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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天說地 ✐2005-10-01


自由的可貴

凌風

 


鄭板橋

  鄭燮(板橋)是個喜率性自然的人。在一封寄弟書信中,表明他仁愛之心,並且託弟弟教導兒子:“我不在家,兒子便是你管束,要須長其忠厚之情,驅其殘忍之性,不得以為猶子而姑縱習也。”這出於真性摯情的信,值得思想:

平生最不喜籠中養鳥:我圖娛悅,彼在囚牢,何情何理,而必屈物之性以適吾性乎?…夫天地生物,化育劬勞,一蟻一蟲,皆本陰陽五行之氣,絪縕而出,上帝亦心心愛念;而萬物之性人為貴,吾輩竟不能體天之心以為心,萬物將何所託命乎?

  這是他認為強把鳥捉來,放在籠中豢養,是有違上帝造物的宗旨,是背天心的不仁行動。信後又有附言說明:

所云,不得籠中養鳥,而予又未嘗不愛鳥,但養之有道耳。欲養鳥,莫如多種樹。使遶屋數百株,扶疏茂密,為鳥國鳥家,將旦時睡夢初醒,尚展轉在被,聽一片啁啾,如雲門咸池之奏;及披衣而起,洗面漱口啜茗,見其揚翬振彩,倏往倏來,目不暇給,固非一籠一羽之樂而已。大率平生樂處,欲以天地為囿,江漢為池,各適其天,斯為大快;比之盆魚籠鳥,其鉅細仁忍何如也!

  蕭伯納(George Bernard Shaw, 1856-1950)雖然愛花,愛的卻不是瓶中花。他曾對人說:“我愛孩子;但我不願你把孩子的頭拿下來給我。那不是甚麼愛的方式。”這跟鄭板橋的看法差不多。


泰戈爾

蕭伯納

  泰戈爾(Rabindranath Tagore, 1861-1941)是印度詩哲,於1913年得諾貝爾文學獎,是第一個亞洲人得獎者。他有一首詩,頗像童話,很簡單,是兩隻鳥兒。

兩隻鳥兒

  有一隻鳥在金籠裏,
  另一隻鳥自由在林間。
  沒有人知道神有甚麼意願,
  把兩個弄在一起,有一天。
  林中的鳥兒說:“啊,籠裏的朋友,
  我們一起飛去樹林裏。”
  籠中鳥回答說:
  “我們來同住在籠裏多靜謐。”

    “啊,不!”林中的鳥說,
  “這樣被枷鎖我絕不願意!”
  另一個回答:“哎呀,
  在叢林裏我就會失迷。”

  林中鳥坐在枝頭上
  儘情的唱它所有的野調。
  另一個背誦它學來的熟套,
  他們所說的語言不相同。
  林中鳥請求說:
  “籠中的朋友,唱一曲林間的歌吧!”
  “請學個籠裏的調兒,我林中的愛友。”
  另一個作出回應。

    林中的鳥兒說:“啊,不!
  我不願唱學來的曲調。”
  另一個回答:“哎呀,
  我可不懂林中的歌謠!”

  林中鳥說:“天空碧藍,
  任飛,總飛不到邊。”
  另一個回應:“看,這籠多有條理,
  四面都是那麼安全!”
  林中鳥說:“何不讓咱同去,
  在雲間任意翱翔逍遙?”
  另一個說:“好不好我們安居
  在一角落裏經營我們的愛巢?”

    林中鳥說:“啊,不,
  那裏面怎有空間可飛翔?”
  籠中鳥嘆氣說:“哎呀,
  白雲哪有棲息的地方?”

  就這樣,一雙鳥兒彼此相愛着,
  卻沒有辦法更相近。
  隔着籠子他們兩喙相啄,
  又靜默的對視。
  他們各不了解對方的情形,
  也不知道為甚麼不同—
  孤單,他們拍着翅膀
  互相抱怨彼此呼應。

    林中鳥說:“啊,不,
  籠子的門會把我給關上。”
  籠中鳥說:“哎呀,
  我沒有高飛的力量!”

           1892年七月

  你看天高任鳥飛,自由有多麼可貴!但另外的考慮,是安全比自由更重要,飯碗有保障,是最重要的;他可以把經濟上的需要,來代替自由。這箇交易,是否值得?價值觀念不同,決定生活的方式。
  你可曾把自由換了甚麼嗎?

  聖經中最大的要旨是甚麼?
  自由!
  人被魔鬼引誘,犯罪的結果,是失去自由。耶穌基督降世為罪人在十字架受死,是要救贖人得以自由。(加拉太書5:1)
  以色列人在埃及受奴役,雖然有飯吃,是用失去的代價換得的;神藉羔羊血的救贖,使他們得以自由,經曠野而進入迦南。(申命記6:23)
  願得救的聖民,不僅要從埃及出來,還要把埃及從心中除去,過真正自由的生活,榮耀主。阿們。

主的靈在哪裏,
那裏就得以自由。
哥林多後書第三章17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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