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文走廊 ✐2005-04-01


尋找愛的源頭

謝錫命

 

  愛是人生所欲所求。得着真愛,是最大的福。
  古人說:“詩言志”。“詩者,人之鑒者也”。故古今中外,愛情詩成了文學上一個永恆的主題。或說:愛情詩匯成人類的愛情史;每一個時代的愛情詩,反映了那個時代的愛情觀與人生觀。千百年來,人們追求愛的甜美,卻往往事與願違,墮入苦澀,悵惘,悲哀,甚至情感的“墳墓”;貪婪地尋索,轉換着愛的對象,忘卻尋找愛的源頭。

  中國第一部詩歌總集詩經三百篇,就有一些愛情詩。“死生契闊,與子成說,執子之手,與子偕老”。這是初民淳樸,自然,浪漫的愛情流露。然而,一開始就帶着遭壓抑,凄惋,傷感的味道:“豈敢愛之,畏我父母。仲〔指心愛之男子〕可懷也,父母之言亦可畏也。”這種由不合理的舊家族制度,與傳統倫理道德,造成的愛情衝突與悲劇,在漢代五言敘事詩中獨有的長篇愛情詩“孔雀東南飛”中,反映得最典型,最激烈。焦仲卿與劉蘭芝一對恩愛夫妻,因為母,兄的逼迫而拆散,生人作死別:“舉手長勞勞,二情同依依。”最終,女的“攬裙脫絲履,舉身赴清池”;男的“徘徊庭樹下,自掛東南枝”。一個缺乏愛的社會,把弱者的愛吞噬了。

  到了唐宋時代,隨着都市生活的興起,歌樓酒肆,紙醉金迷,一些富商才子,狎妓為樂。所謂“十年一覺揚州夢,贏得青樓薄倖名”。深情的是那些被社會遺棄侵凌的弱質女子,薄倖的是只管尋歡作樂的男人。文士們以此為吟詠,作為風流韻事,點綴其文集,至今為人傳頌。其實,這是病態社會的產物。風俗所習染,開今日嫖娼,婚外情,“包二奶”之先河,造成家庭破碎與不幸。

  十四世紀後歐洲文藝復興以來,西方文學的愛情詩昌盛,獨領風騷。人文主義,個性解放,性解放思潮席捲歐美,且漸漸薰染全球。愛情觀又一大改變,更縱情恣意表達愛,描寫愛。莎士比亞,歌德,海涅,普希金成了世界熟識的寫情詩的詩人。其詩可謂現實的反映,有的甚至是詩人自己的生活寫照。筆觸所至,熱戀,苦戀,暗戀,失戀;由愛而至疑,而至嫉,而至哀,而至恨…;題目諸如:“愛的苦惱”,“離情”,“讓我們共嚐愛的苦汁”,“夢痕”等等。五六百年來,詩人們謳歌愛情,咒詛愛情,兜了一個大大的圈子,還是回到了十四世紀末“英國詩歌之父”傑弗瑞.喬叟(Geoffrey Chaucer),在其“特羅勒斯的情歌”中提出的老問題:


Geoffrey Chaucer

不知愛為何物—

  假使愛不存在,天哪,我所感受的是甚麼?
  假使愛存在,它究竟是怎樣一件東西?
  假使愛是好的,我的悲哀何從而降落?
  假使愛是壞的,我想卻有些希奇!

感到像死一樣無奈—

  啊,生中之死!
  啊,禍害迷人真奇巧!

覺得在愛河中不能自握其命運—

  我終日飄蕩,像在無舵的船中浮海,
  無邊無岸,吹着相反的風向,
  永遠如此漂流,忽下又忽上。
  呀,這是一種甚麼奇特的病徵?
  冷中發熱,熱中發冷,斷送我生命。

  演變至今到了後現代時期,愛情觀又起一大變化,不!確切地說是變異。除了一些詩人仍不失傳統,繼續編織美麗的愛情夢想,建造心靈上愛的宮殿外,充斥詩壇的所謂“愛情詩”,卻撕破愛情的溫情脈脈,變成赤裸裸的肉慾宣洩。愛情被理解為一種立足於進化,生理和化學基礎上的情感。再不嚮往“兩情若是久長時,又豈在朝朝暮暮”,而是“何必天長地久,但求曾經擁有”。完全違背了愛情的真諦,虧損了神造人,並賜給人一男一女相愛相親,締結姻緣的榮耀和美意。

  人啊!我們要深思,要反省了。難道可以在這悖逆的世代沉淪下去嗎?難道一男一女聖潔的婚姻制度可以取消嗎?難道愛只是幻想的情境嗎?難道可以繼續糟蹋神賜人高貴愛情的禮物嗎?
   聖經說:“愛是從神來的”,又說:“神就是愛,住在愛裏面的,就是住在神裏面,神也住在他裏面。”耶穌為救贖世人而釘十字架,就是這種愛的光輝體現。祂是愛的源頭,又是永恆生命的源頭。誰接上這個源頭,就得享神賜的真愛,聖潔,永恆!
  看看聖經是怎樣歌頌愛情的吧!雅歌寫道:愛—

  所發的電光,是火焰的電光,
  是耶和華的烈焰。
  愛情,眾水不能息滅,
  大水也不能淹沒,
  若有人拿家中所有的財寶
  要換愛情,
  就全被藐視。

翼展視窗闊 報取智域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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