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香陣陣 ✐2007-05-01


讀書樂

約翰福音闡釋

吳乃恭著  福音文宣社出版

 

  約翰福音是一本重要的書,也是深奧的書。所以要寫得淺明而不失其深,雋永而不枯燥艱澀,使讀者能夠窺其堂奧,是不容易的事,也是重要的事。這在一般人很難以作得到,但著者卻優為之,實在是可貴的事。
  著者開宗明義,講到約翰福音的要旨:道就是神;道成了肉身;道將神表明出來(頁17)。這就是基督教正統信仰的要義。缺少了其中之一,就不是基督教。

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
  生命在祂裏頭,這生命就是人的光。(約翰福音1:1-4)

  “道”在希臘原文是Logos,與中文裏面的“道”字恰相似,是一項觀念。稍涉翻譯的人都知道,觀念與實在的人,地,物不同,所以難以對譯。這裏所說的道,是神的兒子成為肉身,在約翰書信中,稱為“生命之道”(約翰壹書1:1-3):
  這是正統基督教的最簡要說明。
  時下混合主義(syncretism)盛行,不學有術的人,望文生義,譁眾取寵。我們不要弄混了,以為這裏所說的“道”,就是中國道家所說的“道”,二者是一樣。當然我們知道,新約聖經原文不是用中文寫的;不過,在使徒約翰用希臘文寫的時候,也怕有混淆的可能,所以,他雖然在聖靈感動下,用了“道”(Logos)這字,也立即加以界定,說這裏所說的道,不是平常的道,是不同的:這道,是太初就有的神,是人的光,是生命之道。希臘文“道”的意思,只是話,語文,理論,甚至觀念;但“生命之道”遠超越那些,而是有位格的,是三一真神的第二位,成為肉身作人的耶穌基督。如果有誰堅持所有的道都是一樣的,不妨去到通衢大道上試試看,是否所有的“道”都可以引到同樣的地方。要知道:我們傳道,不要混亂真道。
  據說:有人乍到倫敦,走出旅社的時候,仔細看了路牌,為的是怕迷了路。不過,最後還是回不得旅社,不得已去問警察,報告旅社丟了。警察不相信。那人堅持確有其事;帶警察到一面牌子前,指着說:“我就住在這裏。”那牌子上寫的是:“One Way”(單行道)!原來此道非那道也。
  有人推想偏執字面解經:你可知道,約瑟被哥哥們出賣的時候,在田野迷路,遇見的那人是誰?(創世記37:15)答案是天使長加百列!如果問他怎樣會知道的?在但以理書(但以理書8:15,9:21,10:5),因為加百列在那裏以“一人”形象出現。如此解經法,可怕也不?
  解經的原則之一,是看作者使用語詞的方法。
  同一位作者使徒約翰,也寫了約翰壹書。在那裏說:

論到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就是:我們所聽見,所看見,親眼看過,親手摸過的—這生命已經顯現出來,我們也看見過,現在又作見證,將原與父同在,且顯現與我們那永遠的生命,傳給你們。(約翰壹書1:1)

  這樣,生命之道不是理論。人講道論理,不論講得如何好,總不能看得見,摸得着;所以“生命之道”指的只能是成為肉身的道,耶穌基督。(頁17)生命是和死亡相對的:有死亡的不是真生命。我們可以有生命而沒有死亡,但不能死亡而沒有生命。有生命而沒有死亡的,才是真的生命,也就是永生:只有主有永生。生命在祂裏頭。

  這是說,在耶穌基督裏才有生命。聖經誠然重要;不過,聖經還不是生命之道。
  你可能以為我說錯了,或你聽錯了。都沒有錯。
  記得嗎?約翰如何說的?他說:“論到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這是說,他“論到”的,顯然不是聖經本身;而是聖經所見證的那一位:耶穌基督。主耶穌對當時的猶太人說過:

你們查考聖經因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
  然而你們不肯到我這裏來得生命。(約翰福音5:39)

  著者說到猶太人的問題,或許也是今天部分信徒的問題:

舊約聖經曾多次為基督作證,猶太人歷年來查考聖經,將舊約聖經讀的爛熟,卻看不見基督福音的光,因為他們心上的帕子還未除去。有效的讀經生活,是在聖經中遇見基督,從基督得生命,而且得的更豐盛。(頁93)

  聖經裏沒有永生,只是指向耶穌基督(參哥林多前書15:3,4)。耶穌的道成肉身降生世間,為了世人的罪在十字架上受死,而且第三天從死人中復活,叫人因信祂而得蒙赦罪,才有永生:生命在祂裏頭。文士和法利賽人查考聖經,他們不僅精通希伯來文,且懂希臘文,但不信耶穌基督,不肯到主那裏得生命,只有滅亡。
  信耶穌基督,得着永生,還要遵行主的話,時時連於主。
  當耶穌在世傳道的時候,祂醫病趕鬼,行神蹟,能夠用極少的食物,變化後使許多人吃飽,剩下的比原來的更多。許多人擁護祂,以為祂是要來作王,大有前途。但主叫他們不要只顧肉身吃飽,“民以食為天”,而要以天為食;正如祂說的:“我的食物就是遵行差我來者的旨意,作成祂的工。”意思是說:要以行神的旨意為食物。大眾聽不懂,漸漸散去,只剩下少數門徒。主問彼得說:你們也要走另外的路了吧?

西門彼得一聞主言,立即回答說:“主啊,你有永生之道(原文不是Logos而是rhema,通常譯作“話”),我們還歸從誰呢?”真實的信心必對主有所認識,如何事物不能使信徒與基督的愛隔絕。(頁112)

  我們常聽到人說:基督徒的生活行為非常重要。確實是這樣。不過,那不是要我們表現得好,作聖人,使自己光榮,或給人看教會是個高尚的俱樂部,人數就會增加;而是要為光作見證,叫人知道我們是屬主的,是光明的種子,光明的國度,照亮這個黑暗的世界。聖經說:

你們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們心裏運行,為要成就祂的美意…使你們無可指摘誠實無偽,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中好像明光照耀,將生命的道表明出來。(腓立比書2:13-16)

  這樣,傳揚生命之道三方面的見證:言語,文字,生活的合一,顯明成為肉身的道。你我很願意傳道,很好。那是使徒所吩咐的,是遵行主的大使命;要傳得對,就是傳耶穌。不過,我們傳道人所傳的講的那些話,不是“生命之道”,所以傳道不是傳道理,不是能說會道而已,而是靠聖靈的智慧和能力,講說,介紹,見證“生命之道”,就是主耶穌。
  吳牧學識精湛,而不閉門造車,自以為是;卻博采群書,除了原文及英文作品之外,還參考了印尼文的書,在時下的學者中,是不可多得的。因為老一代的教牧,懂印尼文的不多;而後起者,雖然通印尼文,卻不能夠用中文達意抒情,可見多通文字,確是對傳播主道有益的事。
  虔祝讀者謙卑深研此書,不再失道迷途,而在聖靈(頁199,200)引導之下,進入真理,得生命之道,而享永生。阿們。(于中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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