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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天說地 ✐2007-10-01


身教的重要

于中旻

 


甘地(Mohandas Karamchand Gandhi, 1869-1948

  印度最著名的國家主義者,和非暴力運動的領袖人甘地(Mohandas Karamchand Gandhi, 1869-1948),被稱為偉大的“聖雄”MahatmaThe Great-SouledGandhi。他主張反殖民地主義,反種族歧視,和非暴力。
  1888年,甘地去英國習法律,畢業後,接受合約去南非實習一年。到南非後,他對那裏的種族歧視震驚與傷痛。他在東部督爾班(Durban)港口的印度社區中工作,受他們的擁戴和挽留,本來要居留一年的,竟延長到四分之一世紀,一直住到1914年。
  在那裏,他受到基督教信仰的薰染,一度非常接近基督教;只是印度教在他心中根深柢固;特別是他仁慈的天性,使他不能不與受迫害的族人認同,跟當權的白人統治者週旋。他們對這瘦小黑皮膚的人頭痛,卻不能放下紳士的面具,也無以折斷他的骨頭,而不引起更大的麻煩。
  在那裏,他也有分於被歧視,受暴力侵犯,虐待;他的年收入,曾高達五千英鎊,在當時是個很高的數字。但甘地只着意尋求真理,提倡人權,濟助被踐踏的同類;他全然不介意財富,自己過最簡單的生活,不求舒適,也不為自己的損害訴求法律解決。在離南非返國的時候,報章惋惜說:“聖人去矣!”
  回到印度,甘地致力於非暴力的不合作運動,求取獨立自主。雖然只是個無權無勢的瘦小人物,卻導致印度的獨立,他偉大人格的感召,是主要的因素。但使他痛心的,是國人各執私利,不肯同心謀國;甘地以絕食感召,只收部分效果。1948年一月三十日,一名極端的印度教人,殘忍的槍殺了甘地。
  著名的物理學家,愛因斯坦(Albert Einstein, 1879-1955),也是一代思想家,論到甘地說:“有幸天賜我們當代這樣道德的影響力,要成為將來世代的燈塔,對於思想界,遠比倡行暴力更重要。”

  一所“甘地非暴力學院”(The M K Institute for Nonviolence)在督爾班郊外建立,甘地的兒子負責,他一家也住在那裏。甘地的孫子愛爾安,就在那沒有鄰居的地上長大。
  許多年後,甘地的孫子愛爾安博士(Dr. Arun Gandhi)於2006年六月九日,在波多里各大學(University of Puerto Rico)演講,談起他自己經歷的一段往事:

當我十六歲的時候,我們住在南非,周圍都是甘蔗田。我們孩子們都渴望去市鎮上的那一天,可以買東買西,看看電影甚麼的。
  有一天,父親要我送他到鎮上辦事,可以順便維修汽車。我欣然抓住這機會。到了那裏,父親指定一個地點,約我五點鐘去那裏接他。
  我同意了。把車送入修車廠,就到戲院去。那時正在放映加長時間的西部片,情節實在動人。我欣賞得滿意,散場走出去,已經是五點半。匆忙趕去取了車,到達約定的地點,已經是六點了。
  父親問我為甚麼這麼遲。我說,是修車廠遲延完成;卻不知道父親已經打電話去問過,知道甚麼時候我取車離去了。
  父親說:“是我作錯了甚麼事,使自己的兒子不能信任。我要走路回家,在路上好好反省。”
  這樣,他穿着西裝革履,踏着崎嶇的泥土路,慢步一路回家。我在後面駕車慢慢跟隨,用車燈給他照明。回到家中,已經是深夜了。父親一直沒說話,也沒有責罰我。
  這件事,留在我的記憶裏,如同剛發生在昨天。

  甘地不僅是思想家,理論家,也是行動家。許多王朝的建立者,都傳不到第二代;但甘地家族,父傳子,子傳孫,遞傳到小愛爾安.甘地,依然持守同一理想。所謂:“以身教者從,以言教者訟”,實在是不移的至理。對於家庭,更為重要。
  主耶穌告訴我們說:“人點燈,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燈台上,就照亮一家的人。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馬太福音5:15,16)因為在家人的面前,人的行動像一本敞開的帳簿,是不能隱藏的。父親的教導,可能猶如春風過耳邊;但父親的行動,表現他真誠的信仰,會深印在兒子心裏,上行下效,如水流就渠。
  羅得貪愛世界,挪移帳棚到所多瑪,不顧那裏的罪惡甚大,定居並且發達。當天使警告他,神要滅所多瑪,要他帶領家人逃難的時候,老人家連夜奔去叫醒女婿們,傳達驚人的信息:“你們起來,離開這地方!因為耶和華要毀滅這城。”他女婿們卻以為他說的是戲言。(創世記19:12-14)可憐他一片好心,卻因為行為上沒有見證,聽的人信不下去。
  亞伯拉罕因迦南饑荒,看環境,下到埃及,失去對神的信靠,說謊稱妻為妹(創世記12:10-20)。以後,到基拉耳,在亞比米勒王前,再演故技,幸神垂憐保護,未至失去妻子撒拉(創世記20:1-18)。以撒生下來,知道了這番經歷。當他長大後,帶着妻子利百加,也到了基拉耳。因為利百加容貌俊美,也怕死而計畫捨妻保命(創世記26:6-11)。循父親的舊轍,家傳有自。父親的行動,影響兒女有多深遠!如果不是神憐憫介入,將產生何等的結果!
  因此,作父親的,應該時常注意,檢點自己的行為,不僅要在神面前負責,也要想到給後代的榜樣。也許,他們無心聽你說教,但兒女的眼睛是雪亮的,他們看得見你的行為。你說了謊話,作了甚麼敗德的事,他們雖不一定留意,都會記在心裏。
  大衛在生活上的失敗,使他失去了家庭的權威,暗嫩,亞多尼雅,相繼不重品德而好色,押沙龍更陰謀竊國,甚至公然造父親的反,都是品德失檢,所帶來的惡果。
  使徒保羅說:“我們留心行光明的事,不但在主面前,在人面前也是這樣。”(哥林多後書8:21)這是多麼智慧的原則!作為光明之子,應該留下這樣的見證。
  求主憐憫我們,使我們靠聖靈結出美好的果子,有美好的腳蹤,能夠像保羅一樣說:“你們該效法我,像我效法基督一樣。”(哥林多前書11:1)
  請問:你能說是跟隨基督的腳蹤嗎?(彼得前書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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