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點心靈 ✐2007-05-01


我媽媽的眼淚

陳述榮

 

  “每逢佳節倍思親”。雖然,我已年老髮白,可是到了母親節時,我總忘不了我媽媽為我流淚的三件大事!
  我母親是中國農村舊式婦女,沒有進過學校受過教育,大字不識一個。但是,她一生愛我的三次流淚,用淚水寫在我心版上的話,充滿了偉大的母愛,永遠不褪色,永遠發亮光。
  聖經箴言第六章20至22節說:

我兒,要謹守你父親的誡命;不可離棄你母親的法則〔或作指教〕,要常繫在你心上,掛在你項上。你行走,他必引導你;你躺臥,他必保守你;你睡醒,他必與你談論。

一. “兒啊,你要好好讀書!”

  我母親生了五男二女,人人都稱她是有福的人。中國傳統的觀念,稱生五男二女的媽媽是“好命的人”。她的兒女中除了大哥外,都不愛唸書。我是行四,最會唸書,從小送私塾受教。當時新式教育,小孩唸的書已是;“山,水,田,狗,牛,羊”,而我受教的仍是:“禮記,大學,中庸,論語,孟子,詩經。”有一年私塾的老先生,教學不太認真,我就騙老師,把許多書藏起來不向他背誦,他也不過問,我好得意洋洋!
  記得在一個炎熱的下午,大哥來到私塾,發現我面前唸的書怎麼那樣少。他從我桌櫃裏找出了我藏匿的書,立時大發烈怒,用戒尺重重打我手心,手心腫得像麵包一樣。然後,扯着我的耳朵回家去,在廳堂罰跪,直跪到深更半夜,我跪在那裏睡着了。
  深更半夜時,父親和大哥用家中打牲口的三股皮鞭來打我。在油燈底下,我躺在木凳上被修理。打得再痛也不能滾下凳去,若滾下去,以前打的不算數,重新再打!兩個人替換着打。他們手酸而替換,卻不顧孩童的嚎啕慘叫。這時,我媽媽在臥室飲泣,不敢出來講一句話。等打完畢了,我去睡在媽媽腳下,手摸屁股,鞭痕密密。鞭打時只是叫肉痛,現在有密密鞭痕叫我心傷痛極了。
  這時,媽媽流着眼淚,哭泣着說:“兒啊,你要好好唸書!”月光在窗外照着,媽媽用眼淚寫在我心版上的話,成了我一生“腳前的燈,路上的光。”-只是我獻身於主後,我把媽媽的話引申到:“兒啊,你要好好唸聖經!”勿把聖經藏起來,要天天唸誦,受益無窮!“因為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提摩太後書3:16)

二.“兒啊,你活出來了!”

  我在北平師範大學讀書時,是“精勤生”之一。三個學期都領獎,算是榮譽了。不知怎麼我的思想陷落到馬列網羅。一邊要努力讀書,保持榮譽生;一邊又冒險作地下工作。有時在嚴寒的黑夜,要摸索着把一些文件散發在校園中,或張貼在公共佈告欄,積極推展唯物主義,造反革命。以致在抗日戰爭前,北平學潮都是我們鬧起來的。自命是時代先鋒的青年,要作做創造時代的舵手!抗戰初期到了延安,開懇荒山,駐扎窯洞;出版中國青年,供應邊區游擊隊的精神食糧。天天喫小米飯,多用辣椒放在菜湯中配飯。若說某一天喫白面饅頭,大家喜之不盡,渴望不已!我知道毛澤東月薪五元,我們月薪兩元,解放軍月薪一元。每當發薪之後,大家聯合到餐館去打牙祭。餐館標語:“以消滅敵人精神,吞喫佳餚。”有人吞喫得大猛,竟咬破了舌頭,趣聞也!
  嗣後,分發在陝南工作,終於在褒城山谷口車站月夜被捕,度過緊緊捆綁的一宿。雖然“床前明月光”,但我沒有“低頭思故鄉”的情懷!翌日,解押警備司令部,生死迫在眉睫。
  那天是中秋節,司令說:“這是你們最後一餐,各人要喫甚麼,就為你們預備甚麼。”一共有七個青年人,都喫了自己在人間最後一餐,等候發落。這時,我最想見的是我媽媽的臉,只要見一面與願足矣。母愛的吸引力在我心中是那麼強烈啊!
   深夜,軍兵來槍上刺刀,手拿鐵鏈,一個一個地捆綁出去,牢房變成了死蔭的幽谷,誰也不敢看誰。最後剩下了我和張紀華,只等到天亮。衛兵說:“你們知道那五個到哪裏去了麼?”應曰:“不知道。”衛兵說:“都回老家去了!”我們心裏明白。
  那時,我不認識神,“神是從死門把我提拔起來的。”(詩篇9:13)時1941年十二月七日,珍珠港事變那天,我恢復了自由,重見天日。
  當我回家見母親時,她從外面直奔到我面前,眼淚直流,傷心地說:“兒啊,你活出來了!”相對哭泣,流淚眼看流淚人,一句話也說不出來。但神滿足了我的心願。
  嗣後,我認罪悔改,重生得救。我讚美神不僅救了我肉體脫離死亡。也救了我的靈魂不死,將來有復活。

三.“兒啊,你要在人面前活得起人!”

  神為人類預備的救恩,是何等的奇妙!神從死門把我提拔起來後,就遇見澳洲的一位女宣教士,她姓韓,本是醫生,為宣教來中國陝南漢中府。她曾跌傷腳,自己醫治好,行路蹣跚,在鄉村逐家探訪,傳基督的福音。是她介紹我到內地會去慶祝聖誕的。我經過死蔭幽谷的人,一聽“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救”之一字深入我心!這是我人生轉捩點的基石。因我是該死的,是神救了我!
  “人子(耶穌)來,為要尋找,拯救失喪的人。”(路加福音19:10)宣教士就是傳揚這福音,報告這好消息,領人歸順主,脫離罪惡的滅亡,進入神的永生。韓教士在我生命中撒下福音種子,聖靈領我獻身與主,一生傳道超過半世紀以上,雖盡心竭力地事奉主,仍深覺虧久主恩,未能“在我肉身上補滿基督患難的缺欠。”(歌羅西書1:24)
  當我在緬甸仰光傳道時,時在1960年,正是中國遭遇大荒年,傳來噩耗我母親餓死了,她活了八十六歲。在她離世前,她不忘她的兒子,她流最後的淚水叫人給我說:“兒啊,你要在人面前活得起人!”慈母心仍念念不忘兒子要在人面前“光明磊落”!
  我媽媽用眼淚寫我的遺囑,我要引申她的教訓:我更要在神的面前活得起人,在神的審判臺前能快樂的交帳。所獻上的,不是“草木禾秸”而是“金銀寶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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