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點心靈 ✐2011-04-01


走出抑鬱的陰霾(三)

童年悲歌

朱瀅蒨

 

  零至六歲是我童年最黑暗的時光,爸媽要工作,我被到處寄養;不管我哭得多厲害,每個早上他們也會狠心地甩開我,頭也不回地把我交到明知會傷害我的人手中。

  我在各個家庭看盡人情冷暖,我常被打罵,我常捱餓(曾經有一個寄養家庭,每天也只准許我吃一件價值二元的鮮忌廉蛋糕,這讓我在多年後的今天,對鮮忌廉蛋糕仍然避之則吉;我並非覺得它難吃,老實說我早就忘記了它的味道,我只是不喜歡它給我的回憶),我甚至被性侵犯,但我從來不知道自己做錯些甚麼。

  身體上的傷痕早已結疤,卻深深地烙在我的心靈上。爸媽並沒有保護我,後來更讓我知道做錯事的不是我,我只是爸爸(他因為好賭,沒有把錢交給照顧我的人)的代罪羔羊。我一直知道一切,我很想憤怒卻沒有憤怒,因為我知道,他也許不明白他的好賭會帶給我這些不必要的傷害,同樣地,我也不明白他好賭的程度。

  年紀小小的我,亦慢慢學會了保護自己;我偽裝,我說謊,我盡力討好所有人,我沒原因地說“對不起,我錯了”,為的只是平安度過每一天。

  回家也不好受,爸媽常吵鬧,他們各自的極端教育方式也讓我分不清是非黑白:媽媽討厭人說謊,爸爸卻教我說謊;媽媽喜歡人努力,爸爸卻教我懶惰;媽媽說世上只有絕對的對與錯,爸爸卻教我如何在灰色地帶游走…我一直不懂分辨對與錯,也從來沒有一套正確的價值觀和道德觀。在成長的過程中,我學會怎樣才不會被罵,也學會如何在成年人的罵戰中獨善其身。

  媽媽最愛把我打扮得花枝招展,她很捨得把錢花在我身上,公主裙呀,頭飾呀,小手提袋呀等等也買來一大堆的,她說這代表她很愛我。老實說,我並不喜歡那些打扮,可是我卻從不反抗,只是假裝歡欣地服從。這樣,不但可以避免媽媽的無理取鬧,而且能滿足一下她的虛榮心;更重要的是,我喜歡她愛我。

  爸爸也很捨得把錢花在我身上,每個週末也會帶我去吃喝玩樂,我喜歡甚麼他也會立即買給我,他說這代表他很愛我。老實說,我並不太熱衷於買玩具,因為我根本沒有太多機會玩,我也討厭卡通人物,因為我早已知道那些都是虛構的,可是我卻總是向他撒嬌耍任性;因為,我喜歡他愛我。

  爸媽讓我一直以為錢代表愛。縱然,我在擁有他們給我的一切的時候,也不覺得快樂。我從來沒有深究他們的愛是否正確,因為我並不介意他們用甚麼方式愛我,只要他們願意愛我就好。

  六至十二歲是另一個階段,媽媽不再工作,留在家照顧我,我終於脫離了第一個生命的困境;然而,我卻仍然沒有很快樂。我一點也不喜歡讀書,但我仍然很努力,因為名列前茅是我的保護網;媽媽的脾氣很差,因為在爸爸身上得不到滿足感,便轉移向我苛索。我知道自己必須完美,只有一百分才能給我短暫安寧的日子,九十九分也不能。我的壓力一直很大,卻無處發洩,每次派成績單(小至默書大至考試),我也緊張害怕得要死,因為一個別人眼中小小的錯誤足以令我說上百句的“對不起,我錯了”。

  我其實不介意道歉,因為“對不起,我錯了”對我來說已經沒有意義;很多時候,我甚至連自己有沒有做錯也分辨不了。總而言之,被罵就道歉,有誰不高興就道歉;這只是我的基本生存方程式,而我亦已運用得極為純熟。

  長大後,我仍然常常不自覺地說:“對不起,我錯了”,所有人也不明白,常常問我為何在所有事情上,總是第一個跑出來道歉;這連我自己也解釋不了,也許是習慣吧。反正,別人看得很重的對與錯,對我來說根本從來沒有意義,我也懶得據理力爭。

  爭辯是愚蠢的,只要看爸媽就知道了。既然一句“對不起,我錯了”便可以解決所有問題,又有甚麼好爭?

  在小學的六年裏,我沒有一年不是全級第一名,我誇張得連考第二名也沒試過,但我卻從不因此而快樂。那時候,我沒有朋友;我不友善,因為我不懂友善。但我很清楚,爸媽也認為我應該快樂,因為他們自覺已經給我最好的一切,同時我又做到他們眼中的最好。既然如此,我便隨意找些地方快樂出來給他們看,反正這就像拍照要笑一樣,一點也不難。

  在我三年級的時候,弟弟出生了,爸媽仍然吵鬧不斷。媽媽不工作後,我知道我們的家一直有很多經濟上的問題;媽媽再沒有花錢為我打扮,爸爸也再沒有帶我吃喝玩樂。我不敢多問,也不敢遷怒任何人,他們卻一直把事情歸咎於我:因為我他們才仍然勉強在一起,因為要照顧我,媽媽不能工作所以我們才會變窮…我一直很想問一句:“爸媽,一直以來也是你們對我有要求而已:爸爸要我不停道歉逗媽媽快樂,媽媽要我時刻名列前茅;我有對你們要求過些甚麼嗎?”

  我沒有問,因為我沒資格也沒勇氣。而且我知道,沒有了錢,他們也再不愛我。

  我的生活環境表面上是改變了,但我仍然需要偽裝,說謊,盡力討好所有人,沒原因地說“對不起,我錯了”,為的只是平安度過每一天,只是對象不同了而已。我也妒忌弟弟,為何他受的苦比我少這麼多?可是另一方面,我很愛他,亦很慶幸他不需要走我走過的路。

  在這十多年的所謂“童年”裏,我培養了一套只屬於我的處世哲學,我成了說謊高手,也很擅於討好別人;我千錘百鍊,我可以很輕易地讓所有人喜歡我,除了自己。我討厭自己討厭到一個不能自拔的地步;我一直不喜歡拍照,我甚至連鏡也不喜歡照,我一直以為這一切是因為自己太肥,長大後我才了解,其實不是外表的問題,是因為只有我一個人清楚知道自己內心的醜陋。

  我沒有童年,這一次我沒有說謊。

  我深信,每個人心中也有一個天秤,用以量度生活。在那十多年間,我的天秤上當然有過快樂的時光,可是跟悲傷比較起來,天秤的傾斜度仍然驚人。

  我記得媽媽因為我的哮喘四出找尋名醫,我記得爸爸抱着我在巴士上唱歌,我記得他們徹夜不眠地照顧病重的我,我記得他們帶我去海洋公園慶祝生日…這一切,我都記得。

  世上沒有父母不愛自己的孩子,因此我一直叫自己謹記,爸媽是愛我的;即使這份愛可能只是曾經,但我確實有記住。(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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