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寰宇古今 ✐2011-03-01


解毒密碼(三)

小說“達芬奇密碼”的歷史舞台

黃鐘

 

  進入十一世紀之初,東西半球掀起了極大的動盪,各民族及國家,靜極思動的來一個新佈局,產生了重新洗牌的趨勢。產生這種時代新格局的思潮,可有以下四種成因:

  其一.中國北方的草原民族,蒙古牧民興起,直向東西兩面進攻,所到之處盡行屠城,造成史稱“黃禍”。歐洲許多學者為避黃禍,逃往義大利居住,因為人才薈萃,誘發後來歐洲“文藝復興”的火種。(蒙古人最後南下滅宋,入主中原,建立“元朝”。)

  其二.在亞洲,非洲,歐洲,都有不同民族大動干戈,戰爭連綿,爭取國家權力與財富的大動亂。尤其是東方的穆斯林佔據了巴勒斯坦及土耳其,接着就有向歐非入侵的威脅。一向被基督教國家認為是聖地的耶路撒冷,落在穆斯林手下,他們禁止基督徒前往朝聖。因此,引發教皇號召組織“十字軍”東征,收復耶路撒冷的聖戰。設立“耶路撒冷王國”,為了保護朝聖者,在通往朝聖的路上,有法國騎士組成的“聖殿騎士團”,擔負保護之責。

  其三.基督教內部大分裂;教皇與國王間的爭權,爭利;教會的貪腐,黑暗,腐敗;聖職人員的無知,瀆職,傲慢,墮落的男女關係,在當日的教會中,已司空見慣,成為公開的秘密,使教會崇高的威信喪失殆盡。有學問的基督徒,紛紛發表與教會不認同的神學思想。十二世紀初,歐洲的教會異端問題非常嚴重。教宗亞力山大三世(Pope Alexander III, 1159-1181在位)建議信徒舉報異端活動,可以得到官員支援;同時也請求國家幫助打擊異端。
  繼任教宗路求三世(Pope Lucius III, 1181-1185在位)下令主教們對異端採取行動,設立“主教裁判所”,藉此加強對人們思想與神學的控制,任何被疑為異端者,即可交由世俗民事政府懲處。


Pope Alexander III

Pope Lucius III

 


Pope Innocent III

  教宗依諾森三世(Pope Innocent III, 1198-1216在位)更進一步加強對異端的態度,認為異端就是叛國。他是最有權勢的教皇。他宣稱自己是“基督與神的代表人”,是管轄教會世界至上無比的君王。他使教會具有管轄政治最高權柄;德國,法國,英國,甚至所有歐洲君王,都聽命於他。他制定聖餐餅酒變為耶穌的血肉,也制定了向神甫用耳語認罪的條例(告解)。他宣稱自己是彼得承繼人的信仰,是沒有錯誤的可能—“教皇無錯誤”,並禁止信徒用本土方言讀聖經。

  到了貴格利九世(Pope Gregory IX, 1227-1241在位),他秉承依諾森三世的“聖潔任務”,打擊異端,成立“異端裁判所”(或叫“宗教法庭”),裁定違反教會信仰的思想或科學理論等為“異端”。犯人一經定罪,就被解到民事政府那裏,被判終身監禁或被燒死,財產被充公。遭用刑拷打,監禁,流放,火刑,沒收財產,侮辱者,不計其數。異端裁判所的權力延至法國,西班牙,意大利,德國,荷蘭等地區。在西班牙的裁判所尤為殘暴,受迫害者達三十餘萬人,其中被火刑處死者十餘萬人。


Pope Pius X

  後來,教廷藉此機制,迫害改教運動者達九十多萬人;也處置了不少與公教神學教義有衝突的科學家及學者。這一個教會機構,也成了教會歷史上最可恥的醜惡污點!這一種殘酷的暴行,維持了教廷的地位和控制五百多年。
  註:1908年教皇庇護十世(Pope Pius X, 1903-1914在位)將裁判所改為“聖職部”,主要職能是檢查書刊,革除教籍及神職人員。1965年又改為“傳信部”。


著名科學家伽利略(Galileo Galilei, 1564-1642) 也曾受羅馬天主教的
宗教法庭審訊和判刑,至1741年獲正式平反。

(Picture: ''Galileo before the Holy Office'', a 19th century painting by Joseph-Nicolas Robert-Fleury)

  其四.中古時期的歐洲社會,受到教會勢力,制度和神學的影響,一切理性思想都被認為是邪惡,禁慾主義成為主流宗教生活。後來,封建統治的社會經濟受到挑戰,都市文化激發出反封建,反教會傳統。農村的居民向城市求發展。這一種結構性的社會轉型,帶來經濟上和思想上的改變。
  當日因避戰亂或謀求發展的人中,不乏才華出眾人士。義大利的米蘭,佛羅倫斯,威尼斯,是當時最繁榮的大城市,也是經濟和文化最發達的地方。這些城市匯聚了許多精研古希臘和羅馬文化的精英。後來這些城市自然就成了歐洲文藝復興的基地。
  古希臘及羅馬燦爛的文明,被日耳曼民族所摧殘,再被基督教會為了維護教廷的特權,披着正義和仁愛的教袍,抑壓人民追求自由與真理。當時的人民如在地獄中生活,看不見自由的陽光。是為中古時期歐洲最黑暗的時期。因此,激發起另一股景仰古代希臘和羅馬璀璨的文藝情懷,認為古代的希羅高度文明,已被“黑暗時期”所湮沒而衰敗,因而產生“再生”的動力,最後匯聚成思想文化的運動—西歐“文藝復興”,目的就是要回復古希臘及羅馬光輝燦爛的文明,有令當時輝煌的文化,思想,藝術等“起死回生”的意思。
  “文藝復興”改變整個歐洲的現況,也影響了整個世界的文明史。主要的思想屬於“人文主義”,推崇人的價值和尊嚴,崇尚世俗生活,盛讚人的力量,鼓吹個性解放,反抗神權政治;對當時教會主張的禁慾主義,教條主義和思想拑制等,進行無情的反叛和批判。因此,從第十四至十六世紀這段時期內,藝術,文學,哲學,科學,宗教,教育等,各個領域都開創了前所未有的新格局。
  那個時期之前的藝術作品,長期是在為宗教服務。進入文藝復興全盛時期,藝術仍然在為宗教服務;然而它的內涵,卻不受教條主義的束縛,可以為表現個人對藝術的表達,赤裸裸的將人體呈現眼前。最有代表性的作品是米開朗基羅的:大衛像哀悼基督創世記最後的審判等名作。
  達芬奇正是這個時期最傑出,最有代表性的人物。他的作品沒有米開朗基羅的赤裸,卻更富想像空間,憑着他豐富的學識,使作品具有現場真實感。蒙娜麗莎的微笑最後的晚餐都有這樣的表達。他運用幾何數學,人體解剖學,成為藝術創作的工具學問,使作品更具深度和內涵。歷代藝術家探討他的作品,自然加上幾分神秘感。

  因此,丹布朗選上達芬奇作為寫作的主軸,用達芬奇前後時代近二千年的歷史作為舞台,寫成達芬奇密碼這部小說。密碼一書的吸引和迷惑讀者之處,是在於小說內容的虛幻結構,奧秘密碼,神奇解碼,正合乎時人的心靈渴求;尤其是美國社會上一般人對宗教信仰的迷失,精神生活的枯燥現象。
  不要小看這一部小說。從文藝創作上看,它是獲得相當高的評價。小說橫跨了二千多年的時空,從主前三世紀七十士譯本(舊約聖經希臘文譯本),到現代法國羅浮宮門外貝聿銘設計的金字塔玻璃館。他將這麼長久和複雜的人物,事件,難以證實的情節,龍蛇混雜,亂七八糟的“炒埋一碟”(廣州俚語:混在一起),使人眼花繚亂,難以分辨真假,驚歎他的博學多才!
  小說所涉及的知識更不用說,計有:歷史,地理,宗教,神學,藝術,科學,數碼等。表面看來,布朗的學問大有超越達芬奇的浩瀚,豈不令人佩服!
  話又說回來,布朗的密碼一書,是付出相當大的努力。他花了二年多的時間,參考閱讀了許多跨學科的書籍,把一位藝術巨人—達芬奇—他的不朽之作蒙娜麗莎最後的晚餐及其餘的畫作,都拿來作為小說的根據點。用密碼的奧妙,使達芬奇的畫,蒙上一層神秘的面紗。他為每一幅畫加上“密碼”,其實哪來的密碼?不都是布朗“造碼”!
  達芬奇是文藝復興全盛時期的人物,他的畫作反映了歐洲“文藝復興”的精神;但是否隱藏了反聖經,反基督,反信仰的“密碼”?只可說是丹布朗透過達芬奇的畫作,將自己和妻子的“信仰的獨白”演繹出來;也可以說是丹布朗將一位文藝復興時期的偉大畫家達芬奇“綁架”,向我們這一代的人索取“贖金”。
  密碼的內容情節,涉及與事實不符的虛構部分,已經有不少人著書說明,本文不擬再隨密碼起舞,逐條解毒,浪費讀者精力。書中情節中的描述,因為是小說題材,沒有追究必要;但是其中有關聖經,聖經史實和教義部分,就不得不嚴肅指正。

基督史實的歷史觀

  密碼書中每當提及歷史部分,經常假借一位歷史學家的背書,說明陳述內容的真實性。由於書中的情節和引用,往往跨越遠古年代,涉及事件及人物眾多,採信程度自然受到質疑;為增加內容的可信度,作者屢屢使出歷史學家權威的說詞,令讀者很自然信以為真。(若非如此,讀者如何能信,他只用二年多來蒐集資料,就能寫出這麼多與歷史有關的內容。)他的歷史知識和見地有多少,是可以理解的。拿它當小說看,是一本引人入勝的迷幻小說;可怕的是它的內容卻以基督教基要信仰作為主題,扭曲了基本信仰,卻是不可忽略!
  密碼衝激基督教基礎信仰核心,以教會歷史不光彩的事件,抹黑基督,聖經,聖徒;它用了違背歷史學的方法,扭曲歷史的事實。所以,應該加以指正。

歷史研究方法之一:史料

  根據歷史的研究方法,首先要注意“事實真相”。整件事件發生的過程,經過當事人或相關的人,忠實的紀錄下來,為之“史料”。目睹者“見證”當時的情形,採用口述,筆錄;人證,物證,都可以作為有價值的重要資料,稱之為“第一手資料”。越接近事件發生時間的見證,越是珍貴。因此,使徒的見證,有歷史權威性。
  新約正典最早成書的書卷有四卷福音書,是最基本的正典範本,在當時教會的團契中,四福音與保羅書信,同為最有權威的基礎文獻。
  四福音的作者和保羅,都是第一代的基督徒,多年跟隨基督或是得到基督特別呼召及啟示的使徒;此外,還有一位名叫路加的醫生。
  路加醫生信主之後,放棄醫生的專業,伴隨保羅各處傳道,記錄各處傳道的經過,寫成使徒行傳,成為初期教會最珍貴的宣教史。他雖然不是耶穌的使徒之一,但是他跟隨使徒各處傳道,親身經歷福音的救贖;又看見福音的大能,彰顯在傳福音的過程中。於是,他寫了書信,給他在羅馬作官的摯友提阿非羅,勸他相信福音。路加是一位高級知識分子,不隨便憑空作書,他恭敬嚴肅地蒐集耶穌的資料,負責任的對提阿非羅說:

提阿非羅大人哪:有好些人提筆作書,述說在我們中間所成就的事,是照傳道的人,從起初親眼看見,又傳給我們的。這些事,我既從頭都詳細考察了,就定意要按着次序寫給你,使你知道所學之道,都是確實的。…”(路加福音1:1-4)

  這一封長達二十四章的信,就是四福音中的路加福音。
  這封信的真實性與可信度,是因為信的內容是出自“第一手資料”;又是經過“詳細,客觀的考察”,再經整理“按序”的寫出來。這正是歷史學家,作歷史工夫的第一步。看一部涉及歷史的書,首先就是要看他“史料”的來源和可信度。
  在密碼中可見,布朗對聖經正典的審定過程完全不瞭解;也故意不想瞭解,因為小說劇情的需要就是要“扭曲”,否則故事就無法寫下去!

歷史研究方法之二:考證

  研究歷史的人,不是所有的史料都拈來就信。史料的可信度,是需要經過考證。例如:來源,真偽,比較,年代等。新約正典的審定,也是經過上述的程序。四福音和保羅書信,都是使徒時代教會的基礎文獻。這些文獻在眾教會中流通,已經被視為權威的經書。(彼得後書3:15-16)第一世紀的教會監督,也都使用這些經書作為講道的根據;並且用以抗拒異端。
  進入第二世紀,教會間充斥假借使徒或經書中人名的名義作書。教會的監督都能透過“比較”方法,鑑定書中內容的價值和真偽。到了第四世紀中葉,流行託名的書卷多達八十多種。其中有些在教會大公會議中認為尚有“參考價值”者,被列為“偽經”(或稱“旁經”)。布朗在密碼中引用的,就有“偽經”中的腓力福音書馬利亞福音書多馬福音書等。這些都是被當時教會摒棄在正典以外的書卷,因為內容是受到“諾斯底派”影響,否認耶穌的神性。
  福音內容有關耶穌“救贖的遠古性”,“言行的一貫性”,“救贖過程的真實性”,“救贖原理的認證性”,都經過歷史學家的考證而確定。從歷史學角度,經過“考證學”,“考古學”的要求,都能符合準標。正典的內證,外證,考證,都不是布朗所說:“經過改編”而成。

歷史研究方法之三:史研

  研究歷史的人,異於從事文學創作的人。文學可以天馬行空,想到甚麼,就寫甚麼,如同布朗所寫密碼。歷史卻不是這樣,它必須有根有據,拿出證據。因此,需要上天下地去尋找資料,哪怕是一張紙,一塊磚,都會成為證據。研究歷史資料不嫌多,只恨不足。上天下地的搜尋資料,唯恐掛一漏萬!一旦有了新發現,有時是驚喜萬分;有時卻是沮喪不已,因為可能將過去研究的結果,全盤推翻!這種痛苦感受,絕非局外人所能體驗。
  研究歷史最忌“以偏概全”。所以需要有充分的歷史常識。不可以粗心大意,武斷臆測。布朗書中的歷史立論,就有這種違反歷史判斷的錯誤。所引用的資料,都是不被採信的“偽經”或“傳說”。
  今天教會所用的聖經正典,無論是舊約或是新約,有關耶穌基督的言行,都是經過遠古歷史的檢驗,教會歷史的檢驗,聖經學者的檢驗,歷史學家的檢驗。任何人都可以懷疑,但是不可以信口開河的扭曲和污蔑。

歷史研究方法之四:史觀

  不錯,同一件歷史事實,或會有不同的解讀。誠如布朗在書中所說:“我這本小說向世人所揭示的理論…自己發現卻與父母,老師和牧師過去對自己的教導大相徑庭。面對這種天壤之別,我一度苦惱不堪!於是,向一位歷史學家的朋友請教,他說,同一歷史事件,卻產生了兩種截然相反的描述記錄。…他告訴我,當我閱讀和闡述歷史時,我們並不是在闡釋歷史的真實面目,我們只是在闡釋歷史事件的記錄,在闡釋他人的闡釋。許多歷史學家都深信這一點。…如何能保證歷史的真確性?我們可能永遠都得不到答案,但它並不阻止我們對歷史的詢問。”
  正因為此,布朗立定主意,大膽恣意的發出謬論!
  布朗是錯了!因為他接受了一個誤導的觀念。任何一宗事件,不同的人,不同的立場,不同的時間,是會有不同的結論。但是事實卻不會因為各種不同因素而改變。任何結論都是從“觀點”形成,相不相信那個結論,接不接受那個結論,視乎用甚麼“觀點”去看。
  聖經和聖經中所記載的歷史部分,世人如何看待?一般有三種的看法,都涉及歷史觀點:一無神論者;二泛神論者;三基督徒。三種不同觀點的人,看聖經都會有不同的結論。但這並不影響聖經的真實性。
  聖經是神的啟示,是基督徒生命之糧,是一切信仰的權威。聖經中所記載的歷史,包括舊約遠古的歷史,都從信仰的觀點去看待,去解釋。沒想到,今天為着應世的需要,有的基督徒,甚至不是基督徒,會用不同的“觀點”去闡釋。聖經的真正意義和歷史價值,就是“救恩的啟示和完成”;若有其他方面的啟發,可以算是一種額外的“賞賜”,“獎勵”。

歷史研究方法之五:史識

  寫歷史和讀歷史都有一定的要求。歷史有承先啟後的作用,讀一段歷史,不只是知道一些故事,還需要知道故事的前因後果;歷史有其“統緒”,事由的主軸,淵源。若是沒有這方面的興趣或知識,往往就會缺乏閱讀的動機。寫歷史的人或是敘述歷史的人,也需要有這方面的素養,不能用切割的手段來陳述或引用;除非別有用心,偽造歷史或陰謀使用歷史。布朗和他妻子,都是對歷史有興趣的人,但都不是對歷史有研究的人。布朗在書中說他的妻子是歷史學家,或假借一位名為蘭豋及提彬的人,引發出一連串的故事情節,以圖蒙騙讀者,誤以為是歷史學家,拆穿教會歷史上的騙局或陰謀。哪知真正的始作俑者,正是布朗夫婦。他信誓旦旦的說:“一切都是事實”。他用揭秘的方式歪曲歷史,目的就是為了使讀者採信。
  事歷史學的寫作,自古以來,有一定的“體例”,所有的正史都會採用:編年,通史,斷代,專題,傳記,和筆記等形式。亦有不見於正史的“佚史”或“野史”,屬於民間傳說或不入正史的趣事等。在嚴謹的著作裏,若要引證,當然是以正史為實。布朗捨聖經正典不用,而採用“偽經”,此點,當然是為了小說內容情節的需要,不難識穿。

歷史研究方法之六:史評

  不是任何人都可以寫歷史,寫歷史的人需要具備“史才”,“史識”,“史德”。別具用心的偽造歷史,引用歷史,都是缺德的行徑。
  歷史是寫來給人看,更是用來延續文化。因此,歷史要經得起評考,檢驗。為甚麼有的史學家被視為“史學泰斗,史學權威”,或者成為某一專項的“史學家”?他們研究的結果,經過時間的評證,史學界的檢驗,在沒有史料新發現之前,已經被歷史界信服,公認為可信的“信史”。
  基督教的聖經就是經過二千年來的評證,教內外都有不少歷史學者的研究,從來沒有人成功推翻聖經的權威性和可信性。過去教會歷史上所犯的錯誤,不等於聖經的錯誤。布朗指控教會錯誤,說天主教會修改聖經,維護本身的秘密;這一點的揭發,如屬事實,普世眾教會都無法容忍,豈會讓一個小說作者獨逞風騷?

  以上列出研究歷史的方法,雖非直接“解毒”密碼,卻有輔助“解毒”的作用;並為有興趣研究歷史文化的讀者,提供一點入門參考。(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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