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趣飄送 ✐2008-01-01


四頂帽子疊起音樂天堂

張納新

 

  一本正中下懷的書。
着如何讓四歲的女兒學習樂器的時候,恰巧遇到了它:發現和培養孩子的音樂天賦。我們百思不得其解,百問莫衷一是的問題,書中均有令人信服的解答。這或許正是因為作者身分獨特的緣故。
  羅伯特.庫蒂塔是美國亞利桑那州立大學(Arizona State University)音樂舞蹈學院院長,頭上戴着四頂帽子:一是職業音樂家,在各式場合演奏過從古典音樂到爵士樂,到福音歌等不同風格的音樂。二是音樂教師,他的學生包括學齡前孩子,大學生和成人。三是音樂研究員,對年輕人學習音樂進行了二十一年的研究。四是家長,他指導着他的三個孩子通過了音樂教育上困惑的道路,成為各具特色的音樂人。
  這四頂帽子能戴在一個人頭上,在國內恐怕鮮得一見。以我這個並不諳樂理的家長看來,這本發現和培養孩子的音樂天賦,正是因為較好地體現了他的集多種角色於一爐,而避免了只戴一兩頂帽子的偏頗,空泛,顯得切中要害,透徹貼近,深入淺出。我們主要關注的五個問題,書中的答案皆令我認同:

第一個問題:孩子甚麼時候學習樂器?

  我曾向一些音樂專業人士和家長請教過,他們有的含糊地說“越早越好”,有的準確地說 “三歲”,理由不一。大概意思是,趁着孩子還不懂事的時候,讓彈琴成為他的一種習慣。但庫蒂塔的看法不同,他建議,孩子五歲之前不要涉及樂器,樂器不過是證明內在音樂素質的一種工具,更重要的是內修,是在五歲之前開發孩子的與生俱來的音樂天賦。
  家長在這方面起着無可替代的作用。庫蒂塔的研究說明,孩子們人生中的第一次音樂記憶多與家長有關,且在四歲左右。庫蒂塔本人的第一次音樂記憶是五歲時。他父親駕車行駛在安大略湖邊,車上的收音機傳出一支新歌,他父親說:“這首歌給你的感覺是不是像坐在那條船上暢遊?”他父親神情投入地向庫蒂塔指了指窗外安大略湖中的一艘船。庫蒂塔說,父親投入的神情和舉動向他傳達了某種強烈的資訊,讓他把注意力放在音樂上,他當時開始專心聽那首新歌,真的感到像置身於船中一樣,他因此感受到音樂的魅力,感受到音樂是一個令人激動的東西。
  庫蒂塔在書中向家長建議:和孩子一起聆聽音樂,集中注意力地聆聽。比如挑選一些簡短的,三四分鐘以內的音樂,和孩子共同探討“喜歡音樂中的哪些地方?”“有甚麼樣的感受?”“音樂是甚麼顏色?”,努力向孩子傳遞這樣的資訊:我熱愛音樂,並且願意與你共同分享!除了聆聽,家長還可以和孩子一起跳舞,一起感受現場音樂,自己創作音樂等等,家長要為孩子創造良好的音樂環境,讓孩子沐浴其中。

第二個問題:學鋼琴?小提琴?

  孩子五至九歲之間,可以開始學一種樂器,鋼琴和小提琴是最適合初學者的樂器。但兩者有不同的“個性”:鋼琴是能夠同時奏出一個以上高音的少數樂器之一,同時彈奏旋律與和聲,音樂理論在鋼琴鍵盤上比在其他任何樂器上體現得更直觀,更容易看懂。因此,鋼琴在多數音樂學習中居中心地位,任何決心到大學學習音樂的人都得學一點鋼琴,它對於未來的歌手,指揮,乃至所有的音樂家都極為重要。
  然而,從音樂學習的角度看,庫蒂塔趨向於小提琴。因為早期的主要目的是開發音樂天賦,培養音樂素質,而並非要在成就上有所建樹。鋼琴雖然“好彈”,孩子只要按鍵正確,奏音就對了,可以沒有壓力地進行有節奏的音符學習。但缺點之一是,孩子往往不注意彈奏的效果。小提琴則不一樣,孩子必須專注,拉小提琴時必須仔細聽音,調整手指,使音調準確。這樣,一邊演奏一邊培養聽音技能,孩子對曲調的認知貫穿在學習的始終。而聽覺能力恰恰是需要培養的一種重要能力。
  小提琴還有兩個長於鋼琴之處。一是拉琴時,琴弓隨着樂句的排列組合不停變換,這讓孩子從最初就能主動正確地形成樂感。二是小提琴的尺寸可以做成原標準的二分之一或四分之三,同時並不影響音弦的發音品質,這便於挑選到適合孩子用的理想尺寸。
  當然,鋼琴的一系列優勢還是很有吸引力的。鋼琴使孩子一般能較快體驗到成就感,並比小提琴更適宜演奏大量不同風格的樂曲,更易於讓聽眾一飽耳福。究竟哪一個更為適合初習者使用,庫蒂塔在書中沒有給出確切的答案。但他給出不少建議,比如先讓孩子兩種樂器都嘗試,家長要密切注意觀察孩子並詢問他的意見等,他在“選擇樂器五項原則”中提出了一個不少人容易忽略的重要原則:相信孩子的直覺。庫蒂塔非常相信直覺和自然的吸引力,建議在選擇樂器時,讓孩子嘗試彈奏,摸一摸樂器,聽一聽,並選出他(她)最喜歡的聲音。一項廣泛的調查表明,經過這樣選擇樂器的孩子,三年之後比其他孩子繼續學習音樂的可能性要大。
  按照音樂學習的規律,庫蒂塔告訴我們,在孩子九歲以後,音樂學習重點應從開發天賦轉移到演奏樂器的實際成就中去,屆時,孩子可以換掉鋼琴或小提琴,轉而選擇終身使用的固定樂器。

第三個問題:好的音樂老師最重要的特點是甚麼?

  家長們都認識到,找一個真正好的家庭教師對孩子音樂才能的發展至關重要。在我周圍總能聽到家長們說,如何費盡心思找到了一個好老師,這個老師是某某樂隊的某某主角,是某某學院的某某高職,獲過某某大獎等等。這樣的擇師標準,庫蒂塔認為是一個很大的誤區。自己演奏與教授是兩回事,一個人演奏技藝的高低與教授初學者的能力實際上並沒有多大聯繫。
  書中引用了一個研究結果,那些真正傑出的音樂家,運動員,數學家,藝術家和其他領域的“成功”人士有一個共同點,即他們的第一個家教都十分關心人,有耐心並富有激情。這些老師都將精力集中在孩子身上,而不僅是所講的內容。這些老師中,大部分人自己在鋼琴,游泳或舞蹈上造詣並不高,但他們卻能激發孩子們的想像力,把他們的思想集中到樂器上來。

第四個問題:如何鼓勵孩子學習?

  音樂練習是獲得技能的過程,不是順其自然就可以成就的,實屬不易。在這個過程中,孩子需要父母的幫助,直到他很成熟不再需要干預。平時,孩子看不到別人的練習,看不到音樂產生的過程,看到的只是最終的產物,如音樂會,音樂錄影帶或影碟聲碟。看到大師們的演奏那麼揮灑自如,隨心所欲,許多人(包括家長)立刻得出結論:音樂演奏有趣,容易。可真的一試,才知很難,這時往往又會想:別人行我不行,沒有音樂細胞。其實,不經大量的練習,誰也演奏不好音樂。
  家長正確干預孩子的音樂練習,關鍵在鼓勵,以此幫助孩子養成良好的習慣。在孩子的練習中,我見到很多家長很強調練習的時間,如“每天一個小時”等,庫蒂塔說,其實徹底忘掉時間,只獎勵成就的“目標引導法”效果更好。比如孩子每天要完成一定的任務,如果十分鐘完成,那就不必再練,如果四十分鐘完成,那就四十分鐘。內容練習完畢,首先的獎勵是休息,輕鬆感,隨之而來的是目標實現後的成就感。庫蒂塔把五花八門的獎勵形式分為兩種:內在獎勵(與學習內容有關)和外在獎勵(與學習內容無關)。
  外在獎勵應該有創意。比如與音樂有關的物質獎勵可以是新簧片,漂亮的譜架,譜架燈,樂器擦光油,像樂器形狀的小裝飾品等。還可以舉行家庭音樂會,鼓勵孩子表演,使其樹立起“自己是音樂家”的信念。對孩子的內在獎勵有兩種途徑可嘗試:一是鼓勵孩子實現個人的音樂目標。如從學會單個音階開始,積少成多學會所有音階;二是幫助孩子學會演奏他喜歡的樂曲。庫蒂塔的女兒曾經在鋼琴獨奏會上聽到貝多芬的給愛麗絲Fur Elise),立刻就喜歡上了,但這個曲子的演奏則大大超出了她的能力。但她的音樂老師鼓勵,幫助她嘗試演奏,超越現有水準,她苦練三個月,終於夢想成真。庫蒂塔說,“促使她奮發向上的強大動力是音樂本身”。但又提醒,這種做法不一定百分之百可行,有的樂曲孩子喜歡,但不一定適合孩子的樂器演奏。因此,家長(以及老師)應注意孩子喜愛哪些樂曲,然後與老師溝通,請老師幫助定奪是否嘗試演奏。
  另外,多看(聽)聲碟或多參加現場音樂會,讓孩子多接觸所學樂器的專門樂曲極為重要。沒有甚麼可以和經歷,感受現場音樂相提並論。看見演奏者,他們的樂器,觀眾,燈光,這些都是音樂盛事的一部分,這些使孩子更加激動不已,對音樂充滿熱情。如果不參加鋼琴獨奏會,庫蒂塔說,他女兒怎麼會那麼喜歡貝多芬的那首曲子呢?

第五個問題:為何不從現在開始與孩子一起學習?

  無論是孩子早期的音樂天賦開發,還是後來的樂器學習,家長是否熱愛,懂音樂是很重要的。這也是我擔心自己的女兒能否學好音樂的一個基本問題。因為我不通樂理,也不會任何一種樂器的演奏,我擔心我不能給孩子提供甚麼專業方面的幫助,會直接影響孩子的學習效果和持續性。不過,庫蒂塔在書裏的打消了我的顧慮。
  他用一個事例說:如果您從未學過演奏某種樂器,為甚麼不從現在開始呢?您可以和孩子一起學。
  他說,當他的孩子上小學時,孩子學校裏有一個男老師決定開始學鋼琴。每年春天,這位老師在學校的才藝大賽上報名表演。第一年他彈得很差,遠遠不如許多學彈鋼琴的學生,但他一年比一年彈得好。更為驚訝的是學生們的反應,他們看到他,一個成年人,千辛萬苦,決不放棄,那麼投入,那麼熱愛音樂。他們自己也遇到過同樣的困難。每當那位老師演奏完畢,觀眾變得幾近瘋狂。他向孩子們和我們成年人傳達了一個強烈的資訊:這就是音樂的魅力!音樂對我很重要,我現在開始也不遲!
  庫蒂塔講述完這個故事,這個戴着四頂帽子,有二十八年職業音樂家經歷的音樂教授說:直到現在,我仍然敬佩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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