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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香陣陣 ✐2008-05-01


讀書樂

山嶺腳蹤

黃穎穎著  協傳培訓中心出版

 

  在十九世紀末的中國,福音傳播近一個世紀,已經進入第三代了。有的宣教士看出,只有動員中國信徒,向本族的人傳福音,才可道化中國。不過,還有更高一籌的方略。
  美國長老會宣教士倪維思(John Livingstone Nevius, 1829-1893)高瞻遠矚,提出自治,自養,自傳的原則,才可以更有效的使福音在中國社會生根長大,即所謂“倪維思方略”。可惜,曲高和寡,並未得多數宣教士採納。倒是韓國教會接受了這方略,教會得以急速增長,得聖靈同工,成為主在東方的神蹟。

  本書是一位牧師的傳記。但他不是株守一地的牧師,不是早九晚五的打工,只求無過,應付登壇說教的人。他是有負擔,樂於榮神益人。他關心人的靈魂,也關心與靈魂在一起人的身體。他是福音自傳會(Christian Nationals' Evangelism Commission, CNEC)東南亞的主任張寶華博士。
  福音自傳會成立於1943年,以用華人向華人傳福音,當時算是新的構想。他們起初的工作,是以學生為主,對於中國教會,曾經有過相當貢獻。後來則發展在海外的事工,不僅對華人,也進而關注非華人民族。
  在東南亞工場的關鍵性轉變,是由於有一位負責人,從美國回到了東方。生在中國,飽受戰亂痛苦,在美國受了造就,但他沒有忘懷東方。他就是張寶華牧師。
  如果把事奉當作職業,張寶華足可以作個太平主任,效忠宗派,寫寫報告並籌款,未始不可過得很好。他不作如此想。絜妻帶雛,夫婦同心,走艱苦的十字架道路。他走出舒適的辦公室,去到僻遠的異國,並且跋山涉水,進到鄉村,擴張主的帳棚,把福音的信息,帶到被時間遺忘,被人遺忘的地方。
  作者是張寶華牧師的同工,她所知道的,所報導的,自然是準確可信。如果你曾了解一些福音自傳會,晚近的情況,可說是面目一新。

福音自傳會在寶華的帶領之下,在東南亞一帶開拓了不同的宣教事工,主要是植堂,辦校,設孤兒院,推動兒童助學金事工及建立培訓中心或神學院。這些事工都延續福音自傳會成立的宗旨,由當地同工負責,福音自傳會則扮演支援的角色。(頁180)

  福音派的教會,過去的傳統,是只專注於福音,連教育,醫院之類的事工,都不願插手;原因是早在二十世紀初,有過基要派與自由派對立的歷史,教會不屬於楊,則流於墨。為了避免負上“社會福音”的惡名,基要派的教會,只講叫人靈魂得救的福音,而不涉足社會事務。
  這好像是自甘認輸,跟魔鬼簽訂了契約,把一半的人,拱手讓棄。有一個時期,保守的教會認為這是天經地義,從來沒作過別的想法。但愛主愛人的有識之士,漸漸不滿足這樣的看法,是否合於聖經,是否智慧,是否遵循耶穌基督的榜樣。
  我們不能只宣傳將來的天堂,而讓信徒活在現在的地獄。像倪維思一樣,寶華關心宣教工場信徒的貧窮問題,他寫了一份報告:“…我們不能對貧窮視而不顧…”他為這事禱告,思索,終於想到了一個可實行的計畫—小型企業事工,簡稱MEPMicro-Enterprise Program)。這是設立基金,作小額貸款,給當地人經營小本生意。(頁198)


張寶華博士

  書中敘述的張寶華,不僅肯奉獻,有理想,並率先奉行。他更特出的優點,是能夠尋求接班人。他不像只為維護自己地位的領袖那樣,仿佛生了孩子就吃掉,而是想到事工的前途,關心主國度的發展。
  賴木森繼張寶華牧師為東南亞主任,對他的前任說:“福音自傳會以後不可能再有一位像您這樣,能為機構貢獻那麼多與那麼大的主任了。我相信亦很難有人能像您那樣在CNEC事奉這麼多年了。”(頁22)
  有的人把事奉當作專業。但張寶華不為積財,從不計較待遇,只知道忠心工作,因他不是為工價而服事。十五年未曾加薪,但並未影響他的工作,反而更加勤奮。他是福音自傳會歷來主任中,跑得最多,跑得最遠的人。如果誰有機會看張寶華的腳,可以看到為主奔跑受苦的印記。正如聖經所說的:“這人的腳登山何等佳美!”(以賽亞書52:7)
  跑得遠是好,征服得廣是好,但失去了家庭基地,就是徹底的失敗。
  有人說:“如果要拯救全世界,該從自己的家人開始。”
  在教會事奉的人,他們的兒女虔誠皈主事奉主,繼續前人心志,應該給予更高的評價。張寶華從他父親張學恭牧師,看到忠心事奉的榜樣,知道父親如何為主受苦,受迫害,以至殉道;但他毅然步父親的後塵,義無反顧。
  有些傳道人,自己的家庭生活是失敗的,因為兒女能夠在幕後觀察,真知道他們的父母是怎樣的人。寶華的女兒嫻光如此說:

“我對生活在這個家庭充滿感恩。父母親對人無私的愛,成為我的榜樣。他們的愛,不分種族,身分,地位,全心全意擁抱這些人,進入他們的生命,他們的家…今天我會參與濟貧的工作,是因為深受他們的影響。”(頁202)

  他多年羈旅國外,卻時時記念他生長的土地和家人。
  1979年,張寶華回到中國,再見到離別三十年的母親。母親的第一句話是禱告:“感謝神,你聽了我的祈求,保守我的孩子,隨他父親的腳步,一生事奉你…”(頁172)
  那時,他的父親張學恭牧師,已經在十九年前,在監獄中逝世。母親說:“我們去領遺體時,監獄管理人告訴我,他是個好人和好基督徒,我們將他葬在牢獄內的墳場,他們允准我在他的墓碑刻上‘主的忠僕’。”(頁173)在監獄墳場,墓碑上刻着“主的忠僕”,是多麼難得的見證—迫害他的人的見證,該是最難得的榮耀華冠。
  我們無從真正客觀的了解甚麼人,甚麼事;但從許多人主觀的論述,從不同的方面,能夠得到了解。
  這是一本好書,其中所敘述的,是好人好事;更願有許多的基督徒,踏着這美好的腳蹤前進,傳揚好信息。(馮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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