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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點心靈.小品 ✐2007-06-01


先見羅衣

余卓雄

 

  1990年我首次返回中國,人民的穿着還是全國皆藍;到了第二次回國,就漸呈百花爭妍的現象。今天國人不但能以衣錦驕人,而且他們對名牌的挑剔,還是西方世界所見不到的,尤其是男士們的西裝袖子下方,掛着一塊與廠俱來的牌子標誌,堅決與衣服共存亡,的確開人眼界。朋友告訴我說,國人留下這塊牌子標誌,是一種炫耀。
  炫耀甚麼?標誌繡的是英文,有幾個人能讀?讀了,有幾個人能鑒評,哪一個牌子比另一個牌子好?就算是好,除了穿衣人甜在心裏外,相信沒有幾個人,因為衣服而對穿衣人更尊重,倒是我們拖着這一塊小布條,到處免費為廠商做活廣告。
  “先見羅衣後見人”,古有明訓。今人穿衣的哲學,也許可分四大類:
  第一是隨隨便便的T恤,上面寫着一些英文口號,自己也不甚了了;下身是牛仔褲,破欄的,完整的,任由君便。當年西方牛仔褲的發明者,萬萬想不到這一套粗糙的麻衣褲,能如此風靡全球。
  第二是暴發戶式的,並不為穿衣而穿衣,乃是為了宣傳自己的成功。我在北京王府井看見過超級百貨公司的超級價錢,一件男裝大衣標價一萬五千元,等於貧困農民五十年的血汗。
  第三類是少數民族的服裝,千百年來保持不變,在這時代衣着的展覽場中,反使人眼前一亮。各族同胞穿衣的文化,不講究新穎,只願保持傳統的驕傲。
  第四類是職業性的制服,各人加上自己喜愛的小配搭,自成一景。
  聖經說,人類的始祖亞當和夏娃以樹葉編作裙子,原是為了羞恥之心。後來的世代卻把衣服顯示世俗的虛榮,真是愈穿愈冰冷。難怪耶穌基督說:“不要為生命憂慮吃甚麼,喝甚麼;為身體憂慮穿甚麼。生命不勝於飲食麼?身體不勝於衣裳麼?(馬太福音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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