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文走廊 ✐2007-12-01


談書簡

吟螢

 

  在一切文藝作品中,書信,被稱為“最溫柔的藝術”,這話是頗有道理的。因為書信是最真摯的作品,極少矯柔造作的情形,所寫的都是內心要說的話,要表達的情感。除了公開信以外,書信多半都是不打算發表的,所以選詞用字便沒有作文章那麼嚴格,因之很少會有堆砌斧鑿的痕跡。
  一個人一生中不知要收到多少封書簡,每天綠衣人在信箱中投信時留下的聲音,都會使我怦然心動,當我打開信箱看到友人的來信,好像看見信箱中伸出了一隻友誼的手一樣。尤其是接到多年不見的老友的來信,或遠在千里之外的家書,更會歡欣若狂,捧讀之餘,興奮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靜。而當沒有信的日子,便會感到惘然若有所失。
  書信,特別是家書,最親切,最直截了當,不必自“人生在世”或“光陰似箭”開始,有甚麼就說甚麼,開門見山,除了情書以外,多半沒有很冗長的。每當我接到一封簡潔雋永的小札,會反復捧讀,不忍釋手。在文學上極有價值的“秋水軒”與“雪鴻軒”便是以簡潔取勝。古人以竹簡作書,由於寫起來困難,便只好盡量濃縮精簡,形成了古文的簡潔。現在雖然紙筆很方便,但人的時間寶貴,要你的對方忍耐半天的痛苦,去讀一封莫名其妙的來信,是很不人道的。
  我最討厭的書信有兩種:一是公式的八行,簡短則簡短矣,但信中透出一股霉腐的味道,且有冷冰冰的拒人千里之外的感覺。儘管信中也有“比維履躬曼福,潭第吉羊”,或“起居佳勝,寢膳咸宜”等贅語,但讀起來總不是滋味,好像舊貨攤上陳列的過時古衣一樣。另一種就是洋洋數千言,甚至萬言的“情書式”的長信,寫了幾頁,全是廢話連篇,其實歸併起來只有兩三句話,最後還是“紙短情長”令人不忍卒讀。浪費他人的時間,消耗自己的筆墨,不能不說是一種罪過。
  以書信體裁寫成的巨著也有,聖經中新約全書的絕大部分都是用書信體裁寫成的,而流傳之久遠,達到驚人的地步。也有人說全部聖經都是上帝寫給世人的一封家書,這本用一千五百種文字印行的全世界第一位暢銷書,可以濃縮成一個“愛”字,因為全部聖經中洋溢着上帝愛世人的信息。
  許多人喜歡在信寫好了以後再加上P.S.(再啟),而且多半的時候P.S.是全信中最重要的一句,也許整封信只不過是官樣文章,P.S.才是真正命意所在。這如同找朋友借貸一樣,在客廳中從今天天氣哈哈哈起縱談上下古今,聊了半天,主人還不知你意向何在,等告辭時主人送到門口,瞅瞅左右無人,才乾笑一下,支吾着說:“實不瞞老兄,近況頗急,能借幾文以濟燃眉否?”有異曲同工之妙。
  現在流行的信封與信箋,有中西兩種,信封則有一種中西合壁的。信紙且不談,我認為單論信封,中式優於西式,因為中式信封封口在一端,且封口不長,封拆都很方便。西式信封的封口呈長長的V字形,封的時候雖特別小心,還是會讓信紙粘上漿糊,收信人剪開信口,但信箋拉不出來,在這種情形之下便需要開膛破肚,將整個的信封撕開,才能勉強將信紙取出,而信紙仍會粘破,經過這一番折騰,讀信的情調便被破壞無餘了。中西合壁的信封便補救了這個缺點,西式印刷中式封口,這樣的信封還有一個好處,是可以寄印刷品,不會掉出來。其實若不是用外文寫信,大可不用西式信封,許多用中文寫西式信封的人,將發信人的姓名住址寫在左上角,將收信人的往址寫在信封下端,這固然符合了西式信封的格式,但無論如何看起來還是別扭。無論中西式信封都有一個共同的缺點,就是拆信會不小心將信箋的一端或中間撕下一條來,讀一封“斷簡殘篇”,最教人難堪,原因是寄信人將信箋套入信封時,沒有折疊好就滿滿地裝進,收信人隨手一撕,便很容易將頭尾撕掉。我想科學進步到今天,應該發明出一種信封,是不必用手撕刀剪的,在信封口有一條線,一拉即開,便會避免了撕破信箋的尷尬,而製造起來一定不困難,只是還沒有人嘗試印製而已。

本文選自作者散文集歸回田園
台北:道聲出版社
(10641台北市杭州南路二段15號,電話:(02)23938583)
(書介及出版社資訊:http://www.taosheng.com.tw/bookfiles-10J/bookfiles-10J025.htm
北京:中國友誼出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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