經過試驗,到底礙難採用,所以不能免於一字數譯。因為翻譯不僅是文字,而是介紹另一種文化,有時候是不同的觀念,包括不同的神學觀念,斷不能削足適履。雖然如此,從不同的譯法,可以看出其整全的意義,就像鑽石有許多的切割面,更能增加其光華。

團契的加入﹕信福音進入團契

我們將所看見,所聽見的,傳給你們,使你們與我們相交,我們乃是與父並祂兒子耶穌基督相交的。我們若說是與神相交,卻仍在黑暗裏行,就是說謊話,不行真理了。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祂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
                  約翰壹書第一章3,6,7節

  在教會中,你可能聽見過,或自己受到邀請:“來加入我們的團契好嗎?”聽起來,好像是加入甚麼俱樂部一樣,並沒有甚麼不妥。其實,全然不是那回事。
  上面經文的“相交”,就是“團契”的意思。這裏所用的“相交”一詞,不是社交,不同於一般朋友的交往,不是誰想加入就可以加入的,進這道門,要相信接受真理,經過耶穌基督寶血的救贖,罪孽得以赦免,作了神的兒女,並且遵行真理。聖經這樣說是:“從黑暗中歸向光明,從撒但權下歸向神;又因信〔主耶穌〕得蒙赦罪,和一切成聖的人同得基業。”(使徒行傳26:18)我們看這段經文,就知道這重要經歷是生命的改變,歸屬的改變,生活的改變,身分的改變,進入“一切成聖之人”的團契中,一同得基業,未蒙恩得救的人,無從加入;已經蒙恩得救的人,沒有誰能夠把你分開,沒有誰能夠奪去你的基業。

團契的實際﹕有福音享受團契

〔信的人〕都恆心遵守使徒的教訓,彼此交接,擘餅,祈禱。
                   使徒行傳第二章42節
我不願意你們與鬼相交。
                   哥林多前書第十章20節
〔馬其頓教會〕再三的求我們,准他們在這供給聖徒的恩情上有分。
                   哥林多後書第八章4節
用右手行相交之禮。
                   加拉太書第二章9節
這歷代以來隱藏在創造萬物之神裏的奧秘,是如何安排的。
                   以弗所書第三章9節

  接受福音,進入基督團契的人,與同屬主的人有團契,才是真正的入了“教”,不是朝秦暮楚,而是恆心遵守使徒的教訓,彼此團契,表明大家成為“一個餅,一個身體”(哥林多前書10:17);也同心禱告同一位在天上的父。既是在主內彼此團契,就分別為聖,不再與鬼魔有分。
  對於同屬一靈的人,知道這“團契”(安排)不是人的組織,是創造的神自己的奧祕組成的。
  因此,聖徒不僅彼此以右手相握,行“團契”之禮,基本的意思,是表明手中沒有武器,相待以誠,不傷害對方。我們看見聖經中的模範,約拿單與大衛的友誼:約拿單“從身上脫下外袍給了大衛,又將戰衣,刀,弓,腰帶,都給了他。”(撒母耳記上18:4)表明完全交託,沒有防衛。
  在積極方面,也有財物的“團契”,供應別的肢體的缺乏,像自己的需要一樣。這跟華人所說“通財之誼”相同。

團契的功能﹕同團契興旺福音

因為從頭一天直到如今,你們是同心合意的興旺福音。
                   腓立比書第一章5節
在基督裏…聖靈有甚麼交通。
                   腓立比書第二章1節

  “同心合意”是“團契”的另譯。傳福音是一項屬靈的戰爭。使徒保羅說:“我們爭戰的兵器,本不是屬血氣的,乃是在神面前有能力,可以攻破堅固的營壘,將各樣的計謀,各樣攔阻人認識神的那些自高之事,一概攻破了,又將人所有的心意奪回,使它都順服基督。”(哥林多後書10:4,5)所有歸附基督的人,不在仇敵的戰鬥行列,是在興旺福音的團契。神的兒女們,要知道自己的立場,在基督的旗纛下,照主的吩咐,彼此相愛,為所信的福音齊心努力。
  聖靈的“交通”,也是“團契”。在現代戰爭中,有所謂“友誼的槍擊”(Friendly Fire),是指士兵誤開槍射擊同一陣營的同志;造成這樣錯誤的原因,常是通訊問題。信主的人同有聖靈內住在心中,應該如“使徒信經”所說的,心意相通,而“意念相同,愛心相同,有一樣的心思,有一樣的意念”(腓立比書2:2)。

團契的盼望﹕福音實現永團契

作基督受苦的見證,同享後來所要顯現之榮耀。
                   彼得前書第五章1節
你們是與基督一同受苦,使你們在祂榮耀顯現的時候,也可以歡喜快樂。
                   彼得前書第四章13節
你們原是被祂所召,好與祂兒子,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一同得分。
                   哥林多前書第一章9節

  作為基督的跟從者,為主的名受迫害凌辱,是不能免的事。與主“一同”受苦,將來要與主一同得榮耀。為主捨棄世上的福樂,忍受試探,將來要與基督的基業“一同”得分。
  “一同受苦”,“一同得分”;同歷苦難,“同享”榮耀。這就是聖經所說“團契”的意思。邁爾(F B Meyer)說:

這同一個字,用在路加福音第五章10節,是說雅各,約翰,和彼得是打魚的同伴。我們被選召,是在神兒子救恩的事工上,祂對於人的愛和流淚,以至最後得勝進入榮耀,都與祂合夥。祂曾加入與人同夥;現在我們藉聖靈的交通,蒙召與他同夥。


邁爾(F B Meyer

  基督徒“為〔主〕的名被眾人恨惡”(路加福音21:17),因為“神榮耀的靈常住在你們身上”(彼得前書4:14)。就如但以理朋友的三聖子,拒絕拜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的金像,被扔在烈火的窯中;到那時,“第四個人”顯現出來(但以理書3:25),顯明是神與他們同在,並不離開。這樣至死忠心的見證人,到主再來的日子,要歸於祂榮耀的團契。

  願“主耶穌基督的恩惠,神的慈愛,聖靈的感動〔團契〕,常與你們眾人同在。”(哥林多後書13:14)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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