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點心靈 ✐2015-06-01

以眼還眼 愛的故事

吟螢

 

  我曾聽了一則小故事之後,心情激盪迴折,久久不能平息;每一思及,心神又會低迴不已。
  故事是這樣的,一個自幼喪母的小男孩,非常渴望能得到母愛;後來父親再結婚,但娶回來的繼母卻對他十分冷漠。小男孩用盡一切方法去討好他的繼母,希望能由繼母那裏獲得一份關愛,都不成功,因為他的繼母一點也不喜歡他。更不幸的是發生了一樁意外事件,小男孩玩獵槍時誤觸板機,竟然射傷了繼母的眼睛。繼母瞎了一隻眼睛之後,自然更不會對這頑劣的孩子再有好感,並且生出了極端仇恨的心理;認為這孩子毀掉了她一生的幸福。聲言除非也打瞎這孩子的眼睛,否則此生難以消除心中的仇恨。小男孩知道之後,心中非常難過;因為他一直都在渴望繼母有一天會愛他。最後這孩子想出了一個讓他繼母消除心中仇恨的方法;他偷偷地攜了獵槍外出,家人發現他獨自出去後,到處去尋找他,終於在他常去遊玩的地方找到他,卻發現他倒在血泊中,他竟然用獵槍射瞎了自己的眼睛。在極端痛苦中,他仍然掙扎起來擁抱着他的繼母,請求她的饒恕。他對繼母說:“我現在還給了妳一隻眼睛,希望你不再恨我,而能愛我。」這故事說的就是“以眼還眼”。
  耶穌說:“你們聽見有話說:‘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只是我告訴你們,不要與惡人作對;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你們聽見有話說:‘當愛你的鄰舍,恨你的仇敵。’只是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馬太福音5:38-44)
  自古以來,在人類的歷史中,曾經發生過數不清用鮮血寫成的仇恨故事。由個人的仇恨與報復,演變成全人類的戰爭與毀滅。但耶穌卻教訓我們要用愛去對付仇恨,這才是解決仇恨的積極建設性的態度。“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事實上並無法補償已造成的缺憾與痛苦,只能將創傷加重加深而已。主耶穌最後犧牲自己,釘死在十字架上,就是具體地體現了祂愛的諾言。

  祈禱:

“親愛的耶穌基督啊!感謝讚美你,因你的大愛,我的罪才能得到赦免,求主也將這愛賜給我,讓我也去愛那些曾經傷害我的人,使人人都能活在你的愛裏。阿們。”

本文選自作者著作歲月沉香:小書齋作文習字敘。
台北:道聲出版社(10641台北市杭州南路二段15號,電話:(02)23938583)
(書介及出版資訊:https://shop.taosheng.com.tw/goods/content?c_id=&g_id=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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